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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举办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文件-河池水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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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河池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csl.gov.cn)查阅,也可以到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或本局办公室咨询。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本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局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列》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局申请公开。二、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局门户网站的本局网页查询,也可以到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或本局办公室咨询。(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hcsl.gov.cn,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地址为河池市南新西路68号(河池市水利局),受理点为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或本局办公室。本局还将通过报纸、电台、公开栏、服务窗口人员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有关政务信息。(三)公开时限96 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档案局或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查阅。三、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一)受理机构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河池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地址为市水利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78-2283287,传真:0778-2297223,电子信hc2283287@126.com。(二)提出申请向本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申请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代为提那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申请处理96 1、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2、对于申请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局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讲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做区分处理,讲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做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局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局的名称和联系方式;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8、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四)收费标准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的标准由自治区财政局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申请公开水利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四、监督和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监察局举报、投诉,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河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河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联系方式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68号;9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283287;传真号码:0778-2297223;邮政编码:547000。附件:1.河池市水利局处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2.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3.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4.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5.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6.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7.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8.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9.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10.河池市水利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11.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拟主动公开的信息如不能确定报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保密审查准确性,一致性审查不予公开是否属于保密范围是否批准与否是否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是否否是是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协调确认是否其他形式电视报刊广播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府公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是否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否申请内容是否存在出具《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是否是是内容是否明确要件是否完备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否是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是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延期答复15日内答复当场答复是否涉及第三方第三方是否同意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否是否属于保密范围是否否是否是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传真电子邮箱法人/其它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申请时间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所需信息的用途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书面□电子邮件□光盘□磁盘□其他方式,具体为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自行领取备注(说明):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必须填写此表。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或者寄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关才能予以受理。3、填表人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4、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5、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6、本表可在网站下载使用有效。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于年月日前予以答复。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将延期至年月日前予以答复。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特此通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政府信息:□书面□电子邮件□其他方式,具体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请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手续。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书面□电子邮件□其他方式,具体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费用。请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手续。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你(单位)向(机关名称)咨询,联系方式:。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河池市水利局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第号,并于年月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第号。你(单位)已经办理妥当申请手续,本机关将于年月日前按照你(单位)指定的/以下方式:□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其他方式,具体为向你(单位)提供该信息。特此告知。(机关印章)年月日96 一、机构概况1.领导简介陈健:河池市水利局局长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广西东兰县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主持局政务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计划财务工作。主管计划财务科。黄贤:河池市水利局党组书记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大化,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主持水利局党务工作。  负责水利局干部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利扶贫、石漠化水利方面工作。  主管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黄左贤: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68年1月出生,汉族,广西南丹县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2.3—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水利、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电机工程学会、水利学会、生态乡村方面的工作。分管水利建设管理站、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协助局长分管防汛抗旱工作、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方面工作。联系河池市水电钻井队、河池市供水处。韦昌儒: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瑶族,1976年8月出生,大化县雅龙乡人,1999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师。负责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水利普查方面工作。分管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城区防洪堤工程管理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务工作。联系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局扶贫点(含库区扶贫点)。蓝天东: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男,瑶族,1965年10月出生,广西都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室。96 苏秀荃:河池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女,壮族,1970年3月出生,都安县菁盛乡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师。负责行政审批、农村水电、工程招投标、水政执法、水利经济、政务公开、水利水电科技推广、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项目计划、水利规划、前期工作、技术协会、会计学会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办公室、招投标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利经济站、小水电站。联系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蓝英思河池市水利局调研员男,瑶族,1956年12月出生,广西都安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79年2月参加工作。2011.2-广西河池水利局党组书记。参与全市水利调研工作。联系指导都安县水利工作。黄正恒:河池水利局调研员     男,壮族,1957年7月出生,广西凤山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参与全市水利调研工作。联系指导凤山县水利工作。蒙春阳:河池市水利局副调研员男,毛南族,1959年11月出生,广西环江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主。参与全市水利调研工作。协助分管水政执法、工程招投标、河池市水利局上任小区建设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金城江区、环江县水利工作。陈锦志:河池市水利局副调研员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广西容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2003.05至今广西河池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参与全市水利调研工作。协助分管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宜州市、罗城县水利工作。吴祖德:河池市水利局副调研员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广西荔浦县人,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参与全市水利调研工作。96 协助分管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南丹县、天峨县水利工作黄光显:河池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男,1956年7月出生,壮族,广西环江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5年12月参加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绩效考评、保密管理、水利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利史志、机关服务、水利宣传、普法、工青妇、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东兰县、巴马县、大化县水利工作。2.河池市水利局主要职能(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6)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7)审核重要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配合编制省际界河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96 (9)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和市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1)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12)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13)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综合协调、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14)负责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河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15)承办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68号电话:0778—2283287、2297223(传真)电子信箱:hc2283287@126.com3.河池市水利局内设机构河池市水利局设七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各科站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综合协调工作。电话:2283287(二)计划财务科96 指导全市水利规划工作,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拟定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部门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价格管理、非税收管理等制度、办法。电话:2293452(三)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的离退休工作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电话:2291795(四)水政水资源科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检测工作;拟定县(市、区)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规划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参与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县(市、区)、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电话:2293453(五)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设计水利部门主管的防洪、治涝、灌溉、排水、城镇供水和工业用水、跨流域调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专业规划、边境河流规划及其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审查或评估;负责河池境内中小河流水利综合规划;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技术处理。电话:230016196 (六)安全监督科依法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利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其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电话:2285057(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编制河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强降雨,抗旱情报工作,拟定、监督执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措施;负责河池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防汛调度指挥的现代化系统建设和运行。电话:22854484.河池市水利局联系方式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778—2283287,传真:0778—2297223。二、决策信息河池市水利局2014年度绩效工作展示材料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市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同比增长32.5%。(二)实施小农水重点县3个,专项县3个。截止2014年12月底,金城江、罗城、环江3个小农水重点县已完成投资772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东兰、都安、大化3个小农水专项县完成投资3600万元,基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三)年内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1座。截止2014年12月底,已实施61座,96 占全年计划的100%,已完工55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占年初计划的172%,其中有26座已通过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四)年内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0处,完成治理长度35公里。截止2014年12月底,完成8处,占计划133%,建成堤防护岸长度35.6公里,同比增长78%。(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3.75亿元,计划解决34.49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截至12月底,全市完成投资3.7亿元,开工建设工程1486处,开工率达100%;已解决35.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占计划110%。(六)开展8个县(处)坡耕地改造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坡耕地改造1.47万亩,占计划127%,完成0.6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0%,累计完成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投资4718万元。(七)争取获得18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投资1345万元,完成4个;完成地方水电发电量18.02亿千瓦时;开工建设的南丹拉潭二级、巴马金边等2个代燃料项目,实施3个电气化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南丹县的拉纳、平畴、都安县龙颈等3座水电站,完成了127座水电站的安全年检。(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目前做好年度取水许可审查、水资源管理年报、水资源公报等数据收集。二是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2%。目前正积极与工信、统计部门联系了解最新的2014年度河池市万元工业增加值情况。三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4。目前,根据水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年度测算报表进行数据收集。四是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目前,根据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各设区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综合评价表》固定监测结果显示,1月份至12月份市河池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水量达标率全部达标合格。二、工作创新和亮点(一)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区进度排名为第一;二是成功申报到2013至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13个新增项目,排在全区第一;三是成功申报到6个小农水重点县和一个糖料蔗基地水利重点县,排在全区第一;四是争取到中央与自治区资金4000万元作为我市主要支流治理第一批资金。五是争取得到抗旱规划第一批项目资金4.1亿元。(二)开发扶贫,开创整乡(村)推进水利建设的新局面。以环江大安乡为示范点,2012年以来共整合资金4531万元投入到大安示范区水利建设,初步探索出一条水利建设“整乡推进”96 的新模式。目前已安排了中央土地出让收益金5500万元和申报的6个小农水重点县,主要用于全市11各县(市、区)水利建设整乡(村)示范点推进。(三)成功处置了“凤山县“6.4”、“7.4”特大洪涝灾害”,实现了人员0伤亡,无一座水库垮坝,上了新华社内参,得到了水利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四)水利惠民办实事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农村饮水超任务10%;水库加固超任务72%;河流治理超任务33%,农田水利超任务17%。(五)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制定《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4月份至年底,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专项活动,纠正水利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活动,全面检查水利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关于发放和收取各类评审、咨询等劳务费的管理办法》等。三、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一是水利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项目资金缺口大,自筹难度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征地难度高,上级配到征地费用缺口大,地方配套的又难以落实,农村人饮、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甚至无专项征地资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繁锁、办理时间过长。三是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点多、面广,涉及项目区群众跨田、过地、过路及农作物征收等问题协调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四是项目审批、招标预算、评审等过程繁杂、时间长等直接影响到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每年4月至10月我市又处于汛期,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主体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五是部分施工单位技术力量比较薄弱,施工强度达不到要求,资料整理、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导致部分水利工程施工滞后。六是剩下未解决的人饮,地处边远,居住分散,投资大,解决少,项目建设人均投资量比过去翻一番甚至更多。七是有关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开放度不够。一些相关的补助政策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劳力难找,工程配套资金不足。八是县级水利部门设计单位无资质,设计工作难度大,设计人员工作量大、无报酬,无积极性,项目前期工作缓慢。九是项目计划资金下达晚,任务紧,各种评审缓慢。部分项目快到任务完成期限了,才下达,由于很多项目都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导致项目施工进度未能按原计划或是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十是部分水利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不明确,缺乏切实有效的机制加以监管,导致后期维护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突出。三、规范性文件:《河池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操作规范》96 行政许可项目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水利工程)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水利工程)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4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5号公告,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1、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的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工程;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3、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由市负责审定的除险加固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4、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市政府授权(委托)审批的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工程;5、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跨县(县级市、区)的水利工程。(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96 4、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进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活动。(六)申请材料1、申报文件(一式3份);2、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3、工程项目下达计划投资批文(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4、工程因情况特殊可以不招标的有关证明材料;5、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意见;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水利工程)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水利工程)2、性质:行政许可96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于2004年3月26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人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包初步方案等有关招标的内容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下列工程项目:1.达不到自治区审查的其他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工程;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3.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由市负责审定的除险加固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4.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市政府授权(委托)审批的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工程;5、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外的,跨县(县级市、区)的水利工程。(四)行政审批条件1、邀请招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涉及专利权保护的;(3)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4)重要设备的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5)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2、自行招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根据水利部2001年第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96 (3)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4)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5)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6)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进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活动。(六)申请材料1、邀请招标(1)关于××工程邀请招标的申报文件(一式3份);(2)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3)工程项目下达计划投资批文(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4)有关邀请招标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5)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意见;(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2、自行招标(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4)拟使用的评标专家库情况(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5)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可为复印件);(6)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意见;(7)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96 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利工程)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利工程)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下列工程项目:1、小(1)型水库的枢纽工程(含以发电、供水等为主的小型水库);2、Ⅲ、Ⅳ级防洪工程及县级城市防洪工程;3、市级审批初步设计的农村饮水工程;4、其他中型水利工程;5、35kV送变电工程(水利系统管理的工程);6、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之外的、跨县(县级市、区)的水利工程的核发。(四)行政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96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按有关规定交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4.已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广西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桂经法规函〔2007〕1259号);5.工程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已审查同意;(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申请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六)申请材料1、广西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4份)2、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洁协议(原件,一式4份);3、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中标通知书;(2)项目法人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3)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证明;(4)建设资金到位证明(该工程项目的银行拨款凭证或工程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出具的证明,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5)初步设计批复文件;(6)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该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交付证明;(7)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证明材料;(8)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9)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10)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11)组建项目法人的批准文件(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12)属于新开工的项目,需增加下列材料:①相关规划许可批准文件;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③环评审批批准文件;96 ④水保审批批准文件;⑤用地管理批准文件;4、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同意。(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县级市、区)的边界河段或跨县(县级市、区)的河流未达流域机构、自治区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审批。96 (四)行政审批条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水利部令31号)第八条 审查签署机关对受理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3、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水工程建设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审查签署机关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下达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不予签署通知书。(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在江河上新建、扩建、改建跨河的分蓄洪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库、水电站工程以及泵站、涵闸等水工程建设(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准前)。(六)申请材料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2、水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评估论证报告(报批稿,一式3份);3、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一式1份);4、技术审查机构的复核评估意见(原件,一式1份);5、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工程建设缘由与建设依据;(2)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3)工程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意见;(4)与本工程有关的主管部门正式意见。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96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五、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第二条第(五)款,“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3、《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下列工程项目:1、纳入国家、自治区建设计划除自治区审批(审查)以外的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工程;2、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3、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4、以发电(总装机容量小于50MW)、供水等为主的小型水库的工程;5、总装机容量1MW及以上、50MW以下且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水电站工程;6、35kV送变电工程。(四)行政审批条件1、建设方案通过经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或自治区产业政策。96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的防洪排涝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不含新建)、水电站工程、防洪非工程设施及水利信息自动化系统工程的初步设计。(六)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报告;2、工程项目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批复文件(水电站工程);3、政府投资部门批复的项目立项、核准文件;4、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8份);5、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批复文件;6、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7、具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六、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9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应当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期限,不包括举行听证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所需的时间。(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范围以外的下列取水的审批:1、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取水;2、县(县级市、区)边界河流上的取水;3、跨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域的取水;4、地下水日取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不足1万立方米的取水。(四)行政审批条件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2、取水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产生重大损害。(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工程项目。(六)申请材料1、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2、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套);96 3、附件材料(一式2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和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原件);(2)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出具的审查意见(复印件);(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复印件);(4)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复印件);4、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6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七、在江湖、湖泊、水库、渠道、运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同意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在江湖、湖泊、水库、渠道、运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同意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届第16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运河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编制排污口的设置方案,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96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1、城市及县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审批;2、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3、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但按照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4、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查,但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限属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项目。(四)行政审批条件1、入河排污口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之外;2、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要求;3、符合水功能区水质的要求;4、不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5、符合防洪要求。(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和个人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六)申请材料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一式6份);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一式2份);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份),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份,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或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审批稿,一式3份,设置入河排污口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中应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96 4、技术审查机构组织的复核评估意见(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文件);5、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八、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否符合水量分配方案的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否符合水量分配方案的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各10公里之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市、县以河道为边界的,在河道两岸外侧5公里以内,以及跨市、县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96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县级市、区)边界河流建设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四)行政审批条件建设项目取水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河池市水量分配方案。(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进行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准前)。(六)申请材料1、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申请文件;2、其他有关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书面意见;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一式3套);4、技术审查机构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复核评估意见(原件,一式1份);5、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依据文件;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九、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96 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2、《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必须事先向有管辖权的或管理权的流域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同意占用的文件,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管理或涉及两县(县级市、区)及两县以上行政区域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1、兴建的替代工程与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设施效益相当,替代工程初步设计和农业灌溉影响评价报告经技术审查同意;2、经实地勘察确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补偿方案经市级水利、财政、物价部门审定;3、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无矛盾、无争议。(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或个人占有以农业生产服务为主的渠道、河道、电灌站、排涝站、涵、闸等工程的审批。(六)申请材料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原件;2、农业灌溉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原件(报批稿,一式3份);3、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有关材料原件(报批稿,一式3套);4、法定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提交,一式3份);5、项目涉及的其它相关的资料(一式各3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复印件;(2)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3)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4)建设项目涉及取水的,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证;96 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下列工程项目:1、自治区级立项(含审批、核准、备案),征占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96 2、市级立项,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3、跨县(县级市、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四)行政审批条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3、防治效果(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或个人水土保持方案已经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验收。(六)申请材料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申请;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5、需要先进行技术评估的开发建设项目(自治区验收的项目),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同时提交技术评估报告;6、验收鉴定书(报批稿)(纸质和电子版);7、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96 (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1)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2)爆破、钻探、挖筑鱼塘;(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市级所在地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的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许可及跨县(县级市、区)的许可。(四)行政审批条件1、河道采砂:①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可采期和砂场布局要求;  ②作业方式符合要求;③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要求;④采砂船舶、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数量符合控制要求;⑤经公告后,第三人没有提出异议。2、其他活动:96 ①不影响行洪、河道堤防安全、不影响水利工程及设施防洪安全。若有不利影响,须提出可行的减少负面影响的替代、补偿措施;②在禁采区范围以外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或个人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六)申请材料1、河道采砂:①河道采砂申请书;②经营河砂业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以及采砂机具来历证明;④采砂技术人员证书、船员证书复印件;⑤采砂承包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采砂场地所邻乡、村(单位)的有关协议复印件;⑥涉及航道范围的,提供航道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原件;⑦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2、其他活动:①申请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生产作业方案(报批稿);④弃料和现场清理设备证明,弃料和现场清理方案;⑤防洪影响补偿落实方案;⑥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电力厅桂价费字〔1992〕253号),采砂证工本费10元/本。96 (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二、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本辖区的城区及跨县的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1、公路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划要求;2、公路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蓄功能、大坝、堤防防洪安全或影响程度较小;3、若有不利影响,须提出可行的减少负面影响的替代、补偿措施。(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或个人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审批。(六)申请材料1、申请文件;2、水库大坝兼作公路有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3、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8份);4、大坝、堤坝主管部门审查意见。96 (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三、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七条: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负责本辖区的城区及跨县(县级市、区)的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1.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2.不得在堤坝、溢洪道进口及影响泄洪的范围内。96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或个人进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审批。(六)申请材料1、项目建设申请书;2、建设项目对大坝的影响评价报告;3、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与水工程有关的部份)。(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四、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设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1、在龙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未达到流域机构、自治区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2、两县边界河段或跨县河流边界上、下游5公里河段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四)行政审批条件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进行的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活动。(六)申请材料1、申请书;2、建设项目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及防洪部分的建设方案、设计图纸;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重要的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专家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96 (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五、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属于国家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四条  经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或者生产作业。在工程建设或者生产作业过程中,影响防洪、水文测报、排涝、灌溉、通航、城市供水排水、港务作业、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危害水工程设施安全的,建设或者生产单位、个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负责本辖区的城区及跨县(县级市、区)的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四)行政审批条件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五)实施对象和范围96 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进行的在本市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六)申请材料1、申请书;2、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一式3份);3、建设项目涉及水工程保护范围部分的建设方案(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加盖设计单位图章,一式3份);4、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一式3份,加盖设计单位图章的建设项目总体布置图、工程立面图、剖面图);5、项目涉及的其它相关的资料(一式各3份,附在报批稿之后):(1)建设项目依据文件;(2)如影响第三者水事权益的,须提交处理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十六、库区林木砍伐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库区林木砍伐审查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须经河道、湖泊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属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荒山荒地,由工程管理单位投资种植、管理和收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投资营造并交乡(镇)、村管理的水源林,收益分配由双方商定。库区、护堤、护岸林需要更新性采伐的,由所属单位提出计划,经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管理权限报请林业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本级管理的库区的林木砍伐审查。(四)行政审批条件不得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河岸的稳定,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管理的护堤、护岸、库区的林木。(六)申请材料1、林木所属单位申请报告;2、林木所在地林业部门鉴定意见;3、采伐、更新补种等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4、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复印件;5、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96 十七、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四条 :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本级管理的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四)行政审批条件1、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符合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批准的建设方案;2、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质量合格。(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在市本级管理的堤防上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六)申请材料1、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2、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相关材料和验收鉴定书;3、堤防管理单位的意见;4、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96 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非行政许可项目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水利工程)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水利工程)2、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第二款:“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市级审批以及跨县(县级市、区)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四)行政审批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在本市范围内建设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六)申请材料1、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报告;2、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备案报告;3、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96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期满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1、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取水。2、县(市、区)边界河流上的取水。3、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取水。4、地下水日取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不足1万立方米的取水。(四)行政审批条件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由市水利局直接征收水资源费的取水户提出的缓缴申请。(六)申请材料96 1、水资源费缓缴申请书;2、特殊困难证明材料。(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三、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2、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第三条:县级及以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是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省一级或以上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地(市)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县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大坝。登记结果应进行汇编、建档,并逐级上报。各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可指定机构受理大坝注册登记工作。96 3、《关于印发〈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2005]263号,2005年6月26日施行)第四条:水闸注册登记实行分级负责制。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委托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负责全国水闸注册登记的汇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管辖水闸的注册登记和汇报、逐级上报工作。流域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所属水闸的注册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其它行业管辖的水闸向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直管的水闸。(四)行政审批条件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批准交付使用的水库大坝、水闸。(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申请的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六)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2、水库、水闸通过竣工验收,批准交付使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3、水库项目(1)大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2份);(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6份)。4、水闸项目(1)水闸注册登记表(2份);(2)管理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2份);(3)工程建设立项文件复印件(2份);(4)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2份);(5)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或由具备该等级水闸设计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安全评估意见(2份);(6)河道上新建水闸工程应提供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综合规划审查意见(2份);(7)水闸全景照片。(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96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四、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2、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06项: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实施机关为水利部水利旅游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跨行政区域旅游项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水利旅游项目经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及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利部水综合[2004]143号)。(三)实施权限和主体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工程项目:96 除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的,负责审批、协调、监督、管理本辖区的城区及跨县(县级市、区)的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四)行政审批条件1、符合水资源规划;  2、保障水资源安全;  3、保护水生态环境;  4、维护水工程安全运行;  5、保障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达到开展水利旅游活动的各项要求。(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池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利用江、河、湖、库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风景资源,组织开展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等的涉水旅游项目。(六)申请材料1、申请书;2、由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书(8份);3、相关联的水工程(或水资源)管理单位同意文件;4、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5、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时限不含技术评审时间、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时间和听证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8-2300161投诉电话0778-228328796 四、工作动态河池市水利局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2014年1月13日下午,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春阳、黄左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蓝天东,局总工程师苏秀荃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蓝天东主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做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共分26条,强调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干部职工操办婚事、丧事及其他红白喜庆事宜的规模和标准。干部职工操办婚事的,婚嫁双方分别办理宴席的,各办理的桌数不得超过10桌(或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宴席桌数不得超过20桌(或200人)。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操办丧事的,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严格控制规模。除婚事、丧事以外,其他红白喜庆事宜参加人员仅限直系亲属。并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分的规定。蓝天东对上述文件进行了摘要传达,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深刻把握这三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增强做好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认真执行文件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文件精神得到落实。河池市水利局召开2013年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述职述廉质询会1月15日下午,河池市水利局召开2013年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述职述廉会议。由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企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社会监督代表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陈健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审阅了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向社会监督代表报告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廉洁用权、廉洁自律、廉政承诺等情况。96 社会监督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就涉及中小河流治理、人畜饮水工程、水规费征收、清洁水源等民生事项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质询,被质询的领导就质询问题一一做了解答,社会监督代表表示对解答感到满意。会上,社会监督代表还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业绩、廉洁履职、廉洁自律、综合评议、意见建议等进行了民主评议。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表示,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党政工作的重要创新。希望各位监督代表多关注水利工作,多提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将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廉洁履职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水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市水利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站、队)负责人、局属二层单位主要领导、社会监督代表共33人参加会议。危朝安到大化县开展冬修水利和慰问活动兴修水利送温暖关注民生话发展1月1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到大化县开展冬修水利和慰问送温暖活动,与广大群众在田间地头同劳动、话发展,并走进困难群众、村干和老党员家中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详细了解当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开展情况。当天上午,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县委书记韦朝永及县委副书记、县长蓝瑞轩的陪同下,危朝安一行轻车简从,来到大化镇上旗村的田间地头,与当地村民一起参加冬修水利劳动。一到劳动现场,危朝安就拿起铁铲,加入到兴修水利队伍中,熟练地铲土掀土,认真修整水渠底部,并把搅拌好的水泥浆倒进水渠固定模板内,不知不觉间汗水已经挂上了脸庞。危副书记一边劳动一边与身边干部群众交谈,详细了解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危朝安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兴水利、治水害,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改善民生,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大石山区缺水情况下,更要注重建设、保护水利设施,增强灌溉能力,保障农业增产增收。交谈中,当得知大化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蓝冬雪,是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就回到家乡扎根基层时,危朝安给予高度评价,危朝安指出,基层是个锻炼人、磨砺人的地方,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学成归来,报效家乡。危朝安强调,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把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一个民心工程。要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打造出更多有历史、有文化底蕴的名村。要在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做好土地流转和合作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当天下午,在大化镇达悟村,危朝安走家串户,亲切看望慰问残疾户韦会流,贫困户韦敏豪、韦永王、韦永克,贫困村干韦永兴和困难党员韦耀明等,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以及节日的祝福与问候。每到一位困难群众家中,危朝安和他们亲切握手,促膝而谈。“家庭收入主要靠什么?”“身体怎么样?”“孩子在哪读书?”“96 对发展产业你们有什么想法?”危朝安都一一问到,让广大困难群众倍感温暖。当贫困户韦敏豪告诉危朝安副书记,得益于危房改造政策,他去年已搬进新家居住,圆了自己的安居梦,并拿出危房改造之前的房屋照片给危朝安看时,危朝安非常高兴,祝福他今后生活越来越美好。在活动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强调,要进一步加快城乡风貌改造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全市城乡风貌改造现场会在大化召开。要加大投入,加快县第五中学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要创新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制定规划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分布图,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区域。黄世勇要求,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核桃、甘蔗产业发展中来,认真发展好核桃和甘蔗产业。要要加强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农村土地,使农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要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努力把好经验推向全市。要切实提高干部素养,提高干部执行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王西冀,市委副书记陈刚,市委常委、秘书长黄光华,副市长黄德意,自治区扶贫办主任吴宇雄、水利厅副厅长刘中奇、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农业厅副厅长温达勤,县委副书记韦统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碧海等参加冬修水利劳动和陪同慰问。南丹县水利局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入村学习动员会1月23日,南丹县水利局党政主要领导在参加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视频会)后,1月24日立即组织局党组、班子及二层站股室正、副职全体成员深入联系村——六寨镇银寨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入村学习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六寨镇分管领导、银寨村村委全体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共37人。罗登文局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视频会)精神,并对搞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指出,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主题不变,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要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实现水利系统持续健康发展。96 会议认真听取银寨村村委及群众反映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办公研究落实解决方案。目前,银寨村的困难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安全饮水问题,尚有龙井、弄仁、新寨三个屯260人需要解决,由水利站列入今年项目计划上报落实。二是水利渠道、排涝沟建设,拉力屯需要修建约500米水利渠道,拉者屯需要修建1100米排涝沟,均由工管站负责找项目落实。三是路桥问题,弄仁、拉者屯的路况较差,约6公里,希望能够硬化;其中,需要修建拉者跨河桥,约20米,均由局党组、班子设法与扶贫、发改等部门联系、沟通解决。四是烤烟房建设,目前银寨村共种植850亩烤烟,尚缺乏25个烤烟房,由六寨镇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会上,参会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严格贯彻中央和国家局的要求部署,认真做好第一批活动总结收尾工作和第二批活动启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扎实推进,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最后,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慰问村委干部和困难群众,共发放慰问金6000元,希望村干及困难群众能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幸福年。河池市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25日,为纪念第二十二个“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七个“中国水周”,河池市水利局与金城江区水利局联合在金城江区文化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吁请市民节约保护水资源。  联合国确定2014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我国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生态文明”。  市水利局对此高度重视,当天通过设置宣传台、现场接受咨询、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市上下营造珍惜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纪念活动中共印发宣传资料150余份,摆放宣传板报5张,接待咨询人员1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水忧患意识、水资源意识、水环境意识和水法制意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召开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3月31日上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在县行政会议中心召开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4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会上,该县水利局认真总结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并部署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县长蒙向东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突出做好水库全度汛工作;二是突出做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三是突出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四是突出做好中小河流防汛工作;五是突出抓好集镇的安全度汛工作;六是突出做好抗旱工作。最后,县委副书记覃克参在会上作出重要批示:一是在思想上要强化责任;二是在措施上要立足预防;三是在行动上要加强督查,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全县12个乡镇乡镇长、分管领导、水利站站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电站业主,全县水库管理员,水利局各站股室负责人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环江县举办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培训班96 3月31日下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在该县行政会议中心举办了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培训班,全县12个乡镇乡镇长、分管领导、水利站站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电站业主,全县水库管理员,水利局各站股室负责人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上,该县防办主任对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7个文件一一作了解读。新上任的水利局局长韦文武在会上指出: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七项制度》的出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重视程度达到一个新高度的重要体现,是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经验教训,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成果。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七项制度》将是防汛抗旱工作高屋建瓴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七项制度》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任务。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务必加强领导要到位。二是务必认真学习要到位。三是务必广泛宣传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习贯彻《七项制度》精神的实践中推动防汛抗旱工作夺取新的胜利。河池市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一年来,河池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对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用水效率控制管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工作进行调研,提出的有关方案和节水控制指标在充分征求有关县市及部门意见后,2013年12月17日,《河池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由河池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主要目标:到201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0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1.16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5.9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达35%以上,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72立方米(2010年为1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达到100%。  要达到上述目标,首先必须加强“三条红线”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河池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96 二、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市界、县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水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等信息。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将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  五、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首先应做好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或扩大排污口,并实施强制性的保护工程措施:如对以江河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施排污口整治封闭和导截污工程和水源区卫生带建设(如护岸、绿化、挡污墙);对以水库为水源的保护区,要限制旅游开发、控制水产养殖和实施卫生防护带工程;对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保护区,实施废井、沟坑的回填工程及补源保洁工程措施。                                      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按照《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加强取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强化限制排污总量的约束,把好排污总量控制红线,完善以水功能区为基本控制单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根据水功能区划目标,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按入河排污削减量分配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实现水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要求。  七、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抓紧完善河池市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蓝瑞轩强调:加强巡查未雨绸缪确保安全度汛96 4月8日,大化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蓝瑞轩深入大化镇龙口村皮太水库视察防汛工作及水库安全工作。他强调要加强值班巡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未雨绸缪,确保汛期安全度汛。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阳随同视察。  蓝瑞轩仔细察看水库堤坝、溢流设施、值班记录、通讯设备和防汛物资储备等有关情况,详细询问值班人员目前水库的泄洪能力和运行情况。当了解到水库加固工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防汛作用时,蓝瑞轩充分肯定了水利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蓝瑞轩指出,防汛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复杂多变,防汛形势不容乐观,防汛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面对更加严峻的考验,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充分准备。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水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人,使防汛度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人员值班,经常巡查、监测汛情,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防汛通信系统要保持通畅,避免因信息不畅而贻误抢险时机。水利、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注意协调配合,加强防汛设施建设,保证防汛抗洪工作有序开展;水库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水库泄洪设备的保养与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要做到领导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力做好防汛度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河池市召开2014年全市水利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4月16日,2014年河池市水利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在金城江区召开。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市水利局各科室(站、队)、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共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市水利局局长陈健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区水利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分别汇报去年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思路。在听取了各单位汇报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全市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扎实开展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对照自治区水利厅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当前全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正视和查找问题,二是要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立足当前,对照全年水利工作任务目标和公开承诺的事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水利局长陈健在会议结束时做了讲话,他指出,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贯穿到各项业务中,全面加强水利廉政工作,推动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河池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培训会在金城江区召开96 为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河池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于2014年4月14日在河池市水利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培训会。会议由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韦臻副局长主持并讲话,河池市水利局黄左贤副局长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二是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节水型公共机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事业中的表率作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成效。  培训会的召开,极大地提高河池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河池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河池市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河池市本级节水型建设单位负责人;河池市水利局二层单位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会议。金城江区“小农水”惠民工程解决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难题“渠道搞成三面光后,我们种田要水比以前好得多了,过去都是土渠,我们又是尾水,每年这个时候家家抢水种田,我经常是守一两个晚上都没得水。现在看水员一来放水,水来得又快又好,只用十几分钟就够了,感谢上级为我们修好了水利,方便了群众。”金城江区六圩镇岜仑村可友三组的韦妈意高兴的说。岜仑村可友屯田地位于六甲灌区33.5公里总干渠最下游的灌片,历年来都是最难要水的田块,但今年该村的支渠完成防渗改造后,群众再也不为种田要水难发愁了。在金城江区,像岜仑村这样受益于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村(社区)有29个,受益群众达5.8万人,这是该区近三年来完成的又一项惠民助农工程。  金城江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渠系配套差,多年来缺乏维护改造,老化损毁严重,极大地制约了该区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解决农村水利“最后1公里”难题,该区抢抓机遇,2011年参加并通过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遴选,跻身列入广西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1~2013年共投入资金6159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4800万元、区本级财政配套720万元、受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639万元),对白土、保平、九圩、东江、六圩、六甲等6个乡镇29个村(社区)的田间渠系灌溉工程进行了更新和改造,完成渠道防渗改造256公里、节水管路安装90公里,基本完成6个乡镇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使该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1.88万亩提高到15.155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从6.8556万亩提高到12.5349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6.46万吨提高到7.85万吨,提高21.54%;仅用三年时间就完成该区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15年的目标任务,又快又好地将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南丹县“四到位四落实”确保安全度汛96 为应对主汛期来临,南丹县结合山塘、水库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要求,切实抓好“四到位四落实”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领导到位,抓责任落实。南丹县召开防汛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乡村逐级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对全县各类30座中小型水库逐一落实领导包抓机制,确保防汛责任落实。排查到位,抓整改落实。汛前南丹县对全县重点河道、30座中小型水库进行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并对13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目前,共查出4座正在施工中的除险加固水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并进行整改排除。  人员到位,抓队伍落实。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南丹县采取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好各类防汛物料,逐一落实好品种、数量、储存地点,运输措施及责任人,保证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并落实由水利、住建、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4支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确保防汛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抵得住、打得赢。同时还对全县11个乡镇与防汛相关的70个重点行政村负责人进行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预警设备操作培训,现场发放宣传图册、防汛应急卡共2.7万份。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为有效提高全县干部群众遇到山洪地质灾害时的应急能力作充分准备。  措施到位,抓预案落实。南丹县对全县30座中小型水库落实了度汛预案,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大化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4月29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县领导蓝瑞轩、黄启邱、卢阳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该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如何做好今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该县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启邱强调指出:一是要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扎实推进“855”管理模式,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道路交通行业以外的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三是要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保障不到位的,一律停工停产整改;四是要认真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五是要抓好“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于擅离职守的要严格问责。  96 为确保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取得新成效,分管农林水自治县副县长卢阳在会上要求,一是要未雨绸缪,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更加清醒的认识,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以“四及时”增强补齐工作的薄弱环节。“四及时”即及时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及时修编防汛应急预案、及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时落实好防汛网络信息平台;二是要全面把握,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防汛排查预警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水库、尾矿库、江河两岸低洼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水电、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矿山、各类施工场所、城区易发生内涝的低洼地带等10个重点区域的排查工作,使这些区域的群众及时受到预警,以便及时得到转移,防止事故发生;三是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要再一次对全县6座水库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坚持一个水库或电站一个预案,严格实行;四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汛限水位来控制水库运行,确保安全度汛。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蓝瑞轩主持会议并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全县经济社会能否和谐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防汛工作的每一项责任、每一项措施、每一个环节抓紧抓好抓到位。大化:实施水利惠民工程为群众谋实在利益大化瑶族自治县从保民生着手,狠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强基惠民助推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完成水利项目总投资4770万元,为提升民生保障工程、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基础。  该县共和乡共和村至古桥村平治河排灌渠道于1976年修建,因年久失修,渠道漏水严重,其防洪排涝作用早已失效,雨季的时候,渠道里的水溢出并淹没周边许多田地,辛苦种下的庄稼也将失收。为了使该渠道恢复防洪排涝作用,该县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在去年年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并顺利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260万元。  今年以来,大化县努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现状,抓好规划项目,为争取项目提供依据,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为全县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迫切需要解决的地方,争取较多的项目资金落户大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县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中的管理工作,主要抓工程质量督查,有效防止豆腐渣工程出现,同时抓工程建设进度督查,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在项目投入使用后,该县抓项目建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有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河池市政协副主席陆克深入金城江区白土乡德合村田洞屯检查排涝工程5月7日上午,河池市政协副主席、河池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陆克到金城江区白土乡德合村田洞屯检查排涝工程实施情况。  96 在市水利局副局长蒙春阳、金城江区委副书记潘广军、白土乡乡长卢以宁的陪同下,陆克边听取有关汇报,边实地察看工程进展情况。因地形地势特点,白土乡德合村田洞屯、茶洞屯和板洞屯每年雨季都会发生内涝,板洞、茶洞屯降雨形成的洪水在田洞屯汇合,最终汇入田洞屯消水洞,在遭遇大雨时田洞屯常常因来不及消水而受涝。为解决该屯涝灾问题,今年初金城江区水利局筹措资金,动工兴建田洞排涝工程,通过拓宽、加高田洞排涝渠,提高排涝能力,切实减轻灾情。目前该工程已完成一期投资17万元。在实地检查后,陆克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既要加大投入加强防洪排涝建设,又要做好大雨暴雨信息预警发布,做好防汛抢险准备,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随后,陆克还检查了白土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  市水利局防汛办主任申志敏、金城江区水利局副局长韦华斌陪同检查。金城区委书记覃荣化到水任水库检查防汛工作5月8日下午,金城江区区委书记覃荣化深入河池镇水任水库,检查水库防洪度汛工作。  在金城江区水利局局长、金城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彭露英陪同下,覃荣化书记全面检查了水库大坝、放水设施、监控和通讯设施、人员值班等情况,同时还了解了金城江区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准备落实情况。目前金城江区已落实了防汛抢险队伍,组建有280人组成的防汛抢险应急民兵队伍;落实了防汛物资,预备有抢险冲锋舟3艘、砂石料0.08万立方米、块石0.1万立方米、救生衣100件、麻袋5000条。在检查和听取汇报后,覃书记对金城江区水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金城江区防汛抢险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他要求区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从细处想到位,从实处做到位,从严、从实、全面地做好防汛工作:要认真落实水库、水电站的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自治区防汛抗旱七项制度;严格执行水库防汛24小时驻库值班和巡查制度;要做好通讯设备维护,保证每时每刻畅通,确保库情、雨情、水情观测和报告工作的正常;要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加强队伍实战能力;要及时检查补充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落实好抢险救生器材。各部门、各乡镇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金城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好的防洪保障。  金城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志广,河池镇党委书记韦建铁陪同检查。金城江区区长覃生贤到肯研水库检查防汛工作5月4日上午,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覃生贤、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覃光前到六圩镇肯研水库检查水库防汛度汛工作。  96 覃区长首先听取了肯研水库防汛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巡查了水库大坝,溢洪道以及放水塔闸门运行情况,最后到水库管理所值班房,检查水库防汛值班情况。在检查后,覃区长对肯研水库各项防汛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并就当前金城江区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当前金城江区已进入主汛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各部门务必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防汛抗旱七项制度,工作要件件抓落实,措施要项项有成效,调度要张弛有度,千方百计确保我区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覃光前,区水利局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彭露英,六圩镇镇长冉义忠,区住建局局长柯献民,区水利局副局长、区防汛办主任韦国林陪同检查。河池举行2014年冲锋舟操作骨干培训暨防汛抗洪救灾军地联合演练5月8日至12日,2014年河池市冲锋舟操作骨干培训暨防汛抗洪救灾军地联合演练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举行。  5月8日至11日,全市107个冲锋舟操作骨干由河池军分区以班、排、中队进行早、中、晚军事化管理,河池海事局负责理论及操作培训,并进行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5月12日上午,举行防汛抗洪救灾军地联合演练。河池市委常委、河池军分区司令员黄建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育伟,河池军分区政委方洽平,副市长安振虎以及水利、民政、海事等部门领导出席仪式。演练分水上搜救分队险情处置演练、冲锋舟战斗队形和操作技能表演,以及参演人员和舟艇加收观礼台领导检阅等四部分进行,精彩的演练,博得群众阵阵喝彩。因当日是全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在演练结束后,相关单位还进行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给现场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大化县领导深入乡镇开展水库防汛检查指导工作5月13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副县长卢阳深入都阳镇岩据水库、古河乡六洪水库检查指导水库防汛工作。  检查中,卢阳深入值班室及大坝坝顶,就水库大坝、泄洪道等防洪设施运行情况、水库管理、防汛值守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乡镇负责人、水利部门及水库管理人员关于水库防汛工作的情况汇报。  如何做好水库防汛工作,他指出,当前已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二是抓紧落实各项度讯措施,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加强防汛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确保安全度汛。针对六洪水库的大坝加固工程及绿化工作,还要求,水力部门要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大化做好汛期粮食流通设施保护工作大化瑶族自治县粮食部门为加强防范汛期雨水对粮食流通设施的损毁,确保粮食储存质量不受影响,做到精心策划,认真做好粮食流通设施保护。  96 从今年3月初开始,该县粮食部门为了确保全县汛期粮食流通安全稳定,积极组织粮食部门干部职工对粮食流通设施进行逐个排查,把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认真排查,发现3个200吨级以上仓容由于建设年岁太久,防水隔热层基本失去雨水防透和抗晒能力,必须对库顶进行防水维修。经研究,决定投资21万元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彩钢进行密封围盖,通过2个多月维修整治,目前已全面完成3个200吨级600多平方米仓容维修,使近1000吨粮食得到有效储存,切实保障全县汛期粮食流通。南丹县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成功举行5月23日上午,在即将进入主汛期之际,南丹县2014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在六寨镇银寨村举行,演练旨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等自治区7个防汛抗旱文件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作充分准备,检验防汛应急预案和措施的可行性,锻炼队伍,进一步磨合和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抗洪抢险实战能力。  此次演练由南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办,南丹县水利局、六寨镇人民政府承办,南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六寨镇人民政府、银寨村群众等共600多人参加演练。  南丹县委常委、副书记曾朝伦,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黄幸乐,县人大副主任莫少敏,县政协副主席蒙卫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各乡镇乡分管副镇长、乡镇水利员或农水助理,以及该县70个山洪灾害隐患点村支书或主任等现场观摩演练。  96 当天的防御演练采用实战综合演练方式,模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六寨镇银寨村遭遇山洪暴发、山体滑坡的模拟防御演练。假设2014年5月23日凌晨3:00起,我县大部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六寨镇银寨村出现特大暴雨,该村3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导致山洪暴发、造成更外、拉力两屯161户房屋受淹,房屋倒塌2间,淹没农田约400亩,1处山体滑坡,险情万分危急。面对十分严峻的防汛形势,南丹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演练采取“汛情险情”虚构、“实战”移位的办法,重点演练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报告、山洪险情险情会商和处置、水库下游群众转移和避险、转移过程中突发情况、转移后续工作等5个科目。整个演练历时一个半小时。  曾朝伦对本次防汛应急演练给予高度肯定,并对做好今年的防汛应急演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此次演练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莫振祖书记、覃康平县长多次强调要抓好防洪抢险工作。二是演练程序清楚、内容丰富。这次演练全面演示了报告、调度、抢险、人员转移等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演练参与人员多、战线长、范围广。四是应急抢险队、机动抢险队全身心投入抢险救灾演练,既锻炼了队伍,又提高了实战水平。五是假戏真演,整个抢险救灾演练过程全程按实际情况考虑、设置。六是参加演练的人员齐心协力、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本次演练指挥长黄幸乐最后强调,对在演练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探索群防群治的机制和办法,努力夺取今年和今后防汛抗灾工作的新胜利。大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自治区验收5月29日,自治区验收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验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验收组认为该县党委政府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比较重视,各项相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达到了有关标准要求,综合评分总得分为99分,同意通过验收。   2012年4月该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同年7月,该县围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通过2年多的努力,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水土保持“三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极大促进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良性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取得较大突破,2012年至2013年两年完成补偿费征收50.96万元。在验收中,验收组通过听取了该县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依据《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指标》后,认为该县各项相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达到了有关标准要求,综合评分为99分,同意通过验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群众安全度汛6月5日,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韦朝永冒雨深入工地、水库视察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他要求,主汛期已到到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群众安全度汛。  6月4日至5日,大化县普降暴雨,各乡镇不同程度的受到暴雨的影响。为深入了解和指导全县防汛救灾工作,韦朝永一行先后深入县城区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皮太水库等地实地视察,听取了相关人员有关城建施工项目及水库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皮太水库位于贡川乡城内村和大化镇龙口村交界处,总库容为138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为186米,死水位为176米。工程设计灌溉面积2600亩,实际灌溉面积1700亩,水库垮坝影响范围2500人,耕地3000亩。目前水库水位为178.6米,库容为6.2万立方米,水库运行正常,未发生险情。  韦朝永对水库运行、防汛工作落实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水库安全是防汛工作的重点,近段时间降雨频繁,不确定因素多,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要高度警惕,落实专人值守,强化监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24小时值班制,加强水库的巡查排查。要保持通讯畅通,出现险情,及时报送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同时要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加强巡查,落实各项防预措施,对水库下游的群众要做好转移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96 就做好安全度汛工作,韦朝永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将防汛减灾责任细化到人,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组织人员做好受灾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客观上报灾情。相关部门要强化抗灾救灾工作,深入受灾一线指导,及时提供防灾减灾物资技术保障,做好灾后救助工作,鼓励群众自助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同时还要做到未雨绸缪,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面做好汛期防洪减灾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安全度汛。普及常识增强意识齐心协力防汛抗灾保民生6月5日,大化瑶族自治县蓝瑞轩县长深入贡川乡田间地头视察洪涝灾情,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切实增强群众抗灾自救意识,齐心协力防汛抗灾,尽最大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蓝瑞轩一边仔细察看当地受灾情况,一边认真听取随行人员汇报防洪抗汛工作开展情况。蓝瑞轩强调,目前正值防汛的关键时期,降雨较为频繁,极端天气难以预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做好防大汛、防极端天气的准备,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应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灾害事故。要立即完善防汛抗灾预案,备足防汛物资,全面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值守制度,细化责任,排查隐患,发现问题果断整改;进一步加强灾害性气象情况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有效预防和趋势预测,确保对各种灾害性气象情况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预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提前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  蓝瑞轩还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增强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对受损农作物能补的及时补,不能补的要迅速改种,能收则收,能救则救,尽力将损失减至最低;及时组织农田排涝,加强生产指导,以技术增产降低作物减产。抓防汛救灾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时刻绷紧发展这根弦,寻找机遇、抢抓机遇、运用机遇,使救灾与发展两不误。大化全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工作6月1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蓝瑞轩县长深入都阳、七百弄、板升等乡镇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强调要未雨绸缪,强化措施,严阵以待,全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韦爱銮陪同检查。  6月4日晚上至6日上午,板升乡辖区内普降暴雨,致使约1.2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74万元,农作物受损4559亩。截至6月10日上午8时,全乡仍有940亩农作物受灾绝收。县道898线板烈村板烈屯一段约1公里长路段仍被洪水淹没,导致车辆无法通行,主要依靠渡船往返该淹没路段,影响经常出行人员约6000人。目前,该乡抢险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受灾群众情绪稳定。96   县领导蓝瑞轩来到受灾现场,当即坐进皮划艇视察灾情,并详细询问当地干部群众目前受灾损失情况。蓝瑞轩指出,全县有可能面临更加严峻的防汛形势,各级各部门上下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防汛救灾知识宣传,切实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夯实防汛工作基础,全力保障安全度汛。民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及板升乡党委、政府要以县委韦朝永书记的指示抓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引导、加强管控,确保群众特别是学生出行、渡船安全。水文部门及时收集有关灾情录像、照片、文字等资料,做好淹没区域水位升降数字统计工作,为今后的防汛抗灾工作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在都阳镇双福村、七百弄乡弄合村视察旅游项建设目时,蓝瑞轩强调,施工单位必须处理好排水、浮土问题,抓紧整改,否则将招来更大损失。都阳镇党委、政府和县水利、旅游、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将损失降到最低。对工作不力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当天,蓝瑞轩还冒雨实地查看了七百弄弄腾村铁皮石斛种植情况,要求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产业受损。国家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到我市开展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调研6月13日至16日,国家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文一行在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助理李名生与河池市水利局局长陈健的陪同下,深入我市大化县、巴马县和凤山县开展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石漠化比较典型的大化县七百弄乡、巴马县的燕洞乡、甲纂乡、以及凤山县的袍里乡、东山乡,全面了解我市石漠化地区人畜饮水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基层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属于欠发达落后地区,资源贫乏,环境恶劣,除宜州市外,其他10个县(区)都属滇黔桂石漠化片区,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仅为0.327亩,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同时饮水不安全问题人口多,分布广,解决难度大,王一文副主任指出,通过这次调研,对石漠化片区的情况有了一个非常感性的认识,回去后一定把石漠化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水利部领导做专题汇报,特别是普遍反映的水利建设资金配套问题,以及石漠化地区缺乏专项政策问题,争取国家在出台有关水利建设政策的时候能充分考虑到石漠化片区的特殊情况,不搞一刀切,真正有效的加大对石漠化片区的水利建设投入,充分解决石漠化片区的民生水利问题。大化县领导率队深入江南乡指导水利防汛工作6月16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蓝瑞轩,率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阳和水利、移民等部门负责人深入江南乡检查指导水利防汛工作。  96 当天,一行来到江南乡发瑞村水利堤坝工程、那马水库和带林水库防汛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江南发瑞村视察小溪堤坝建设工程时,蓝瑞轩要求,要以堤坝建设为契机,结合“美丽乡村”主题,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当地群众的环境意识,把地方建设打造成为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心灵美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当来到江南那马水库和带林水库视察防汛时,他说:水库防汛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按照“预案防汛、工程防汛、科学防汛、责任到位”的原则,精心安排,周密组织,把水库防汛工作每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搞好防汛检查,落实度汛措施,对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进行周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水库防汛泄洪设施的维修和清障工作,确保各项防汛设施的正常管理和养护。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夯实责任,认真负起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把防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夺取今年水库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水利部到大化调研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工作6月13日,国家水利部调研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调研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工作。  调研组深入该县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项目区六也排涝工程、七百弄乡府饮水工程及七百弄乡家庭水柜建设工程进行了实地调研,采用现场实地查看、咨询情况、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县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工作情况。大化县石漠化地区面积110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0.1%,大部分是喀斯特地貌地区。为了扎实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2006年至2013年,全县修建水利工程1230处,完成投资3.445亿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374万亩,保护耕地1.1万亩,保护人口10.5万人。通过调研,调研组对该县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要求,在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工作中,要把解决生态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制定石漠化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把握好设施配套的原则;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的原则;可持续增收的原则;项目实施必须适应当地实际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的投资和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当地农民积极性,搞好生态水利建设,建立保护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扎实推进石漠化地区水利建设工作,让当地群众受益。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推进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事件的发生,6月17日,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推进会。会议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主持。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近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汇报了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的进度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96 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蓝天东回顾总结了上半年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工作任务。提出下半年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的重点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责任状考核方案的实施。  会上,局长陈健就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强调了四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动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二是抓好教育、宣传等工作,通过学习掌握廉政知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有效开展;四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强调了防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他要求全体水利干部要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希望水利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扎实开展好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推动河池市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自治区水利厅防汛检查组到大化视察防汛工作6月21日,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副站长余杰率防汛检查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视察防汛工作,市丶县水利局相关领导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到该县六也乡德礼村进行了视察,听取了防汛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检查了防洪工程、防汛值班情况。  视察组边看边议,对全县防汛工作给予肯定。视察组指出,防汛无小事,责任大如天。今年降雨偏多,汛期来得早,天气复杂多变,给防汛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定要继续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切实发挥各类已建水利项目的效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度汛。蓝瑞轩深入基层检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6月21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六也等乡镇受强降雨影响,导致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情。接到汇报后,自治县县长蓝瑞轩立即深入受灾乡镇视察灾情,并亲临现场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阳一同视察。  蓝瑞轩首先赶往古河乡古河村察看受灾情况。21日凌晨由于受强降雨影响,古河村清水河改道工程出水口处发生水灾,该处在建的大化至巴马二级路路面被淹没,导致道路中断,交通堵塞。详细了解受灾程度和工程施工情况后,蓝瑞轩当即指示,要组织力量尽快解决群众行路问题。在他的提议下,工作人员请来挖掘机,另外挖通一处排涝口,尽可能多地排出洪水;同时,装载车拉来钢梁,与挖掘机配合作业,在排涝口上方搭起了便桥。经过施工队和广大干部群众两个多小时的努力,临时搭建的钢梁便桥完工,过往行人和小型车辆得以通行。蓝瑞轩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确保再次遭遇强降雨时能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96 随后,蓝瑞轩一行来到古河乡四联村上平屯视察山塘维修工程实施情况,他要求有关单位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抢抓工期,确保安全度汛。当看到上平屯屯内道路因强降雨导致出现裂缝、变形时,蓝瑞轩再三叮嘱随行人员,务必及时组织人员做好除险加固工作,必要时要动员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洪涝灾害的威胁。  蓝瑞轩一行还视察了六也乡六累村受灾情况。在当天的视察活动中,蓝瑞轩强调,当前防汛形势和抗洪救灾任务仍然十分严峻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紧绷防汛抢险救灾这根弦,加强值班观察雨情汛情,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把群众的安危放在防汛工作首位,组织力量排查隐患,加强危险区域地段防范治理,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搞好灾情核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疫病防治工作,抓紧抢修水毁设施,做好内涝治理,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要落实防汛领导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干部联系点责任制、值班巡查责任制,把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大化狠抓防汛工作6月23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韦朝永带领水利、交通、民政、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受灾一线,查看灾情,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韦朝永先后深入到古河乡、六也乡等受灾比较严重的乡镇村组实地查看灾情,每到一处,与乡村干部进行交流,仔细询问灾情损失,并鼓励他们积极应对,努力搞好生产自救,把雨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古河乡四联村上平屯山体滑坡现场,韦朝永实地查看了滑坡地段险情和安全生产情况,详细询问了解滑坡地带监控与防灾治理工作后要求,国土部门要以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为重点,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做好地质勘查工作,迅速拿出处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针对处于地质山体滑坡危险地段的户主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搬至安全地段,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在大化至巴马二级公路施工现场,看到受雨水冲击的道路边坡受损比较严重,路边水渠随时被堵塞,韦朝永要求,要迅速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冲垮的路段,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要做好水渠的疏通工作,避免灾害进一步发生。  当天,韦朝永还深入六也乡视察因内涝导致的受灾情况。还要求,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涉水道路等危险地段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通行﹔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灾情,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对辖区内灾害安全隐患做全面细致的排查,进一步采取防涝排涝措施。  近期仍处于汛期,强降雨天气还未结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各项准备工作务必要做得详细周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水利部巡查大化水利统计质量工作96 6月24日至25日,以国家水利部水利学会统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级工程师叶树石为组长的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统计质量巡查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水利统计质量巡查工作。  在巡查中,巡查组深入该县统计项目区九娘河大化镇河道整治工程等地进行了实地巡查,采用实地查看、咨询情况、查阅统计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大化县开展水利统计质量工作情况。长期以来,该县狠抓水利统计质量工作,严格执行水利统计报表制度,审核把关统计数据,按月按年上报水利相关统计,做到不漏报、不漏填、不错填。建立好统计台账,为水利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依据。  通过巡查,巡查组对大化县水利统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该县重视水利统计工作,统计制度完善、网络健全、人员稳定,统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巡查组要求大化县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狠抓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设;二是要加强数据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数据质量关,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可靠依据。自治区安监局到大化督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6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处督察组深入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査工作,市安监局局长黄家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谢湘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奉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该县烟花爆竹公司仓库丶红水河沿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等,督察组对大化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查组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要求,大化县上下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要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及领域,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二是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进一步抓好夏季高温、雷雨季节、汛期的安全工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丶工矿商贸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河池市水利局以“红卡惠民大行动”为载体开展“七•一”慰问活动6月27日,河池市水利局党员以“红卡惠民大行动”为载体,到扶贫联系点大化县春兴村、坡了村开展“七•一”慰问活动,河池市水利局近30名党员走访慰问了困难党员、结对帮扶联系户,给他们送去了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局长陈健先到坡了村与村委进行座谈,研究如何做好“红卡惠民”活动,以及村委办公楼新建厨房、卫生间事宜,并向困难党员发放了大米、食用油等物资。  96 随后,黄正恒、陈健带领局机关党员到春兴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党员各自深入到联系户对联系对象在生产、生活中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单位、个人情况向联系户做出承诺帮扶事项。同时,党员将填写有姓名、联系方式、承诺帮扶事项后的《河池市党员联系卡》发给帮扶对象,并扶持了部分农资。  当天,河池市水利局26名党员共完成走访群众26户,发放党员联系卡26张,发放食用油10壶、大米10袋,帮扶农资3000元。给帮扶农户在生产、生活上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2014年7月5日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到凤山县检查指导抗洪救灾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教育,迅速恢复灾后生产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南丹县水利局始终与“提升作风效能,加快水利建设”为载体,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强化水利建设和服务能力,及时帮助群众解决迫切困难,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6月4日,该县遭遇了今年以来一次历时长、强度大、范围广的特大降雨过程,暴雨致罗富、六寨、吾隘、月里、城关、八圩、大厂等7个乡镇33个行政村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5万人,紧急转移386人,倒塌房屋7间,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16.12万元。灾情发生后,该局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分赴灾区,全面了解灾情,尤其是供水设施、水利渠道等受损情况,为下一步灾后重建提供了依据。  6月17日,该县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6•4”强降雨灾后重建常务扩大会,研究、部署灾后重建工作。会后,该局立即于次日向重灾区的罗富、六寨两个乡镇发出水利设施灾后恢复生产扶持政策的函。重点对受灾供水设施、水利渠道恢复扶持管材、水泥、砂石等物资,并一次运输到受灾区,由群众自行组织修复,水利局派技术员指导施工。截止6月29日,两个重灾区乡镇受灾人畜饮水设施20个村屯,共需管材11060米,全部运输并安装到位,及时解决灾区人畜安全饮水难题;受灾农田水利设施7处,共需水泥60吨、砂石720立方米,已运输到村屯水泥28吨、砂石240立方米,修复农田水利设施2处,其余5处正在加紧施工中,预计尚需一个星期便可完工。  据统计,此次灾后恢复生产水利局共投入资金110万元,全部从历年水利工程结余资金中拨付。该局计划周全、动作迅速,及时解决灾区群众疾苦,着力恢复灾后生产、灾后重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了水利部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水利发展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果7月18日,市水利局党组班子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副市长黄德意主持会议并进行点评。  96 会上,市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对照“反对‘四风’、服务群众,凝心聚力、提速发展”主题,深刻剖析班子和个人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措施,做到对本人及分管业务方面问题有一个清醒认识,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有一个深入剖析,对推动我市水利工作开展有了一个清晰思路。  黄德意说,市水利局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领导亲自抓,学习有成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对照群众反应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各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具体深入,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会议气氛活跃不失“辣味”,达到了预期目的。市水利局要再接再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统筹兼顾,以水利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市第九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杨荣来也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代表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大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国家验收7月21日,以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保处副处长陈冬奕为组长的国家水利部验收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组深入现场查看监督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和板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观看该县影像专题汇报片,听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自从2012年该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按照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要求,围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和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目前该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4件,审批率达100%,实施34件,实施率达100%,验收28件,验收率达82%,“三率”全部达标。  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评议验收。验收组认为,大化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达到了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8月29日,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蓝天东主持,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局属二层单位主要领导共7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凤山:局长家中藏金百万》、《都安:创业园里的宅基地交易》,片中曾经在身边的同志,身边的事和身边教训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干部职工认为,要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96 会议邀请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猛做了《算好人生“七笔帐”,远离职务犯罪》的专题报告。报告从职务犯罪的法律诠释、常见职务犯罪的特点、渎职案件查案情况等方面对犯罪案件的特点、犯罪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联系具体生动的现实案例对常见的职务犯罪和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阐述和解读,从加强教育、健全监督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推广防控机制等多角度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路子,并从克服贪占、侥幸、攀比等心理,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等“七笔帐”,提醒教育干部职工要筑牢廉洁勤政的防线。会上,局党组书记黄正恒为大家讲述了题为《十个方面的事千万干不得,政治安全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廉政党课。他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这个主题,指出,作为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的观点,增强共产党员意识;作为国家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识到权利、职责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部用于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理念,自觉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拒腐蚀、永不沾。通过本次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的学习,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自己进一步加深了对严守党纪国法重要性的认识,要以此次党课为契机,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努力形成人人讲廉、人人思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南丹县成功申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月12日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现场传来特大喜讯,在全区36个县参与的竞争立项工作中,南丹县在申报准备、政府支持、项目选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和群众意愿等方面工作扎实,综合得分92.44分,全区排名第三,申报2014年—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获得成功。  该县从2011年起开始申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由于基础条件差、地方财力保障等相关因素一直未获成功。今年,南丹县委、政府更加重视小农水重点县申报工作,从2月份起就组织各相关部门筹备申报,并给予前期经费和工作人员保障,申报筹备工作是历年来最扎实的。特别竞争立项工作,县人民政府覃康平县长亲自部署,亲自代表南丹县到自治区进行竞争立项陈述,为申报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悉,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成功后,中央财政每年将投入约3000万元扶持该县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连续三年,累计扶持约1亿元,将极大改善该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状况,有力助推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河池市水利局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9月29日下午,河池市水利局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共同庆祝建国65周年和九九重阳节。会上,市水利局领导向老干部表达了节日的问候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水利工作情况,同时征求老干部对河池水利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老干部勇跃发言为水利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对祖国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表达了自豪和赞美之情。96 大化县水利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2014年10月13日,大化县水利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会上,该局局长韦浩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地认识理解新的历史时期党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以好的精神状态,用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水利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实现。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10月22日下午,河池市水利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蒙春阳主持会议,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作总结讲话,市委第九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杨荣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黄正恒代表党组对水利局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今年以来,水利局党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九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显著,一是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三是党群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廉洁自律得到进一步增强,六是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杨荣来代表河池市委第九督导组就市水利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讲评。他说,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活动开展突显水利工作特色,活动成效显著。他对巩固提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希望和建议:一是要强化责任,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二是要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要长效化。  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二层单位党员干部,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会议。河池市水利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河池市水利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9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河池市水利局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河池市水利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二层单位,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内容、具体责任人。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月12日,组织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2月20日,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4月16日,组织召开2014年全市水利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17日,组织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推进会,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与全市11个县(市、区)水利局、局属二层单位签订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责任状》,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是强化教育,筑牢防线。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8月29日,河池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河池市水利局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河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猛作了《算好人生“七笔帐”,远离职务犯罪》的报告,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这个主题作了《十个方面的事千万干不得,政治安全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廉政党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组织收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市水利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卡住公款送礼》、《坚决反对“四风”》、《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凤山:局长家中藏金百万》、《都安:创业园里的宅基地交易》等5个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月11日上午,河池市水利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中国红军第七第八军河池整编阅兵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河池宿营地军部标语楼旧址参观,缅怀革命前辈,传承革命精神,进一步弘扬革命前辈们的优良传统。开展廉政谈话。市、县(市、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分别与党组成员、科(股长)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相关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签订承诺书。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签订了《广西水利系统公务人员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廉洁自律承诺书》、《禁赌承诺书》、《“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整治承诺书》。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河池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河池市水利局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了《河池市水利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施细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规定,从制度上为反腐倡廉打下扎实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发放和收取各类评审、咨询等劳务费的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执纪监督。纪检组在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和水利建设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督。区水利厅厅长杨焱到大化调研96 10月16日,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杨焱到大化瑶族自治县调研定点扶贫及水利建设工作。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韦祖林、大化县县委书记韦朝永等领导陪同调研。  自治区水利厅一行先后深入该县共和乡皂江村村民甘蔗种植基地、妇女创业就业示范点、高效桃果种植示范点、贡川乡龙眼村刁闹屯桃果种植示范基地、当地小学、村部等地视察调研,详细了解水利、道路建设、产业结构、群众收入、学生学习生活、村干办公环境等多方面情况。当了解到当地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群众生活、学校教育教学条件、村干办公环境明显改善时,区水利厅厅长杨焱感到很欣慰。看到当地群众不但在蔗地套种西瓜,还饲养土鸡时,很赞赏这一增收途径,他高兴地鼓励驻村第一书记,要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群众扩大种植养殖规模,打响品牌,大力发展立体式农业,让群众的钱袋子真正鼓起来。  在调研中杨焱强调,一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农业基础;二是努力打造水利建设新亮点,突出民生水利、生态水利,使水利工程长期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从群众的愿望和期盼出发,把水利项目建成群众确实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利民富民项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为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提供支撑;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启动助学基金,帮助更多的孩子完成学业,绝不能让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辍学。他还要求驻村第一书记要在群众增收、技术服务、劳务输出等方面下功夫,多为群众做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在大化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建立好示范点,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早日脱贫致富。同时,认真对照本村“十二五”规划,没有完成的内容,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牵线搭桥,争取多方支持帮助,为当地实现“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应有的作用。自治区水利厅总规划师伍伟星、厅办公室主任蒋晓军、人事处处长黄开道、农水处处长甘幸,河池市水利局局长陈健,大化县领导林强、奉明陪同调研。南丹县水利局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党课专题讲座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帮助干部职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全面树立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11月11日上午,南丹县水利局特邀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梁兴强作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党课专题讲座,县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教育活动。  会上,梁局长结合水利发展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提出作为全县经济、民生发展的重要一线,水利建设发展凸显权限大、责任重、风险大等特点,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提高责任意识,在发展建设中铸造水利精神,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生活上的正派人、工作上的勤奋人;要注意在岗位上查找风险,绷紧廉政防范风险这根弦,主动增强防范意识,使权力在阳光下行动,最大限度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提高执行力。  96 梁局长结合多年检察工作实践,对预防职务犯罪做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辅导,结合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对职务犯罪的类型、方式、手段、诱因、基本规律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方法和措施,为参会人员有效防范职务犯罪提供了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列举了发生在本市和本县水利水电系统的典型案例和鲜活事实,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讲座生动形象、旁征博引、内容丰富,举了很多案例,使我们听后受益匪浅,对我们下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参加讲座的干部职工纷纷说道。河池市水利系统2014--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在金城江召开2014年12月2日,河池市水利系统2014--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在金城江区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水利厅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约谈)会精神,对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进一步部署,推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作了汇报和交流,并签订了《河池市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蓝天东对水利局党组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意见、三个办法、三项制度”进行了解读和说明。  河池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正恒对水利系统2014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通报,并对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提出五个“进一步”意见: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着力增强担当精神;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着力强化履职尽责;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着力抓好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力健全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开展跟踪问效。黄正恒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河池市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攻坚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河池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市水利局各科室(站、队)、二层单位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河池市水利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律水平,使市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2014年12月4日,河池市水利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为主题,在金城江区思源广场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96 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板报等形式对市民讲解了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及防汛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同时发放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的法律小册子,让每一位市民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活动中还向市民进行现场法律法规讲座和宣传,并接受咨询,教育居民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有力推进了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共筑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五、统计信息河池市水利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在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以“五大工程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加快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强化水利建设管理,目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一、科学统筹,开拓创新,稳健推进水利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底,争取到中央及自治区水利资金12.2亿元,同比增长32.5%,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今年我市继续把抓好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人饮安全作为三大重点工作,采取攻坚战形式推进,截止12月底,水库除险加固已实施61座,占全年计划的100%,已完工55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占年初计划的172%,其中有26座已通过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全区进度排名为第一,得到了区水利厅的充分肯定。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20处,完成8处,占计划133%,建成堤防护岸长度35.6公里,同比增长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3.7亿元,开工建设1486处,开工率达100%,已解决35.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占计划110%,超额完成任务。(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扎实有效截至12月底,全市2013—96 2014年冬春水利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4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00%;兴建11大类项目1515处,总投资10.4亿元,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3.17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35.27万人,新增恢复蓄水能力2308.58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37平方公里,保护人口4.5万人,保护耕地2.67万亩,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5万千瓦。开工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县建设6个,其中金城江、罗城、环江3个小农水重点县已完成投资772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0%;东兰、都安、大化3个小农水专项县完成投资3600万元,基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上半年农田水利冬修新增项目基本完工,完成投资2800万元,占计划的100%,总共完成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6万亩,占任务100%,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占任务116.6%;同时成功申报到6个县(宜州、南丹、东兰、巴马、凤山、都安)进入第六批重点县建设和1个中央土地出让金项目县,争取到的县数排在全区第一,首批建设资金1.92亿元已经落实。(三)水利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积极筹划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水利项目。与水利厅对接,及时调整核心区巴马、东兰、凤山3个县2014年至2016年的《水利项目建设计划》为6个亿,并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资金1.56亿元。二是做好2014年至2016年全国应急抗旱工程河池片区规划项目的设计工作,全市规划330个项目,总投资15.2亿元,并争取得到中央预下达抗旱水源工程5座水库、引调提水工程及备用井等项目资金4.1亿元,目前已开展初步设计。三是完成了中小河流治理30个项目的设计上报和审查,占2013-2015年治理项目计划91%;并完成了全市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调整工作,拟新增16个中小河流项目,项目总投资3.26亿元,并成功申报到2013至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13个新增项目,总投资2.91亿元,使我市2013至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由原来的33个增加到44个(原33个有2个因调整取消),实现历史性突破。四是完成了凤山县乔音和巴马县所略两座中型水库扩容重点水源的可研报告,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五是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开展广西治涝规划编制及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六是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取得新突破。成功争取到市本级2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资金4000万元,实现0的突破。七是谋划2014-2015年度冬春水利建设计划投资14.3亿元。(四)强化措施,抓好全市防汛减灾备战工作根据自治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96 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14年我市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实以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联系点制度及水库安全运行水位指标,提前进行谋划和准备今年的防汛工作。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组织机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全市重点河道、水库、堤防进行徒步拉网式检查,排查工程隐患、修订完善了山洪灾害、水库、河道防汛和各类工程的防洪预案,开展防汛督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水库“五有”工作落实,调试维护各类防汛指挥、运行和预警系统,确保汛期信息平台网络畅通无阻。同时强化水库巡查制度,落实经费,更新设备,明确责任,成功防御了6月、7月初的强降雨防汛工作,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60多条预警信息。入汛以来全市共投入抢险人数3.68万人次,投入动力803台班,投入各类抢险设备300多台套,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实现事故0伤亡,得到国家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赞扬。(五)防治水土流失,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开展8个县(处)坡耕地改造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坡耕地改造1.47万亩,占计划127%,完成0.6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0%,累计完成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投资4718万元。争取获得18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已投资1345万元,完成4个;完成地方水电发电量18.02亿千瓦时;开工建设的南丹拉潭二级、巴马金边等2个代燃料项目,实施3个电气化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南丹县的拉纳、平畴、都安县龙颈等3座水电站,完成了127座水电站的安全年检。(六)水利改革管理工作进展顺利一是严格依法治水,进行水政执法督查检查45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11起,结案98起,结案率88%;处理水事纠纷案件和信访案件共23起,结案21起,征收水规费7643.3万元,同比增长55%。同时开展第22个“世界水日”和第27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涉重企业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了我市4处河流交界断面的水质水量达标率达100%,同时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等方案编制。三是96 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积极谋划水利体制改革,恢复建立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成21个乡镇水利站改造建设,完善农民用水协会;建立水利建设“整乡推进”和“五小水利建设”新模式;深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化水库管理;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争取提高水资源征收标准,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水利局党组共辖10个党支部,党员总数137人,全部参加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党组织采取同步开展活动,统一进行动员和学习教育,分别开展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们向党员干部发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书籍近140本,发放学习知识资料140多份;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9次,召开座谈会18次,参加人员超过125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00多份,谈心谈话15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30条,梳理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60条,其中班子有21条,班子成员39条。开展“解决群众不满意的事情”8件,立行立改问题12个;查摆问题28个,其中“四风”问题21个,已整改12个,正在整改9个;班子成员谈心45人次,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0份,开展典型案例分析2例,顺利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0次。已整改问题15个,正在整改问题13个;新建制度2项,拟出台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13项,废止制度10项。同时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确保了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效果显著。同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教育实践办的调研检查。(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专项活动,从4月份至年底,通过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活动、严格执行发放和收取各类评审、咨询等劳务费,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纠正水利系统违纪违法行为,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得到落实。局党组先后制发了十个制度性文件,把“一岗双责”落实到点到位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常态。三是增强力量,深入开展“美丽河池·清洁乡村”96 。从市防汛办和水政支队抽调两名科级干部深入大化县春兴村专职负责“美丽河池·清洁乡村”工作。同时,起草我市“美丽河池·生态乡村”“饮水净化”专项活动方案,坚持在“水”上做文章,大力申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保障农村“水清、水美、水安全”。四是勤俭节约办事情。全局文山会海得到全面“瘦身”,会议压缩了9个,压缩50%;文件数量减少103份,压缩13%。“三公”经费开支大幅减少,压缩了19.9万元,同比压缩了33.4%。二、锐意进取,全市水利工作呈现五大亮点一是水库除险加固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任务。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排名全区第一,基本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二是项目争取实现新突破。争取到上级项目资金12.2亿元,同比增长32.5%,成功申报中小河流新增项目13个和小农水重点县6个,均排全区第一;争取到主要支流治理和抗旱规划项目4.5亿元。三是在全区率先铺开水利整乡(村)推进建设。整合小农水重点县和土地出让受益金2.8亿元用于开展五小水利“整乡(村)推进”建设,这种新模式在全区率先铺开,得到了自治区水利厅的肯定和推广。四是成功防御特大洪涝灾害。战胜“6.4”、“7.4”特大洪涝灾害,无一人死亡,无一座水库垮坝,上了新华社内参,得到了水利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扬。五是水利惠民办实事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农村饮水超任务10%;水库加固超任务72%;河流治理超任务33%,农田水利超任务17%。三、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水利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项目资金缺口大,自筹难度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征地难度高,上级配到征地费用缺口大,地方配套的又难以落实,农村人饮、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甚至无专项征地资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繁锁、办理时间过长。三是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点多、面广,涉及项目区群众跨田、过地、过路及农作物征收等问题协调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四是96 项目审批、招标预算、评审等过程繁杂、时间长等直接影响到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每年4月至10月我市又处于汛期,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主体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五是部分施工单位技术力量比较薄弱,施工强度达不到要求,资料整理、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导致部分水利工程施工滞后。六是剩下未解决的人饮,地处边远,居住分散,投资大,解决少,项目建设人均投资量比过去翻一番甚至更多。七是有关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开放度不够。一些相关的补助政策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劳力难找,工程配套资金不足。八是县级水利部门设计单位无资质,设计工作难度大,设计人员工作量大、无报酬,无积极性,项目前期工作缓慢。九是项目计划资金下达晚,任务紧,各种评审缓慢。部分项目快到任务完成期限了,才下达,由于很多项目都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导致项目施工进度未能按原计划或是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十是部分水利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不明确,缺乏切实有效的机制加以监管,导致后期维护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突出。四、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思路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市水利工作将结合市委、市政府“12345”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年和五大工程提升年的要求,紧紧围绕“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安全水利”的一条主线,努力开展“饮水净化”和“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大会战水利建设”两项活动,实施人饮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三大工程,实现水利投入、整乡推进、防洪水保治理、抗旱应急建设四个突破,强化防汛抗旱、依法治水、项目前期、廉政建设、绩效考评五项工作。计划完成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12亿元;解决11个县(市、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3.7万,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实施7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建设防渗渠道800公里,新增和恢复农田灌溉面积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4万亩;实施7座水库除险加固,其中建设中型水库2座,完成小型水库5座;实施22处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中小河流河堤及护岸工程长度42公里,使全市18个乡镇政府驻地的防洪能力提高到10年一遇;实施抗旱应急规划项目,开工建设20处;实施9个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改造坡耕地1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进一步修复项目涉及区域的水生态环境。更加深入解决人民群众水盼、水忧、水患、水难等问题,96 推动我市水利建设稳定快速发展,确保安全度汛和水资源保障,把全市水利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追赶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齐心奋力建设幸福新河池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一条主线:就是坚持围绕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安全水利的发展主线。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努力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的“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实施“四建设一机制”任务:2015年全面解决“十二五”规划剩余的33.7万农村人口;实施36个“饮水净化”集中供水示范项目和23个片区的“饮水净化”家庭水柜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全市实施金城江区、宜州市、都安县等3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二是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大会战水利建设。计划投资5.98亿元,主要实施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6县4大项目:解决18.16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东兰、凤山、巴马、都安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6县11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6县13处抗旱应急工程。实施三大工程:一是重点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新开工11个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3.8亿元,计划解决全市饮水不安全人口33.7万人,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二是重点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投资3.02亿元,实施7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计划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4万亩。其中:新开工第六批宜州市、南丹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6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投资19200万元;加快续建第五批环江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2013年中央土地出让收益专项资金农田水利项目,投资8790万元;全力抓好2014~2015年度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4.63亿元,兴建项目1832处,完成渠道防渗配套800公里。三是重点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划投资3.84亿元,实施22处中小河流治理,其中新开工8处河流治理工程,投资1.76亿元;加快续建14处河流治理工程,投资2.08亿元。建成河流堤防42公里,项目成建后可使18个乡镇政府驻地防洪能力提高到10年一遇。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力争水利建设投入有新突破。2015年计划完成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总投资12亿元,比2014年增加12%。二是力争水利整乡推进有新突破。以建设“五小水利”为主要模式,以乡为单位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治理、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整治等水利建设,继续96 整合资金,开工建设全市每个县1个点的水利建设整乡(村)推进示范点,形成效果明显化。三是力争防洪水保治理有新突破。开工建设市本级2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实施11各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升级改造建设;实施9个县水土保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6619万元,改造坡耕地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实施水库加固7座,其中建设中型水库2座,完成小型水库5座;同时抓好农村水电建设工作,力争完成14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开工建设3个电气化项目,完成南丹拉潭二级、巴马金边等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加大推广农村水电标准化管理,促进农村水电的技术改造。四是力争抗旱应急建设有新突破。实施南丹火幕水库,罗城大山、白坝水库,东兰香河水库,凤山社更水库等5座水库抗旱水源工程,10个县的(除环江外)19处引调提水工程和71眼抗旱备用井项目,力争开工一批,完成一批,计划总投资4.12亿元。强化五项工作:一是强化防汛抗旱。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强化预案落实、强化查险除险、强化预警体系建设和防汛物资储备、强化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建设、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和水库防守,确保水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依法治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队伍及其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深化水利改革,开展以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和水工程设施保护、水土保持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活动,严格依法足额征收各类水规费。三是强化项目前期。主要推进重点水源工程、2014~2016年抗旱规划小型水库项目、主要支流龙江治理工程等前期工作,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争取更多中央、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四是强化廉政建设。以巩固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抓好项目招投标,财务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人员安全。五是强化绩效考评。水利工作都体现在绩效考评中,我们将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强化干部执行力,促进水利各项工作增量提质发展。96 96 六、行政事业收费序号收费项目名称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中央或自治区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或范围具体执收单位批准收费文件文号设立收费项目的法律法规名称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备注1    水资源费    行政性中央1、工业用水:从江河、湖泊取水为0.03元/m3,从地下取水为0.06元/m3;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供水处市水利局桂价费[2010]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纳入预算管理   2、城市生活用水和公共事业用水:从江河、湖泊取水为0.04元/m3,从地下取水为0.06元/m3。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桂价费[2010]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纳入预算管理   3、水力发电用水:大型水电厂0.0045元/千瓦时,中型水电厂0.0035元/千瓦时,小型水电厂0.0025元/千瓦时。广西龙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型)、广西桂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小型)等 桂价费[2010]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纳入预算管理   4、经营取用矿泉水,每立方米5元。        5、县(市、区)上交其收费总额的10%。各县(市、区)水利(电)部门 财综[2008]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纳入预算管理 96 2(1)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事业性中央采大理石、石膏1元/吨广西虎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池永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木友雷洞采石场、广西河池大金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市水利局桂价费字[2007]262号 纳入预算管理     开矿、采金1元/吨          水泥、烧石灰0.8元/吨          制砖1元/千块河池市长兴红砖厂、河池市加道机砖厂 桂价费字[2007]2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纳入预算管理     制瓦0.3元/千块          采煤0.8元/吨          损坏面积深度1米以上1元/m3罗城三聚宝坛电力公司 桂价费字[2007]2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纳入预算管理  (2)水土流失防治费事业性中央植被和水平梯地0.8元/m3          排弃的废土、废渣等0.8元/m3          开矿(包括采煤、挖矿等)0.5-0.8元/m3          县(市、区)止交其收费总额的10%。各县(市、区)水利(电)部门 桂价费字[2007]2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纳入预算管理 96 七、河池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一)行政许可项目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水利工程)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水利工程)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利工程)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6、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7、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运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同意8、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否符合水量分配方案的审批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1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12、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13、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1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15、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16、库区林木砍伐审查17、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二)非行政许可项目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水利工程)2、水资源费缓缴审批3、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4、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八、应急管理124 河池市城区防洪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城市概况2.1自然地理2.2社会经济2.3洪涝风险分析2.4洪涝防御体系2.5重点防护对象3组织体系与职责3.1指挥机构3.2成员单位职责3.3办事机构4预防与预警4.1预防预警信息4.2预警级别划分4.3预防预警行动4.4主要防御方案5应急响应124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5.5应急响应结束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抢险与救援保障6.3供电与运输保障6.4治安与医疗保障6.5物资与资金保障6.6社会动员保障6.7宣传、培训和演习7后期处置7.1灾后救助7.2抢险物资补充7.3水毁工程修复7.4灾后重建7.5调查与总结1总则1.1编制目的124 做好河池市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河池市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照国家防办编制的《城市防洪预案大纲》要求,在2006年编制的《河池市城区防洪预案》基础上,参照和引用原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河池水文分局一九九二年编制的《金城江城区防洪手册》及2003年5月河池水电设计院编制的《广西河池市城区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分成果修编而成。1.3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河池市城区内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1.4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城市概况2.1自然地理河池市城区位于广西西北部,东经108°02",北纬24°41"。目前城区分布在龙江河左右岸阶地上。城区南北群山矗立,山体雄厚,区域内地形以小盆地和岩溶洼谷为主,地势起伏变化较大,城区地面高程191.0~198.8m,峰丛峰顶最高为651.3m,地势呈西高东低。城区地处龙江中游,龙江自西向东贯通城区,将城区分为南北两部分。城区(金城江水文站)以上集雨面积6199km2,上游(广西境内)已建下桥、拔贡、六甲、肯足等梯级水电站,拟建的金城江水电站位于城区中心的金城江水轮泵站坝址处。龙江城区河段主槽宽度80~160m,年平均流量151m3/s,年径流量47.62×108m3,河流切割基岩较深。城区中游右岸和上游左岸分别有肯研河和长排河注入龙江。肯研河河长13.9km,集雨面积95.35km2,年径流量0.66×108m3124 ;长排河河长26.5km,集雨面积189km2,年径流量1.33×108m3;城区下游有大环江河于三江口汇入龙江,河长177km,集雨面积3039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1.6×108m3。河池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丰裕,气候宜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1512.0mm,但年降雨量分配不均,4~9月占全年雨量的80%以上。多年平均气温20.3℃,极端最高气温为39.7℃,极端最低气温为-2℃。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6%。2.2社会经济河池市城区现有人口1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5万人,已建城区面积18.0km2。建国以来,尤其是河池撤地设市后,城区面积在扩大,人口在增加,城市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较快。目前,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化工等已初具规模,河池市已成为桂西北新兴工业城市,是河池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和物资交流中心。金城江是河池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咽喉要地,黔桂铁路和323国道贯穿城区腹部,至各县(市)交通网络密布、四通八达,交通条件十分便利。2.3洪涝风险分析本流域洪水主要是受锋面、西南低涡、切变线等类型天气系统所产生暴雨径流所形成。暴雨路径一般自上游到下游,一次降雨过程不易形成较大的洪水。一旦贵州省荔波县以上流域产生多次连续雨峰过程,继而荔波到金城江之间也产生强度大、历时短的暴雨过程,形成区间洪水与上游洪水相迭加,在金城江断面即产生大洪水。建国后的1970年、1983年、1995年和2000年四次较大洪水的情况便是如此。综合分析金城江流域历年洪水资料成果表明,每年大洪水均出现在五~八月份,其中,五月份的概率为13%,六月份的概率为45%,七月和八月份的概率各为21%。一次洪水过程上涨快,退水相对较缓,且变幅大;一次洪水过程历时约5~7天,其中涨水1~2天,退水3~5天,洪峰持续1~2小时左右。据调查,最高洪水位为195.8m,出现在1826年;其次为195.4m,出现在1848年。1956年后开始实测的最高洪水位为193.09m,出现在1970年;其次是1983年的191.93m和2000年的191.41m。河池市金城江水文站不同频率洪水水位、流量成果见表2.3.1.124 表2.3.1河池市城区从近十年来看,台风影响到金城江时,仅产生大雨或暴雨,难以形成大的洪水和灾害。历史大洪水概况见表2.3.2表2.3.2年份洪水标准(P)水位(m)淹没范围(km2)成灾原因灾害损失1826超过一百年一遇195.8历史调查超过4.88km2外洪内涝不详1848超过一百年一遇195.4超过4.88km2外洪内涝不详1930接近50年一遇193.764.88外洪内涝不详1945三十年一遇192.573外洪内涝不详1968.7.15约10年一遇190.270.71外洪内涝市公安局、市党校等洼地受涝1970.7.14四十年一遇193.093.94外洪内涝城区中心及主要街道受淹、最深达4米,淹29个单位、6条街道、3个大队、80个生产队,房屋倒塌2508间,直接损失662万元。1983.6.23二十年一遇191.932.07外洪内涝受淹单位9个、街道11条,市百货大楼进水0.2m。1988.8.23接近十年一遇189.871.2内涝山洪暴发,水位猛涨,市卫校及上游农田受淹,卫校围墙被冲垮,最大淹没深2.1m,内涝达4天。124 1991.6.11接近十年一遇189.981.3内涝山洪暴发,卫校、二医院住院部一带受淹,铁路机务段受涝水深0.8m。检党校、市科技局和职大一带受淹。1995.6.8接近十年一遇190.041.41外洪内涝山洪暴发,卫校、二医院住院部一带发生严重内涝,最大淹没水深2.7m,城北铁路机务段受涝。区党校、市科技局和职大一带受淹,水深达2.0m。2000.6.11接近二十年一遇191.411.88外洪内涝龙江金城江洪峰水位高达190.88米,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金城江农贸市场基本被淹没,有的地方水深达5米左右;河北立交桥下的路面水深达1米多,交通中断;城区内有区党校、市科技局、市职业大学、市化建局等30多个单位被洪水侵袭。城区内未发现有活动性的大型断裂构造带,以及大型滑坡、松散堆石体、泥石流、崩塌体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城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小于6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良好,山地灾害未见发生。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河池市城区的市政建设发展很快,已建成了从金二桥经金一桥至金三桥的龙江河北沿江路,以及从市自来水公司沿龙江右岸至金城江区法院的河南沿江路,路堤顶高程在192.21m~196.4m,全长约8.0km,路堤基本可以防御20年一遇洪水,部分达到50年一遇洪水。但没有配套防洪闸及其他防洪设施。目前,城区尚无较完善的排水系统,城区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均采用合流自排形式,通过部分排水管渠和城内小河排往龙江。1995年动工兴建的城北区排涝工程也仅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工程尚未实施。由于自然地理的因素,城区地势较低,外洪内涝并发严重。然而,城区内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没有治涝抽排设施;城区内地下岩溶发育,溶洞纵横交错,一些区域利用地下溶洞作排水道,一旦地表水量超过溶洞的过水能力,或洞口被树技、杂草和垃圾等杂物堵塞,则会引起涝灾;穿越城区的小河局部河段由于河道被一些违章建筑物侵占,致使因排水不畅,这些地段往往出现不同程度的涝渍。现有防洪除涝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同频率洪涝水位线下的人口、面积、固定资产值见下表2.3.3。124 表2.3.3洪水标准水位流量淹没范围受灾人口受淹单位受淹街道固定资产(%)(m)(m3/s)(km2)(万人)(个)(条)(亿元)10(10%)190.633900.710.463030.5120(5%)19239102.071.3594111.8550(2%)193.845094.882.85153164.56根据对保护区内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人口及房屋面积等作的社会调查,若发生2%、5%、10%洪水,损失情况如下2.3.4表。表2.3.4频率数量及损失值单位2%(50年一遇)5%(20年一遇)10%(10年一遇)项目数量损失值数量损失值数量损失值1、受灾人口万人2.8514261.356760.462302、城镇房屋面积万m218.72374.47.24144.80.5811.63、农村房屋面积万m23.6736.71.4614.64、水田万亩0.2800.11440.00371.485、旱地万亩0.04100.0256、菜地万亩0.03150.02100.0115.57、工业固定资产万元4560015601830018308、工矿企业和商业产值万元198601986106551065.551005101—8项损失合计万元84883789.9758.589、其它损失万元1273568.49113.7910、损失合计万元97614358.39872.372.4洪涝防御体系124 城区目前未建立起完善的防洪排涝设施,容易遭受外洪内涝的侵害。城建部门修建的龙江河左、右岸沿江路堤及部分自然河岸,尚可抵御十年一遇以下的洪水;龙江左岸一桥至水文站附近路面长约500m,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1.2m,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3.0m,龙江河右岸从市检察院至车辆厂长约2.4km,路面标高一般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0.5m,个别断面2.6m,低于五十年一遇洪水位1.5~4.4m。龙江河右岸风流桥附近有一下水道与龙江河连通,地面高程186.92m,低于十年一遇洪水位3.7m,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5.1m,低于五十年一遇洪水位6.9m;肯研河自西向东在市检察院附近与龙江河交汇,肯研河左岸职业大学附近地势较低,地面高程在190.0m左右,低于十年一遇洪水位0.62m,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2.0m,低于五十年一遇洪水位3.8m。每年洪水,风流桥附近的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受淹;由于龙江河水顶托,职业大学及其附近一片常常受淹。1997年8月,原县级河池市委托河池水电设计院完成河池市城区防洪规划报告,1998年已通过自治区的审批。2002年11月完成项目建议书,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批复。2003年5月,完成了该项目可研报告,2003年11月,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批复了城区防洪可研报告,2004年,自治区水利厅批复了城区防洪二期初步设计。根据城市建设现状,考虑到防洪保护范围和防洪效益,以及河池市的财政能力,故河池市的防洪工程按五十年一遇洪水设计,分期分批实施建设;治涝工程自排按二十年一遇标准,抽排按十年一遇标准。河池市城区大部分地处龙江河两岸,地势较低洼,防洪体系特点是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重点防一江一河(即沿龙江和肯研河两岸修建防洪堤),治三沟一河(即整治城北水沟、人民厂水沟、大市场水沟及长排河)。整个城区分河东、河南、河北3区7片封闭设防,见表2.4.1。124 河池市城区堤防工程体系表表2.4.1序号分区名称分片名称现状市区地面高程(m)防洪堤防洪闸(座)已建(在建)市区沿江路面高程(m)已建沿江路路堤高度(m)设计洪水位(m)提线长度(m)堤顶高程20年一遇(P=5%)50年一遇(P=2%)20年一遇(P=5%)50年一遇(P=2%)1河东区城东片189.30~191.80188.71~189.42190.46~191.262河南区城西片189.90~194.4193.7~196.455~12.4193.34~194.50195.15~195.50193.90~195.10195.75~196.1013城南片197.00~194.50192.21~194.05~10.3192.15~193.44194.00~195.233268192.75~194.04194.60~195.8334百旺片188.25~193.25190.51~192.15192.24~194.0059585河北区长排片192.50~213.00193.26~209.876城北片187.90~194.40192.82~195.686~14.0190.71~193.50192.46~195.18192.60~193.90194.50~195.7817东江片186.50~191.00189.72~190.71191.26~192.463346合计125725124 整个防洪体系设施共计:防洪堤长12.57km,其中龙江两岸9.3km,肯研河两岸3.27km;护坡、护岸1.5km,治理排水沟18.4km,设置防洪闸5座;排涝泵站4座,装机3225kw,码头31处;清障主要有5座交通桥、“金海岸”酒楼、“金城大世界”一楼部分建筑及部分民用设施。1995~2002年,河池市城建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江边路堤结合,修建了从金二桥经金一桥至金三桥的龙江河北沿江路,以及从市自来水公司沿龙江右岸至金城江区法院的河南沿江路,路堤顶高程在192.21~196.4m,全长约8.0km;完成肯研河右岸区政府至南桥共600m长防洪堤建设,打通了长136m、断面尺寸为2.5m×2.85m的城北排涝隧洞,过洪流量为15m3/s。2002年,河池撤地设市后,水利部门投入3800万元资金,建设龙江左岸四桥至三桥,龙江右岸三桥至化工厂、四桥至审计局、市人才交流中心至铜鼓广场、龙江左岸三桥至五桥共3.35公里长路堤结合防洪堤。基本上解决了市科学技术局一带年年受淹状况,保障了市委、政府首脑机关和老城区沿河一带的防洪安全。目前,河池市城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区防洪工程建设跟不上市政建设的发展。现已建成的8km多沿江路堤防洪工程,基本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局部达到50年一遇洪水,总的来讲还达不到5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标准。同时,目前城区内尚无一处比较完整的,能够防御较大洪涝灾害的治涝抽排工程体系。二是侵占河道河岸修建违章建筑物、人为设障严重,防洪治理难度大。市运输总公司兴建的“金城大世界”娱乐城,其一楼建筑在遇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有滞洪现象;市车辆厂占用河道筑挡土墙建仓库,缩窄了行洪断面。以上两处违章建筑需清除。此外,肯研河上的河池职大大门桥、南桥市场巷口公路大桥、市自来水公司巷道公路桥及自来水管支架桥占用了行洪断面,且桥面高程低,虽不属违章建筑,防洪工程实施后,需清除再按防洪标准重建。124 河面上停放的大型娱乐性无动力船舶,以及向河里倾倒垃圾、废渣等。对于这些违章现象,我们曾处理了一些,如金奥画舫的拆除等,但难度很大。三是防洪工程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四是建管体制不健全,堤防管理体制不顺,建设部门和水利部门都建都管,权责不明,机制不活。五是防洪工程建设与城市的“美化、净化、绿化”不够协调。2.5重点防护对象每年洪水,由于龙江河水顶托,风流桥附近的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受淹,职业大学及其附近一片也常常受淹。农贸市场及职业大学是重点防护对象3组织体系与职责3.1指挥机构河池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长,分管防汛副市长任指挥长,河池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城市的防汛工作。124 3.2成员单位职责水利部门: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行洪河道及堤防、水库、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的检查、维护管理,担负防洪、兴利调度,组织防汛抢险及防汛抗旱工作。水文部门: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雨情及天气预报。发改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抗洪建设、修复水毁防洪工程的资金;负责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下达,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经贸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防洪抗灾所需紧急调用的物资,并担负经贸系统防洪救灾的指导。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任务。财政部门:负责抗洪抢险、修复水毁防洪工程资金预算安排,把上级特大防汛经费和度汛应急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的部分列入年度预算。对防汛部门提出的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偷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在防汛紧急期间,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民政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的生产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城区排涝网络的建设与管理,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城镇防洪排涝规划编制,并将防汛排涝规划统一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农业部门:掌握农业洪涝灾情,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的防洪安全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交通部门:124 负责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及堤岸保护。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抗洪抢险和撤离人员的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水面实行交通管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对防洪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办理有关手续,在紧急防汛期,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防洪安全工作。电力部门:做好灾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及具体实施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调度。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防汛宣传工作。通信部门:保持防汛通信畅通,负责本系统电信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3.3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4预防与预警4.1预防预警信息4.1.1气象水文信息(1)气象信息。气象信息主要包括:当日降水量及上游降水量,预报中、短期降水量,未来天气形势分析,其他有关气象信息。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有关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水文信息。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①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上报同级水文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测报水情信息20分钟内到达市水文分局,市水文分局根据雨水情况应及时作出汛情、旱情预报。②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洪水时,相关水文测站应按每日4时段加密测报;当预测接近保证水位时,必要时应随时加测报。③124 当发生特大暴雨、山洪暴发、冰雹天气等特殊灾情时,各报汛站应及时向市水文局拍发暴雨等特殊汛情电报,超过100毫米时,实行分段报汛。4.1.2河道堤防信息。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内容。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及防汛信息报市防指挥部,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情况须核实后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出现重大险情可直接报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1.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水毁情况;灾害对居民住房、城市供水、内河航运、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洪涝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大防汛抢险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实后立即上报。4.2预警级别划分根据城区洪水、暴雨渍涝、城区防洪堤发生险情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四级(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以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1)一般(Ⅳ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预警:龙江河城区段发生警戒水位的洪水;城区防洪堤发生一般险情;(2)较大(Ⅲ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预警:龙江河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水位达190.6米;城区防洪堤发生较大险情;(3)重大(Ⅱ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预警:龙江河发生二十年一遇洪水,水位达192.0米;城区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4)特别重大(Ⅰ124 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预警:龙江河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水位达193.8米;城区发生大面积涝灾;4.3预防预警行动4.3.1预防预警准备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防汛抢险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抢险队伍,检查维护防洪工程设施,储备足够防汛抢险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保证通信畅通。4.3.2龙江河洪水预警行动(1)当龙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市防汛指挥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当龙江河水位接近或超过五十年一遇洪水位193.8米或者安全流量4509米³/s,城区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时,市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2)当城区防洪堤出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危及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4主要防御方案由于我市财力有限,防洪工程建设难以在短期内实施到位,防洪工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还有许多大量的、复杂的工作要做,在现有条件下,必须因地制宜地制订抵御洪涝灾害的洪水标准及措施。根据我市多年防汛抗洪的经验,暂以金城江水文站(在城区内)断面处的水文成果来确定和划分洪水量级。警戒水位:188.20m十年一遇洪水:龙江水位超过188.20m,可能达到190.62m。二十年一遇洪水:龙江水位超过188.20m,可能达到192.02m。五十年一遇洪水:龙江水位超过188.20m,可能达到193.82m。目前,在城区防洪工程体系尚未建成的情况下,暂以二十年一遇以下洪水定为标准内洪水,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定为超标准洪水。河池城区常常是雨洪同频,故涝水标准与洪水标准相同。(1)十年一遇洪水抢险预案124 当预报出现或可能出现十年一遇洪水时,防汛指挥机构通过布告、电视等方式发布洪水消息,通知地势低洼的农贸市场附近一楼以下的单位、个体商贩和职业大学一楼以下的单位共30个单位停止营业和办公,做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的准备。河池军分区和武警支队组织当地驻军、武警、民兵应急分队、机关单位人员和居民帮助将一楼的财产搬运至农贸市场商场二楼或就近向地势较高的民族路、河南沿江路和西环路转移。(2)二十年一遇洪水抢险预案当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市防洪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上岗到位,并做好各自的工作,除发布公告通知洪水位以下的94个单位和居民做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外,对河南沿江路和河北沿江路出现险情的河堤需进行抢险。市检察院至市车辆厂长约2.4km的河堤,普遍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0.5m左右,需在堤顶砌筑一道高0.6m、宽0.8m、长2.4km的临时防洪堤。抢险需用的主要物资有编织袋4万条,粘土1152m3,挖掘机8台,汽车50辆,抢险人员1300人。龙江左岸一桥至水文站河堤长约500m,普遍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1.2m,需在堤顶砌筑一道高1.4m、宽0.8m、长约500m的防洪堤。抢险需用的主要物资有编织袋2万条,粘土560m3,挖掘机4台,汽车30辆,抢险人员700人。两处抢险所需粘土可分别在金城江上任村菜地附近的土坡或老街屯的菜地取土;运输车辆可以从市运输总公司、粮食车队、汽车个体户调用;挖掘机可从公路局工程处、水电工程处及市、区建筑公司及个体户调用;抢险人员可由当地驻军、武警、民兵应急分队、机关工作人员、大、中学校学生、当地居民组成;编织袋可从城区内的几个生产厂家和供销社仓库调用。抢险所需的粮食、物品,必须遵守“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先调用,后结帐,但有关部门提取物资、粮食一律经盖有“河池市抗洪抢险指挥部”印章,并按经办人、领导人签字的物资、粮食分配通知单提取。发生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农贸市场、市职大、市百货大楼,需组织力量帮助财产转移,其余受淹区内淹没水深不大,人员或财产可就近转移至洪水位以上。市内交通除沿江路受影响外,其余道路仍可通行。(3)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124 河池城区建筑物沿龙江两岸东西向带状分布,建筑用地高低错落,城区内外高地较多,可作为超标准洪水防洪安全撤退安置区。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主要城区大部分受淹,为了减少损失和方便求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地点,引导居民群众疏散和转移物资。安置区及撤退路线如下:1、城南片以市高中、金城江区五中、市交警大队后山坡、金城江区中学、军分区大院及后山、金城江公园、金城江区三中后山为安置点,附近居民、村民就近撤退。2、城西片以金城江区六小、市电池厂为安置点,附近居民、村民就近撤退。3、长排片以市肉联厂后山和原水电设备厂厂区为安置点,沿长排河两岸居民、村民就近撤退。4、城北片以火车站、铁中、市党校为安置点,附近居民、村民就近撤退。5、百旺片以原糖厂、香炉为安置点,附近居民、村民就近撤退。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尤其是五十年一遇洪水时,市内交通几乎中断,船只成了主要的交通工具。所有人员和能够转移的财产必须在发出洪水警报4~12小时内转移完毕。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城区洪涝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行动分为四级(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是应急响应行动的发布单位。进入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跟踪雨水情、掌握工情和灾情。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5.2.1一般(Ⅳ级)。当发生四级预警情况时,可视情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24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的监视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2)按规定组织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当城区防洪堤发生险情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抢险。(4)发生汛情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5.2.2较大(Ⅲ级)。当发生三级预警情况时,可视情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视情况可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不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告》。(2)可视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规定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3)当城区防洪堤发生较大险情,市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5.2.3重大(Ⅱ级)。当发生二级重大预警情况时,可视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通过防汛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况宣布部分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每日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告》。(2)全面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依法宣布河池市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3)当城区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市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5.2.4特别重大(Ⅰ124 级)。当发生一级重大预警情况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强化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目标责任制,市行政领导到灾区分片指导抗洪救灾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和社会稳定。(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可视情况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每日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告》,通报防汛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安排和督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面履行相应的防汛救灾职责。水利部门向防汛抗旱第一线紧急调拨防汛物资;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财政部门安排应急防汛抢险经费;交通部门为防汛物资提供运输保障;电力部门为防汛提供电力保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1)龙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督查防汛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开展工作。当龙江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调度水库拦洪错峰,确保堤防工程及城市的防洪安全。(2)当龙江河预报接近五十年一遇洪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靠前指挥;市现场防汛指挥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固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大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申请自治区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出现重大险情,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3)当遇特大洪水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洪水调度方案,提出调度运用意见,报请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实施。(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市政府要组织劳力,保持沟渠畅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5.4.1信息报送、处理(1)信息内容。防汛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洪涝灾情;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人力调集情况;防汛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洪涝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124 (2)信息报送。防汛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信息处理,一般性防汛信息,按分管权限,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按分管权限,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办。(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查、处理,对灾害过程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将结果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重大以上洪涝灾害,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查、处理,对专业性较强的险情,应委托专业部门检测、评估,并将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5.4.2指挥和调度(1)河池市城区出现洪涝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2)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5.4.3群众转移和安全(1)河池市城区出现洪涝灾害后,市124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2)对转移的群众,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4.4抢险救灾(1)河池市城区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2)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市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3)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4)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5.4.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1)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3)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4)出现洪涝灾害后,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市政府可紧急动员市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124 5.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2)必要时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5.5应急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时,市防汛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转入正常防汛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应依照规定及时归还或补偿调用的专业机动抢险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市政府应抓紧组织灾后重建、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6.2抢险与救援保障(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124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6.3供电与运输保障(1)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2)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6.4治安与医疗保障(1)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2)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6.5物资与资金保障(1)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2)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6.6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洪救灾的责任。(2)汛期,市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洪涝124 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抗灾。(3)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汛抢险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4)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刻,市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7宣传、培训和演习(1)公众信息交流。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汛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2)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培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市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该结合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多种多种形式,确保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3)演习。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的演习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后期处置7.1灾后救助(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3)市政府应组织人员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124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水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7.4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7.5调查与总结每年市防汛部门要针对城市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洪抢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124 附表1城市防洪基本情况表序号城市名称所在河流城市地形总人口(万人)非农业人口(万人)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固定资产原值(亿元)城市防汛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现有城市防洪标准管理部门城市堤防堤顶高程保证流量(m3//S)防洪保证水位(m)主城区地面高程(m)历史最高洪水位历史最大流量总长(km)保护人口保护面积左堤(m)右堤(m)水位(m)发生时间流量(m3/s)发生时间1河池市龙江西高东低18.615.515.417.8298.11完成十年~二十年一遇河池市水利局8.33.25.13192.8192.22810189.0192~194195.8182651301826124 附表2城市防洪工程病险情况统计表序号险工病险涵闸其它病险情况位置长度(m)病险情况描述处理措施名称病险情况描述处理措施名称病险情况描述处理措施1水厂至一桥龙江右岸防洪堤2300墙身单薄、开裂、下沉下游部分堤段修建重力墩支撑2二桥至三桥龙江左岸防洪堤4500大部分墙身单薄、开裂、下沉下游部分堤段修建重力墩支撑3肯研河左岸防洪堤500墙身单薄、开裂、下沉,防洪标准2年一遇。加高加固4龙江右岸技校化工厂防洪堤500大部分墙身单薄、开裂、下沉加固124 河池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工作原则…………………………………………….…………31.3编制依据…………………………………………….…………31.4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322基本情况……………………………………………………………42.1自然地理情况……………………………………………………42.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62.3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62.4旱灾概况………………………………………………….……72.5抗旱能力………………………………………………….……92.5.1现状供水水源………………………………………….……92.5.2用水现状……………………………………………………102.5.3抗旱能力分析………………………………………………1033组织体系与职责…………………………………………….……113.1指挥机构…………………………………………………….…113.2职责…………………………………………………….………1144预防及预警……………………………………………….………144.1预防…………………………………………………….………14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144.1.2预防措施……………………………………….……………154.2预警…………………………………………………….………154.2.1干旱预警…………………………………………….………154.2.2城市缺水等级……………………………………….………174.2.3干旱预警发布……………………………………….………1755应急响应………………………………………………….………18147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85.2Ⅳ级响应………………………………………………………185.3Ⅲ级响应……………………………………………….………185.4Ⅱ级响应………………………………………………….……195.5Ⅰ级响应………………………………………………….……205.6相应结束……………………………………………….………2166后期处置……………………………………………….…………216.1灾后评估……………………………………………….………216.2救灾方案的编制与实施……………………………….………216.3工程修复和应急水源建设……………………………….……216.4抗旱总结……………………………………………….………2277保障措施………………………………………………….………227.1通信与信息保障……………………………………….………227.2应急支援保障…………………………………………….……237.2.1应急队伍…………………………………………….………237.2.2交通运输保障……………………………………….………237.2.3医疗卫生保障……………………………………….………237.2.4物资保障…………………………………………….………247.2.5抗旱经费保障……………………………………….………247.3技术保障……………………………………………….………247.4监督检查和抗旱执法………………………………….………2588附则……………………………………………………….………268.1编制、审查与审批……………………………………….……268.2预案修订………………………………………………….……268.3图表编制……………………………………………….………26147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市抗旱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增强抗旱应变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以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1.2工作原则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以防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抗结合的原则。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及国家防总、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河池市抗旱工作预案》1.4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抗旱预案分为地方总体抗旱预案,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和流域专项抗旱预案三类。地方总体抗旱预案主要用于指导所辖行政区域的城乡全面抗旱工作,分省级、地市级、县级三个层次编制;本预案为地市级地方总体抗旱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范围内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突发性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2基本情况我市旱涝灾害发生频繁,三天下雨变汪洋,五天无雨苗变黄的特点,为防灾减灾,为保障我市生活及工农业生产用水,保障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搞好抗旱工作至关重要。2.1自然地理情况河池市地处广西西北边陲、云贵高原南麓,是大西南通向沿海港口的重要通道,东连柳州,南界南宁,西接百色市,北邻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介于东经106°34'~109°09'、北纬23°41'~25°147 37'之间。东西长228公里,南北宽260公里,全市土地面积3.35万平方公里。  河池境内地形多样,结构复杂,山岭绵亘,岩溶广布,属举世闻名的中国西南喀斯特地区之一。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山脉多分布于边缘地带,北有九万大山,西北有凤凰山、东风岭,西和西南有都阳山、青龙山等山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乡的无名峰,海拔1693米,是河池第一高峰。河池地区岩溶面积大、分布广,占地区总面积的66%。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为石山地区,石山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59%,平原和台地只占6.3%,其余为土山丘陵和土山山地。河池属峰林谷地和峰丛洼地两种石山类型。峰林谷地主要分布在宜州、金城江、罗城、环江等县(市、区),在峰林之间有长条状谷地和洼地延伸,其间有常流河灌溉,耕地较集中,水利条件较好。峰丛洼地俗称大石山区,主要分布在都安、大化、东兰、凤山、巴马等县,这些地区石山高大,山峰成丛,连绵不绝,缺土缺水,易旱易涝,生产条件十分恶劣。溶蚀平原往往被高山峻岭切割成一个又一个山间小盆地,分布在各江河流域,如宜州盆地、环江盆地、罗城盆地、澄江盆地、刁江盆地、盘阳河盆地等,面积一般在数平方公里至几十平方公里之间,最大的宜州盆地面积194平方公里。这些地方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土壤肥沃,光、热、水条件优越,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甘蔗、花生等农作物,是河池重要的粮食、经济作物和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河池地处低纬,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而炎热,冬短而暖和,热量丰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日照时数大部分地区都在1447~1600小时之间。气温较高,年平均气温一般都在16.9~21.5摄氏度,南部与北部气温相差约6度,大部分地方没有严冬。全地区年平均降雨量一般在1200~1600毫米之间,多的地方超过2500毫米,最少的地方也在1000毫米以上,十分有利于植物的生长河池市境内有大小地表河635条,主要有红水河和龙江两大干流,均属西江水系。红水河是珠江的干流,全长659公里,其中流经河池市境内有458.6公里,集雨面积1891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6.6%,是流经河池市的第一大河。龙江是柳江的最大支流,全长358公里,其中在河池市境内长222公里,流域面积约12000平方公里。河池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还有9条,其中属红水河支流的有6条,即布柳河、曹渡河、清水河、盘阳河、灵岐河、刁江;龙江支流的有3条,即大环江、中洲河、东小江;融江支流的有1条,即阳江。147 2.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08年末,河池市总人口为404.57万人。2008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320.6亿元,农业总产值132.32亿元。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达367.31亿元。境内有壮、汉、瑶、仫佬、毛南、苗、侗、水8个世居民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河池市现辖金城江区、宜州市和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9县,其中民族自治县5个。全市土地面积3.35平方公里,其中石山区面积占65.7%,耕地面积223千公顷(334.5万亩),占总面积的6.6%,人均耕地0.83亩。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河池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境内集雨面积30010平方公里,年均水资源总量为250亿立方米,占广西水资源总量的13.3%,名列广西前茅。按耕地面积计算,亩均水量7100立方米,高于全国亩均1813立方米、广西亩均4750立方米的水平,河网密度为0.153公里/平方公里。河池河流众多,河流密度大,地形落差大,水能资源蕴藏量极为丰富。据统计,全市水能资源蕴藏量约1000万千瓦,占广西水能资源的二分之一以上,是未来华南的能源中心之一。国家计划在红水河建设的10座梯级电站,其中有4座在河池境内。已建成投产的大化电站和岩滩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40万千瓦和121万千瓦;即将上马的天峨县境内的龙滩电站,近期装机容量420万千瓦,远期540万千瓦,仅次于三峡水电站,是红水河梯级规划中最大的“龙头”电站。全市正常年用总供水量19.4759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用水7930万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1276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31922万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397万立方米。全市共有水库201座,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95座。地头水柜11.48万个,家庭水柜7.04万个,塘坝8738座。2.4旱灾概况河池市地处桂西北,属云贵高原的东南麓余脉。全市11个县(市、区)都有石山分布,尤其是以西部的都安、大化、东兰、巴马、凤山等5个县最为突出。这些地区石山高大,山峰成丛,连绵不绝,缺土缺水,易旱易涝,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难,经常是“一日大雨被水淹,三日无雨地冒烟”。河池市的灾害性天气以两旱(春旱和秋旱)对农业生产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最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旱灾给全市造成了严重的损失。147 河池市的旱灾,主要是以春旱和秋旱为主,有时还有秋冬春连旱。从河池市防汛抗旱部门1991~2007年共17年的资料统计看,河池市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旱灾,每2~3年就有一次大旱。在这17年中,受旱面积超过100万亩以上的大旱年有6年,其中1996年、1998~1999年及2003~2004年的秋冬春连旱等,是河池市20世纪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比较严重的旱灾。特别是2004年,河池和全广西一样,遭受了5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这些严重的旱灾,不仅影响到工农业生产,还影响水力发电和城乡供电及江河航运等,特别是对我市大石山区的人畜饮水造成极大的困难,有的山区学校甚至因缺水而被迫停课。河池干旱发生频繁的原因,与客观因素即自然条件和主观因素即人类的活动有关。首先从自然因素方面来看,河池属亚热带季风区,降雨量比较充足,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500毫米左右,水资源较丰富,占广西第三位。但气温高,蒸发量大,耗水量多,且降雨受地形、季风活动和热带气旋等的影响,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因此在年内和年际之间变化很大。全市一般年景汛期4~9月雨量占全市总雨量的80%左右,一年的雨量相对集中在中间,两头雨量少,很容易发生春旱、夏涝和秋旱。其次从地形、地貌、地质等方面看,河池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区,境内山高坡陡,石山和丘陵面积占全市总面积90%以上,地面迳流速度快,土壤保水率差,河水暴涨暴落,也很容易引起旱灾。尤其是我市西部石山地区的千山万弄,地质结构复杂,岩溶比较发育,有复杂的地下水通道,因此每年都有干旱和内涝交替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和损失。另外,因河池与云贵高原相连,冷空气有时难以到达,属于少雨区,这也是产生干旱的原因之一。最后从人类活动方面来看,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河池市在中央和自治区的帮助下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设施,大大地提高了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对促进河池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过快增长,森林资源多次遭受破坏,特别是1958年毁林大办钢铁,致使森林遭受灭顶之灾,至今尚无法恢复。再加上后来的毁林开荒,乱砍乱伐等,使森林覆盖率大大下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短缺,河溪断流。此外,水利建设和管理方面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现在还有不少地方还是靠老天爷吃饭,原有的许多水利工程,由于长期管理不善和配套不全,老化失修等,致使灌溉效益衰减。以上这些人为方面的因素,也是造成干旱缺水的重要原因。147 2.5抗旱能力2.5.1、现状供水水源我市主要以水库水、江河水、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全市共有水库201座,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95座,总库容为4.0455亿立方米。塘坝8738座,总库容为3235万立方米。地头水柜11.48万个,家庭水柜7.04万个,总容量为1164.7万立方米。全市有地表河635条,有地下河162条,地下水质稳定,不易污染,是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用水的优质水源。2.5.2、用水现状全市正常年用总供水量19.4759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用水7930万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1276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31922万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397万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111496万立方米,从水库、塘坝、地头水柜和引提水工程解决,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从水厂、乡镇和村屯供水工程、家庭水柜解决,其余的由雨水和山溪水加以解决。2.5.3、抗旱能力分析河池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丰裕,气候宜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1512.0mm,但年内降雨量分配不均,4—9月占全年雨量的80%以上。多年平均气温20.3℃,极端最高气温为39.7℃,极端最低气温为-2℃。多年平均相对温度76%。我市共有县市自来水公司11家,日供水量为70.5万吨,其中生活用水16.1万吨,供水人口67.1万人。供水工程共2887处,其中乡镇供水工程154处,农村人饮工程2733处,家庭水柜7.04万个,供水总人口158.66万人,日供水规模28万吨。供水总人口为205.66万人,占我市总人口的54%,其余46%的人口饮水由山溪水或井水解决。我市共有水库201座,总库容为4.0455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22.58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13.36千公顷。塘坝8738座,总库容为3235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06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4.04千公顷。水井水柜245605座,总容量为1164.7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3.3243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10.907千公顷。引水工程引用流量127.29m3/s,147 设计灌溉面积48.15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38.3千公顷。机电排灌工程4134处,总装机容量46976千瓦,设计灌溉面积27.49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14.86千公顷。水轮泵站665处,1210台,设计灌溉面积7.52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5.37千公顷。总耕地有效灌溉面积86.837千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203.192千公顷的42.73%。57.27%的耕地从雨水和山溪水解决。因此,如遇到持续干旱天气,加上我市工程性缺水,极易造成大面积旱灾,农田无法灌溉,人畜饮水发生困难。3组织体系与职责3.1指挥机构河池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抗旱救灾指挥部,市长任指挥长、分管防汛抗旱副市长、河池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3.2职责各县(市、区)应实行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各级抗旱指挥系统。建立抗旱会商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抗旱信息的采集和沟通,密切协作,共商抗旱的对策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1)水利部门承担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抗旱预案的实施,提供雨情、旱情,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负责临时抗旱水源地选址及工程技术指导。做好水库、河道的水质监测。负责编制城镇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调处水事纠纷。(2)农业部门负责农作物(经济作物)及畜牧业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及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产品的服务指导。(3)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做好中长期天气预测,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措施。(4)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城镇生活用水计划,遭遇旱情时,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应急供水预案。(5)林业部门负责林业及果树木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林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抗旱林果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森林防火指导工作。147 (6)经贸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服务为生产用水的抗旱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提出干旱期企业限制用水排序名单。(7)电力部门负责抗旱用电的电力调度;处理好水力发电与供水的关系,干旱期,发电用水应服从供水调度。(8)财政部门负责及时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9)公安部门负责维持干旱期的抗旱秩序,协助查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10)环保部门负责地表水及污染源监测,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控制排污量和排污浓度,确保供水安全。(11)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和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12)卫生部门负责干旱期间饮用水质的监督管理,做好水质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13)消防部门制定缺水情况下的消防预案,加强防火安全监督管理,严密控制火灾火险,及时组织扑救火灾。(14)新闻单位及时组织宣传抗旱救灾工作,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宣传节水措施。(15)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编制做好抗旱支援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16)办事机构市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抗旱的日常工作。4预防及预警4.1预防147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4.1.2预防措施(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力组织好抗旱减灾工作,周密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发动群众投入抗旱工作。(2)科学调度,合理用水。根据水资源状况和旱情发展趋势,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灌溉,后发电;先重点,后一般;先农业,后工业”原则,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分配水资源。正确处理水库蓄水与用水关系,妥善处理生活、灌溉、发电、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的关系,密切关注旱灾对水资源可能造成的污染,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人畜饮水安全。(3)部门配合,通力合作。按照抗旱工作分工职责,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狠抓防旱抗旱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4)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成以县抗旱服务队为基础,乡镇抗旱服务队为依托的抗旱服务体系。(5)大力推广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小型治旱工程建设。(6)实施人工增雨作业。4.2预警4.2.1干旱预警抗旱预案的预警等级划分及标准。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Ⅳ级预警(轻度干旱)。连续干旱天数小于30天;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10~20%;区域可供水量与正常供水量的比值为0.70~0.80;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0~20%;受旱人口占总人口小于20%。147 Ⅲ级预警(中度干旱)。连续干旱天数在30~50天;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20~40%;区域可供水量与正常供水量的比值为0.60~0.70;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40%;受旱人口占总人口的20%~30%。Ⅱ级预警(严重干旱)。连续干旱天数在50~70天;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40~60%;区域可供水量与正常供水量的比值为0.50~0.60;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60%;受旱人口占总人口的30%~40%。Ⅰ级预警(特大干旱)。连续干旱天数70天以上;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区域可供水量与正常供水量的比值小于0.50;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大于60%;受旱人口占总人口大于40%。农村饮水困难标准:指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60升,低于30升属于困难;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水标准。城镇人均日正常生活供水标准为80~130升,低于40升属于困难;小城市人均日正常生活供水标准为100~150升,低于50升属于困难;中等城市人均日正常生活供水标准为140~180升,低于60升属于困难;大城市人均日正常生活供水标准为160~200升,低于70升属于困难。4.2.2城市缺水等级分为四级:城市缺水用缺水率来表示,计算方式为城市正常日供水量减去干旱时期城市实际日供水量,再除以城市正常日供水量的比率。(1)轻度缺水。缺水率为20%以内;(2)中度缺水。缺水率为20~40%;(3)重度缺水。缺水率为40~50%;(4)极度缺水。缺水率为50%以上。除了上述指标外,也可采用干旱指数(干旱期降雨量与蒸发量比值)、河网水位、受旱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值等来确定干旱等级。4.2.3旱情预警发布根据市气象台发布中长期降雨情况,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近期旱情,立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我区降雨情况并结合现状用水情况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发布旱情(Ⅰ~Ⅳ147 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各单位在接到旱情通知后,应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各司其职,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中去。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市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5.2Ⅳ级响应工程措施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辖区内各供水水库、自来水厂的用水调度,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的数量与质量。做好对本区域内的抗旱设施的维修检查工作,以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非工程措施组织宣传队伍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供水水源的保护与卫生防疫,成立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并落实抗旱所需的资金与物资。5.3Ⅲ级响应工程措施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辖区内群众生活饮用水水源开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修建应急生活用水水柜。做好对本区域内的抗旱设施的维修检查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用水。非工程措施组织宣传队伍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做好辖内各水厂与水库、山塘的具体调水方案与细则。同时做好供水水源的保护与卫生防疫,成立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并落实抗旱所需的资金与物资。5.4Ⅱ级响应工程措施147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山体集雨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根据情况,在缺水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可适当的钻井取水。做好对本区域内的抗旱设施的维修检查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用水。非工程措施组织宣传队伍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做好辖内各水厂与水库、山塘的具体调水方案与细则。同时做好供水水源的保护,对新开发的水资源应做好卫生检疫工作,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成立抗旱服务组织体系,组织好交通运水工具,外出拉水,对严重缺水的村庄与人群实施集中发放水源,并对现场秩序的维持。做好并落实抗旱所需的资金与物资。对出现的旱情应随时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联系。5.5Ⅰ级响应工程措施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对辖内一切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修建临时应急供输水设施,向周边供水较充足的县(市、区)引水。做好对本区域内的抗旱设施的连续运行工作。维修和新建小型治旱工程以缓解旱情。非工程措施组织宣传队伍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做好辖内各水厂与水库、山塘的具体调水方案与细则,对用水超标准的企业、用户要提高水费,限制用水等一系列控制用水措施。做好供水水源的保护,对新开发的水资源应做好卫生检疫工作,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成立抗旱服务组织体系,组织好交通运水工具,外出拉水,对严重缺水的村庄与人群实施集中发放水源,并对现场秩序的维持。如县(市、区)确实无法解决群众用水困难时,应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批、分次解决群众的用水问题。送水无法解决人饮问题时,要组织用水极度困难的群众到水源充足的地方暂住。同时,加大对抗旱资金与物资的投入,对出现的旱情应随时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联系。5.6响应结束明确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147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中长期降雨情况,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近期旱情,当旱情得到较大缓解,对正常的生产生活影响不大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我区降雨情况并结合现状用水情况向各有关单位、部门发布旱情应急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旱灾预警解除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评估灾害损失、提出补救方案,总结经验教训。6.1灾后评估灾区各县市区要组织由领导干部、专业人员、群众代表组成的评估组,对灾害损失,急需解决问题进行估价,提出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报告,按分级分部门负责,逐级上报。6.2救灾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严重或特大干旱,造成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和工农业生产巨大损失,需要立即开展救灾时,市直各有关部门接到县市区的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后,应提出各自的救灾措施,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通过后,由各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计划部门要做好救灾资金的落实;水利部门要针对供水存在问题,制定应急水源建设规划、恢复用水秩序,农业部门要做好籽种、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供应,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民政部门要做好组织社会损赠及救灾粮款下拨等灾民救助工作。各级政府要采取组织灾区劳务输出等救灾措施。6.3工程修复和应急水源建设水利部门要把灾后城镇与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当作重点,协同县市区,对城乡饮水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应急供水水源建设。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也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同时抓紧做好前期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对于旱灾期间因应急供水造成的河道障碍,供水系统临时改建,要尽快予以恢复。6.4抗旱总结抗旱救灾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进行抗旱工作总结,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积累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总结的基础上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逐级上报。7.保障措施7.1通信与信息保障147 干旱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执行抗旱值班制度。发生严重与特大干旱以上等级旱情时,实行昼夜值班。同时开通防汛抗旱通讯网,确保纵、横向联络畅通。进一步完善水情、旱情监测网络建设,制定准确、及时的测报制度。旱灾预警期间,各级水利、气象、农业、城建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雨水情、墒情、苗情、旱情的监测,旱情信息由县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7.2应急支援保障7.2.1应急队伍。抗旱服务队承担应急供水支援任务,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设备器材完好,在抗旱预警期内实行统一调配。一般情况下承担本行政区抗旱供水任务,必要时,也可跨区调度,完成紧急任务。在紧急情况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武警及公民都有抗旱救灾义务。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要做好救灾队伍的组织工作,给予必要的培训。7.2.2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期抗旱物资的调运工作,确保运输线路畅通。各有关单位的运水车辆应服从统一调度,完成分配的送水任务。各级水行政、城建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城镇、农村人畜饮水任务供应状况,配备必要的送水运输工具,解决应急人畜饮水困难。7.2.3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区疫情监测,负责组织医疗服务队深入灾区,防病治病,保证饮用水安全,防止疫情扩大。7.2.4物资保障。市县乡三级都应建立抗旱救灾物资和器材的储备。根据本地区的历史旱情和易受灾地区的人口和经济状况确定物资和器材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主要应包括水泵、管材、运水在等抗旱工程设备和材料等。设立固定储备库,并加强管理,按年度更新和补充。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配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旱灾预警期的电力、油料、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和器材的组织和供应,分别由各级经贸、供销、农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47 7.2.5抗旱经费保障。抗旱费用按照政府投入与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筹集。县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旱情预防。遇严重旱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出抗旱资金计划,商财政主管部门,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下达。特大干旱请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支援。抗旱资金应当按《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7.3技术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都要设立由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家顾问组,制定活动计划,定期研究本区的旱情及预防措施,组织开展技术讲座和技术培训,开展干旱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7.4监督检查和抗旱执法抗旱救灾工作,必须遵循《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我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各级政府及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有检查监督责任。(一)对本预案涉及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组织抗旱而不作为的;拒不服从抗旱水量统一调度的,拒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调度预案的;在水事件中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抽水设施的;截留、挤占、挪用抗旱资金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抗旱期间各水工程管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制定的水量调度方案,服从统一调度,对不服从调度的,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抗旱期间,必须维持良好的供水、用水秩序,保护水源不受污染。对于抢水、偷水、污染水源和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附则147 8.1编制、审查与审批地方总体抗旱预案由当地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由所在城市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编制,报本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七大流域和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省(区、市)的流域专项抗旱预案由相关的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流域有关省(区、市)抗旱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准执行;省(区、市)以下跨地区的流域专项抗旱预案由该流域管理机构或该流域各地区共同的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编制,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涉及相邻省水资源调配的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由省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初审,报所在流域管理机构审查。经批准的抗旱预案,须报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备案。8.2预案修订抗旱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8.3图表编制根据需要,抗旱预案应当编制以下图表:抗旱预案简表河池市抗旱预案简表预警等级耕地受旱情况连续干旱天数情况区域供水量情况受旱人口情况会商主持人响应措施面积(万亩)占耕地面积比例(%)连续干旱天数(天)区域可供水量(亿m3)占正常供水量的比值(%)影响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红色>200.7>60>70<9.738<50>158.8>40指挥长Ⅰ橙色133.8~200.740~6050~709.738~11.68650~60119.1~158.830~40副指挥长Ⅱ147 黄色66.9~133.820~4030~5011.686~13.63360~7079.4~119.120~30副指挥长Ⅲ蓝色33.45~66.910~20<3013.633~15.58170~80<79.4<20副指挥长Ⅳ九、人事信息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充实”水利队伍2014年10月,我局经民主推荐和考核,公开选拔了8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到科级领导岗位,其中科级领导职务6名,科级非领导职务2名。8名新任科级干部到位后,将进一步充实我局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的领导层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推动河池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河池市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河池水利信息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池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68号,邮编547000,电话:2293287,电子信箱:hc2283287@126.com)。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1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有关要求,2014年,河池市水利局在完善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由局长担任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站、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水利局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站、队)和局属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在服务窗口配备3名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为科级干部。(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政府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监督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制度,为推动本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三)编制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147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有关需要随时更新。在指南中,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方便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使用。(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我局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池水利信息网,加强市水利局专栏的优化,对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及时做好数据材料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种材料。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明确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重点领域(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及保障措施。并根据《2014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将我局的重点信息公开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池水利信息网等载体上公开发布。2014年,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113条,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点信息30条,在河池水利信息网发布信息151条。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的政务信息。(二)通过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1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3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147 条,其它43条。此外,还通过电子公告屏、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对水利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防汛抗旱动态、领导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等信息进行公开。201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水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共42件,当年审批办结42件,办结率为100%。所有办理事项无一超时办结、叼难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情况。我局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号召,抓重大项目服务,组织局有关科室参加全市组织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对重大项目做到特事特办,具备审批条件的申请事项一般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和市直其他部门参与办理重大事项审批10次。(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局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局机关政府公开信息。(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及时调整、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定期更新所负责的网站栏目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确保政务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公场所服务点,面向社会提供水利法律政策咨询。2014年度,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服务点共办理咨询服务类信息12条,其中,现场接待咨询12人次,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市民、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的作用。本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依申请事项。(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备案工作。147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局把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本局办公室作为主要接待场所。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我局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4年,未发生针对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主要问题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工作。4、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47 5、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