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50 KB
- 3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由网友投稿或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采购人:济宁市水利局2016年12月13日
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部分报价单位须知及前附表5一、前附表5二、总则6三、谈判文件6四、响应文件编写6五、响应文件递交8六、公开报价与谈判9七、授予合同1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16第四部分项目说明20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21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22附件一、报价函22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附件三、报价一览表24附件四:分项价格表25附件五:偏离表26附件六:经营业绩一览表27附件七:报价单位的资格声明28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29附件九: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29附件十:原件清单格式30第七部分封面格式31
竞争性谈判公告济宁市水利局就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包号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其他要求A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见文件3.13万元见文件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4.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4.3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4.4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4.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7联合体投标4.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4.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4.10其他要求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五、获取谈判文件方法:凡接到邀请的供应商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之前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市直公开、询价、竞争性谈判,点击立即登录,访问“办公指南”中的“注册须知”,并按照程序尽快办理注册审核手续。(注册审核咨询电话:3202111)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九、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济宁市水利局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联系人:刘驰联系方式:2350411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慧联系方式:0537-320219132021182397269(传真)发布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第二部分报价单位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2.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预算3.1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的项目说明。3.完成(服务)时限签订合同后十天内4.资金情况预算内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壹佰陆拾伍元整(¥31300.00元);报价单位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5.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4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联合体投标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9其他要求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6.资格审查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价单位需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以下资料递交谈判小组审核,报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原件文件,不予接受。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A、营业执照原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B、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了;C、开标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D、开标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2、报价单位在开标当天也可携带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交谈判小组审核。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原件文件,不予接受。3、以上原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应单独承装并密封,一同密封的还包括原件清单2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该清单将作为数量核对、原件退还的依据,请报价单位务必按格式填写。7.报价单位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报价单位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单位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5.评分标准及方法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6.拒绝进口产品1、本项目拒绝报价单位投标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5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人”系指济宁市水利局。2.合格供应商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3.供应商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三、谈判文件4.谈判文件组成本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四、响应文件编写5.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5.1供应商和采购人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5.2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响应文件组成6.1报价部分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5)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6.2报价单位简介及资质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单位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荣誉等;5)报价单位的资格声明;6)报价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6.3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2)投入设备情况;3)进度及人员安排;4)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6.4业绩部分近三年相近业绩,后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5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条款6.6优惠条款;6.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7.响应文件装订7.1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含二级目录)”。7.2为方便谈判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使用胶装,请勿使用活页装订。8.报价8.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第一轮报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谈判的重要依据。8.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8.3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8.4供应商在报价时允许提供一个方案,8.5报价中单独列出价格。8.6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8.7
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8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8.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谈判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设备价格,本项目不接收谈判报价以外的价格、赠与优惠。8.10本项目最后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9.响应文件编写方式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倡双面打印。10.响应文件签署10.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及重要部位加盖本单位公章。10.2供应商代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10.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1.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1.1供应商应准备三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1.2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正本或副本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1.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2.谈判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五、响应文件递交1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4.1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14.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4.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14.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16.响应文件签收
16.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16.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16.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7.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六、公开报价与谈判18.公开报价18.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应商参加。18.2到报价截止时间,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18.3投标人相互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8.4工作人员拆启响应文件正本,同时宣布评标原则、评审方法;18.5工作人员唱标并记录;18.6供应商抽取答辩序号;18.7开标仪式结束,工作人员当面核对原件资料;18.8进入评审阶段;19.谈判小组19.1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组成,谈判小组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19.2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9.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9.4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应当立即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谈判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20.1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0.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谈判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0.4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20.5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0.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谈判小组集体推荐,并由工作人员宣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1.最后报价21.1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拒不签字的供应商视为认可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规定的所有事项。21.2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递交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人签字);按照最后报价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唱价。公开唱价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供应商参加。21.3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21.4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最终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21.5如有中间报价,按照最后报价条款执行。
23.评审纪律23.1评审是谈判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应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报价单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2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3.3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报价单位私下交换意见。23.4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以外。23.5采购人、谈判小组及与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名单、评审过程、各报价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23.6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报价单位企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报价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4.评审方法24.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为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24.2初步评审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关键性因素进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确定合格的报价单位。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的权力和报价单位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响应文件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报价单位进入技术评审阶段。24.3详细评审1)各报价单位的最后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格式附后)。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2)<1>评审标准仅针对报价单位;<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3>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关联公司情形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4.6。3)按经评审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5.特殊情况下的谈判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谈判时,谈判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停止谈判。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无效报价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报价处理:(一)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二)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四)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五)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六)报价(含第一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七)未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递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6.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四)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①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③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报价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不同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⑧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7.废除本次采购项目27.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1)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七、授予合同28.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28.确定成交人28.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公告成交结果。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29.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履约保证金无。31.公证费无。七、质疑和投诉32.1报价单位对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资质要求、技术要求等提出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32.2质疑实行实名制,报价单位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报价单位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报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报价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2.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单位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三)成交(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32.5报价单位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32.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八、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济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采购人:济宁市水利局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6-2038合同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合同当事人:甲方:济宁市水利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成交人的书面承诺3.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4.响应文件5.招标文件6.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印刷品名称与数量四、甲方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1根据乙方报价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印刷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2.甲方的义务2.1提供印刷的文本信息等资料。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印刷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3.2乙方的义务3.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印刷业管理条列》(国务院2001年第315号令),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3.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印刷质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印刷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31
3.2.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给予保密,对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文件不带出厂外。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及时销毁,并对储存在电脑里的文件进行永久删除。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3.2.5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应保证至少一人专门负责甲方的印刷事宜,包括联系、出厂验收等,印刷品出现质量问题联系人应付连带责任。3.2.6对甲方的印刷品做到优先排版制版,优先印刷,优先装订,优先免费送货。3.2.7严格按甲方印刷要求,积极配合,满足甲方需求。3.2.8加强对接单、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包装、运输、验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确保错漏率为零。3.2.9对已制版印刷的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项目不得收取制版费。3.2.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验收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3.2.1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印刷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3.2.12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与甲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承诺服务内容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五、合同总金额:六、付款方式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由甲方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向乙方支付。七、交货/完工时间: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违约责任1、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有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等情况的,乙方应对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一次性补偿。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5、乙方所供产品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或者加害给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瑕疵履行的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支付赔偿金,加害给付的乙方应按照标的额的40%支付赔偿金,如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赔偿比例的,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十、验收甲方依据合同对印刷的质量、规格等组织验收,并共同出具验收证明。十一、争议的解决31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的变更合同如需变更,应由甲方并乙方协商确定。十三、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31
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要求:本项目为济宁市水利局的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叁佰圆整(¥31300.00元)一、技术要求: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数量配送地点展板制作版面尺寸2.4*1.2米铝塑板,版面为喷绘、写真,内容由采购人提供,设计方案由中标方负责,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印制。支架是直径6厘米、壁厚1毫米不锈钢圆管,框架是壁厚1毫米不锈钢方管,方管底部离地面一米。18套并分别配送至邹城县水利局、曲阜县水利局、泗水县水利局。防汛预案印刷封面为180克铜版纸,内含A4幅面250克铜板纸彩页1张,A4幅面80克太阳纸正文130张,具体印刷内容由采购人提供,版面设计由中标方负责,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印刷。装订形式为胶订。100册济宁市水利局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印刷费单价)应包含印刷材料成本、文案、版面设计、彩样、排版、调图、制版、印刷、装订、送货、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四、交货地点:由济宁市水利局指定地点。五、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六、付款方式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向成交人支付。31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第一章报价部分………………………………………………………………………………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1.2报价一览表………………………………………………………………………………1.3分项价格表………………………………………………………………………………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第二章报价单位简介及资质………………………………………………………………2.1营业执照复印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4报价单位企业情况表………………………………………………………………………2.5报价单位的财务报表………………………………………………………………………2.6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技术部分………………………………………………………………………………3.1服务方案………………………………………………………………………………3.2投入设备清单……………………………………………………………………………………3.3进度及人员安排……………………………………………………………………………………3.4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四章业绩部分……………………………………………………………………………4.1经营业绩一览表…………………………………………………………………………4.2销售业绩合同……………………………………………………………………………第五章售后服务……………………………………………………………………………第六章优惠条款……………………………………………………………………………第七章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备注:请报价单位按照响应文件目录格式注明页码。31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报价函部分格式附件一、报价函济宁市水利局: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和保证;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同意遵守你方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做的各项规定;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10、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报价单位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31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济宁市水利局:(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此次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备注:本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年月日31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报价单位名称(公章):□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内容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完成时间(天)其他年月日31
附件四:分项价格表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元序号项目单价数量总价说明: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年月日31
附件五:偏离表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偏差内容说明注:1.如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正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正偏离”。2.如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负偏离”。3.如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无”。4.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
附件六:经营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合同金额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表后需附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年月日31
附件七:报价单位的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2)流动资产合计:(3)长期负债合计:(4)流动负债合计: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供应商代表签名: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1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附件九: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采购人单位名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特此证明主管部门(章):年月日31
附件十:原件清单格式原件清单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说明是原件还是公证件原件)1.响应文件正本1不予退还2.响应文件副本2不予退还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注:1、本表前两项不得修改,也无需装入;2、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3、本表一式两份,报价单位、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原件核对情况:授权代表签字:原件退还情况:授权代表签字:31
第七部分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正本)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报价单位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响应文件(副本)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报价单位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原件资料项目编号:JNGP/2016/J0149项目名称: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资料印刷及展板制作采购报价单位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封口格式:…………………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