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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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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黄山区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近年来,黄山区汛期暴雨或大暴雨时有发生,且来势猛、速度快、历时短、难以准确预报,曾造成严重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在全区范围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了较大影响。编制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全面提升全区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将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编制目的确保黄山区防汛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黄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全民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 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黄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黄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区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因其他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引发的洪涝灾害,需报请区政府,由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⑴研宄制定本区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⑵负责指挥本区特别重大、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开展较大、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⑶审查乡镇、区直有关工作部门防汛预案; ⑷分析总结本区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⑸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的主要防汛职责⑴指挥长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区防汛工作实施统一指挥。⑵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人武部领导和水利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本区防汛工作,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人武部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本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民兵应急抢险队参加抗洪抢险。区水利局局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本区防汛工作,主要负责落实水库、重点河道指挥调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3)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区直相关单位组成,具体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其分工和职责如下:区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 抗旱紧急任务。区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区水利局(防汛办):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汇总报送、文电起草、工作总结;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报和防汛网络骨干工程的维护使用;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和调度使用;负责全区水库安全度汛、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区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与抗旱工程 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尚或转移。区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执行防汛抗旱纪律的情况。区广电局:负责组织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的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区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市、区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区建委:负责中心城区防洪工作及中心城区的排涝、供水和城市城建系统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 城市供水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航道设施建设,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督促船舶在紧急防汛期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和林场生产安全及抗旱保苗工作。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处置。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校舍安全和在校中、小学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学校防汛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旅委:负责指挥和协调游客疏散至安全地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用水安全。区经委:负责所属企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重点企业调整作业时间,避峰用电。区商务局: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供给和必要的储备及抗旱物资的供应。区农机局:负责做好抗旱、排涝机具的供应和维修。负责农机市场监管,组织农机抗旱服务队服务抗旱工作。组织实施区抗旱减灾长效机制意见。区粮食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粮油的储备和灾民粮油的保障供给。区供销社:负责指导和督促系统内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负责灾后农用生产物资及农药化肥的供给。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网络畅通和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 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根据区防指要求向社会发布气象、防汛、洪水信息。区供电公司:负责有关水电站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区开源公司:负责毛坦水库、毛坦电站、汤家庄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防汛职责(1)组织落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2)组织制订、修订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制定、修订与防汛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⑶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区政府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⑷负责本区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⑸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⑹负责本区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演练;⑺负责组织本区防汛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⑻负责本区防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⑼承担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3预报预警降水预报区气象局负责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 确定,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情预警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预警级别蓝色汛情预警(IV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⑴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⑵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⑶支流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局部河道堤防可能发生险情;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黄色汛情预警(I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⑴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降雨己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的。⑵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⑶浦溪河、麻川河、双溪河、清溪河等主要河系将发 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⑷支流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局部河道堤防发生险情;水库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下。橙色汛情预警(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⑴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降雨己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的。⑵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⑶浦溪河、麻川河、双溪河、清溪河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⑷支流河道可能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河道堤防发生较大险情;水库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上,大坝可能发生险情。红色汛情预警(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⑴过去一天内降雨量己达到10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在持续的。⑵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⑶浦溪河、麻川河、双溪河、清溪河等主要河系将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沿河重点地段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水库水位在撤离水位以上,大坝可能 发生较大险情。汛情预警的发布和解除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短信消息、网络及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⑴蓝色汛情预警(IV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⑵黄色汛情预警(III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⑶橙色汛情预警(II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经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⑷红色汛情预警(I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经指挥长批准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预警响应⑴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①区防指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带班领导、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②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⑵黄色汛情预警响应(111级):①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带班领导,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②根据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交通干线及重点低洼地段、主要河流、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③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防汛部位及降雨趋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督促相关防汛领导组上岗到位情况,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④相关防汛领导组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⑤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⑶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I级):①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②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③建议市民减少外出,减少驾车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④各级防汛责任人按分工赶赴重点防汛部位一线工作, 防汛抢险队伍按防汛抢险预案组织开展抢险;①做好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准备工作。⑷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①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②运用电视、广播、短信、鸣锣等各种手段向危险区域的群众进行通知示警,提醒群众及时救灾避险;③做好公安、武警、消防联合抢险的准备;④立即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进行安全避险转移。预警级别的变更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根据汛情预警发布指标及实际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4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确定。依据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指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时,可确定为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⑴城乡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可能达10厘米,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支流局部河道堤防可能发生险情;(3)水库水位在讯限水位以下;⑷因突降大雨影响正常生产生活。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确定为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⑴城乡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支流局部河道堤防发生险情;⑶因突降暴雨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确定为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⑴因强降雨城乡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乡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造成城乡主干道交通中断等重大险情和 灾情;⑵主要河系重点地段可能发生重大险情;⑶水库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上,危及水库安全;⑷因强降雨己经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⑸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2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区级多个部门、乡镇和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区性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⑴因强降雨或城乡河道漫溢,城乡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道路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⑵主要河道可能发生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⑶水库水位达撤离水位,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⑷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将对本区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 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指挥,调动黄山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5应急响应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的响应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2)启动IV级应急预案响应。⑶密切关注各乡镇的汛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⑷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区政府及上级防指部。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的响应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根据情况,开展异地会商系统,实施异地指挥。⑵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所在乡镇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⑶进驻现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员进驻现场,协助开展区域内防汛救灾抢险工作。⑷信息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 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部上报汛情快报。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区政府。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级)的响应⑴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根据需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地开展异地会商,实施异地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2)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己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防汛指挥领导组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⑶进驻现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员进驻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⑷信息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市防指部上报讯情快报及工作动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防指部上报小㈠型水库及三座重点小(二)型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同时上报区政府备案。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区政府。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级)的响应 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开展异地会商。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以区政府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⑵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己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防汛领导组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⑶进驻现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员进驻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其中:浦溪河、麻川河、双溪河、清溪河等河流发生特大洪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员、有关部门领导进驻现场,与当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4)信息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半小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汛情快报及工作动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小㈠型以上及重点水库运行状况。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区政府。6扩大应急 需要宣布本区或有关乡镇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7响应结束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消息。8善后处置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和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下列单位负责:⑴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公路、供电、通信、供水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⑵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 ⑶受灾乡镇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⑷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局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在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区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信息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10保障措施后勤保障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由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区药品监督局负责应急药品的储存供应,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区建委、区水利局、区农委、 区商务局、区供电公司、区供销社、区自来水厂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区财政局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各乡镇防汛领导组按照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根据需要,由区直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应急机动专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和相关规定,区公安、武警、消防组成抢险突击力量,承担抢险任务。11预案管理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区政府负责制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黄山区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2基本情况自然地理情况旱灾概况抗旱能力3指挥体系及职责指挥体系职责4预防及预警预防预警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I级响应II级响应5.4III级响应IV级响应 6后期处置损失评估灾民救助效益评估7保障措施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8附则编制、审查与审批预案修订预案实施1总则编制目的干旱是我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最大程度的减少旱灾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区旱灾发生规律及特点,结合我区抗旱能力,制定本预案,以便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实现科学抗灾、减灾,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争取最大程度的抗旱胜利。工作原则我区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我区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抗旱工作以保证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抗旱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分阶段、分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抗旱措施。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我区总体抗旱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旱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2基本情况自然地理情况黄山区概况 我区位于安徽省南部,院南山区中部,长江支流的青弋江上游,地理坐标为东径117°50"〜118°21",北纬30°00"〜30°32",东连旌德、绩溪县;东南与歙县、徽州区毗邻;西接石台、青阳县;西南与休宁、黟县交界;东北与径县相依。东西宽约,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669km2,其中耕地121900亩,水面18万亩,有人口万人,田地8127公顷,山脉和河川盆地相间分布构成“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地理环境。地形地貌从地形地貌上来说,我区属皖南山区中部的高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谷区,境内峰峦起伏,飞流泻瀑,山丘群集,小盆地多见,地形复杂多样,以山地为主,丘陵和平畈兼而有之,河流迂回曲折流经其间,地貌呈南高北低状,南部黄山山脉从东南蜿蜓至西南,绵亘边境,地势高亢,海拔在千米以上的名峰有70余座,最高峰莲花峰海拔1873米,为华东地区最高峰,河流比降大,源短流急,狭长小盆地穿插其间。中部太平盆地自西南斜向东北,主体部分略呈楔形,丘陵交错,群山环抱,浦溪河贯穿境内,地势较为平坦,地形破碎间有若干大畈。北部太平湖区以丘陵为主,耕地多见,冲田与小畈地形变化不太大,地势较低,最低处新丰乡胜丰村海拔高程仅85米,为我区最低点,高差悬殊较大,南部与北部地势相对高差达1788米。 从南北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南部山区:黄山山脉从东南延至西南,由南向北急剧下降,河流比降大而且水流急,狭长小盆地穿插其间,从西到东有郭村畈、龙谭畈、贤村畈、汤刘畈、双溪畈、章村畈数百亩面积的小畈。㈡中部太平盆地:四周有龙王山、龙门岭、孟山、兴岭、芙蓉岭等大山环抱,低山延伸区内,丘陵交错,麻川河、浦溪河贯穿境内,地势较为平坦,主要有三口畈区(农田1万余亩)、十字畈区(农田万余亩)及水东、饶村、辅村等小畈农田都在二、三千亩之间。㈢北部太平湖区:地貌以丘陵为主,耕地多见冲田与小畈,地形变化不大,海拔117〜500米(新丰乡胜丰村绝对高程85米,是全区的最低点),湖北面地势较为平坦,拥有“曹村畈、大保畈、盛洪畈、卓村畈”等,各有农田10⑻余亩,但土质砂性重,保水保肥性能差,土质较为贫瘠。土壤和植被特征我区南面有黄山自然屏障,空气受阻抬升,容易致云降雨,故而降雨量多,年径流量大,大部分耕地成土母质为沉积、残积和冲击物,山间盆地,多以花岗岩为基础。土壤类型依据调查:境内土壤大体可分为二个土类,四个亚类,即:1.水稻土类,面积约为亩,占耕地面积的%。其 中可分为以下三类亚土,⑴潴育型水稻土,面积为亩,占水稻土总面积46%;⑵潜育型水稻土,亩,约占水稻土总面积的%;⑶淹育型水稻土,面积为亩,约占水稻总面积的%。2.红壤土类,面积约为12508亩,占耕地面积的%,只能分为红黄壤土两类。近年来,由于开矿、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了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据统计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千公顷,占土地面积的48%,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千公顷,占流失面积的60%o旱灾概况旱灾简况及规律黄山区由于受地形及气候影响,降雨地域分布及年季分布很不均匀,夏涝,晚秋又旱,旱涝交替,旱涝不均是我区旱情的总体特点。建国以来,我区发生大干旱21次,严重干旱9次,一般性区域干旱年年发生,历史上屡见不鲜。近几年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区旱灾发生更加没有规律,近几年大旱大涝相间情况接连发生,对我区旱情的预防产生很大困难。旱灾影响⑴对人畜饮水影响严重。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特别对山区农村影响明显,旱灾严重时致使许多群众要到几里甚至十几里以外去挑水,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还影响群众 生产和生活,影响社会稳定。⑵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由于灌溉水不足,造成土壤墒情差,影响农作物的播种、出苗、生长,造成各生育期不能及时按需供水,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威胁,造成农作物大范围减产,甚至绝收,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⑶对工业生产影响严重。旱灾造成工业用水不足,特别是对发电,影响了正常运行,带来经济损失。⑷旱灾使水资源量减少,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旱灾成因⑴气候影响。黄山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降雨有明显的季节性,5、7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30%,春、秋降雨稀少,这是我区频繁发生春旱、秋旱的主要原因。⑵地形影响。我区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资源匮乏,有限降雨不能很好利用,可利用水源比较少,这也是我区易形成旱灾的重要原因。⑶水利设施的影响。我区建设了大量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不配套,水利用率低的现象。同时部分水利工程的可靠率不高,越到干旱时候越不能用,这也是加重旱灾的原因之一。 ⑷人为因素的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生活需求的增加,农作物品种的调整和产量的提高,使农业用水量大幅度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更趋紧张,干旱问题日趋严重。抗旱能力抗旱工程体系黄山区人民在各级党组织及政府的领导下,自力更生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兴修了大量的引、蓄、提等水利工程,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工程保障。特别是近年来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饮水、渠道防渗等人饮保护、节水灌溉措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截至XX年底,共有水利工程4000多处,全区有效灌概面积达到100%,保灌面积达到58%o由于我区水利工程地理条件限制,遇旱年份水源保障能力差,同时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极易发生旱情。由于现在田地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主要是以户为单位抗旱,抗大旱能力有限,但是民间的小型抗旱设备是不可忽视的,据粗略估计,我区的民间小型抗旱设备有近千台套。抗旱非工程体系我区抗旱非工程体系主要是防汛抗旱指挥部依靠各乡镇抗早组织收集旱情信息及动态,根据全区旱情情况、气 象预报等资料指挥决策抗旱水量调度方案、抗旱节水措施应用、抗旱设备及资金投入等。3指挥体系及职责指挥体系区人民政府成立黄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区长任副指挥长,区发改委、农委、水利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由行政首长任组长,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区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⑴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⑵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c^)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⑷统一指挥我区的抗旱工作,组织区直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⑵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概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⑶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⑷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⑸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⑹处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各成员单位必须在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区农委:组织协调农口各部门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旱工作,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 ,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区水利局:协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区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协调安排抗旱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区广电局: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区统计局: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旱灾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区交通局: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区供电公司: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区供销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区公安分局: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其它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4预防及预警预防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情监测统计上报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及预测信息。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区气象局应加强对当地雨情、土壤墒情、蒸发量等气象数据的实施监测,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确度,对重大旱灾趋势做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利局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预报,对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和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并预报水资源变化趋势。 区农委应加强对农业及牲畜受灾情况的监测,对农业受灾面积、受灾种类、减产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民政局应对旱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物资发放信息及时统计上报。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组应对本辖区内的旱情信息进行监测,对旱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镇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区内的旱情信息及时汇总,对旱情发展情况做出预测并提出应对措施。对各种旱情信息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发布旱情信息。预防措施在旱灾发生前,水利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我区蓄水工程的蓄水能力和抗旱能力,详细掌握我区境内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及分布情况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抗旱供水计划及水源应急调度预案,同时制定在旱情严重时的节水限水方案,以上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旱情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及时采集、传递旱情信息,提高旱情预测预报水平,同时调 试好人工降雨设备及组织好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学抗旱能力。区财政部门要落实抗旱资金,并制定抗旱资金分配方案,使抗旱工作有资金保证。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性质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抗旱预防措施。预警干旱预警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⑴I级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确定为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I级预警: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0天以上;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缺水率>30%。⑵II级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确定为大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II级预警: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40〜55天,夏季30〜40天,秋冬季60〜8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 面积50%〜70%;缺水率20〜25%。(3)111级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确定为中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III级预警: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30〜40天,夏季20〜30天,秋冬季40〜6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缺水率10〜20%;(4)1V级预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确定为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IV级预警:全区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15〜30天,夏季15〜25天,秋冬季30〜40天;全区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5%〜35%;缺水率5〜10%。干旱预警发布I〜IV级干旱预警级别的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在旱灾发生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统计的旱情信息,确定相应的旱情级别及旱情预警级别,在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正式文字方式发布相应的干旱预警信息。同时,区委宣传部、广电局、网络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要在全区范围内,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方式发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区确定的干旱预警等级,确定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我区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分别为:I级响应(I级预警)、II级响应(II级预警)、III级响应(III级预警)、IV级响应(IV级预警)。I级响应当出现特大干旱时启动I级响应。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专题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派出抗旱工作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动员旱区紧急抗旱。同时积极请求省、市支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 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乡镇防汛抗旱领导组要每天向区防指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必要时区防指部在区广播电视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抗旱工作需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抗御特大旱灾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⑵区气象局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每日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大规模、大剂量的人工增雨。⑶区农委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⑷区水利局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采取应急限水措施和调水措施。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⑸区财政局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区直有关部门要全力筹措资金支援灾区。⑹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⑺区卫生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⑻区建委立即启动城区抗旱应急预案,保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⑼区委宣传部、广电局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 灾的宣传工作。⑽区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11)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协调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技术员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及时向上级防指部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方案启动当发生特大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及电力供应,水利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水利部门要启动特大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水源保护区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概水定额降低20%;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 工业用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宣传动员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都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II级响应出现严重干旱时启动II级响应。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根据情况宣布进入严重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派出抗旱工作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同时积极请求省、市支援。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区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必要时区防指部在区广播电视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信息及抗灾措施。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⑵区气象局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大规模的人工增雨。⑶区农委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区防 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⑷区水利局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⑸区财政局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乡镇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⑹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⑺区卫生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⑻区委宣传部、广电局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⑼区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⑽区直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协调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区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及时向上级防指部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方案启动当发生严重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水利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水利部门启动严重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重灾区根据可开采水量,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严重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15%;限制或者 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宣传动员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III级响应当出现中度干旱时,启动III级响应。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出通知,视灾情启动抗旱预案。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 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下发通知。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区防办及时对旱情进行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做好抗旱工作。(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⑵区气象局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人工增雨。⑶区农委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 ⑷区水利局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5)区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⑹区财政局、民政局做好抗旱资金筹措、发放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计。区直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协调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本区的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的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方案启动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 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按照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综合平衡水资源利用,在受旱区域降低10%的灌溉定额,同时,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宣传动员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IV级响应当出现轻度干旱时启动IV级响应。工作会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工作部署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区领导报告旱情,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门联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 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协调指导区防指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区领导报告抗旱情况。方案启动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5%的灌溉定额,同时,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宣传动员防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积极性,争取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进行依法抗旱。响应结束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损失评估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灾民救助干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狠抓抗旱工作,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效益评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旱抗旱工作。7保障措施资金保障及时做好抗旱资金储备。区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物资保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专门物资储备政策,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8附则 编制、审查与审批区抗旱应急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应急预案,须报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备案。预案修订抗旱应急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应急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