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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上蔡县水利局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9-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5-5.开标-15-6.评标-16-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评标方法-21-2.评审标准-21-3.评标程序-21-第四章合同条款-23-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项目概况-25-一、项目概况-25-二、编制依据-25-三、成果验收和提交数量-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27-商务部分:-29-技术部分:-42-
第一章招标公告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公告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蔡县水利局委托,就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蔡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2、招标编号:HNLD-2018-12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建设地点:上蔡县;2.工程概况:新建水厂水源地的水文地质详查与水资源论证;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纪要所有内容;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计划工期:12个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单位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3.4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最先报名者为有效申请人。四、报名须知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2.报名办法:投标人首先通过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照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3.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4.请各投标企业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五、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mdggzy.gov.cn/)”网站下载。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八、项目咨询电话招标人:上蔡县水利局地址:驻马店市上蔡县西大街146号联系人:付先生电话:0396-6922722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8-
地址:驻马店市博雅写字楼27楼联系人:尤先生电话:0396-3302616-38-
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上蔡县水利局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396-692272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0396-33026161.1.4项目名称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1.1.5建设地点上蔡县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工程概况新建水厂水源地的水文地质详查与水资源论证1.3.2计划工期12个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条件、能力和信誉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企业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3.4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最先报名者为有效申请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和项目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38-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2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1.1招标控制价12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都支行账号:50507001700000083-0165收款单位: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途: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或招标编号)保证金提示: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据复印件。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业务流程,安排好保证金交纳时间。2、退还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注册不足三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此U盘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且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8-
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名字;(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并将查验情况记录,公布查验结果;(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招标人的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9)开标结束。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人须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否则按废标处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经济、技术方面专家及业主代表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无法推荐1-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7.4.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形式为:转账或现金。7.5.1合同签订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履约保证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成果文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成果文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支付剩余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中标人交纳。3、监督: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此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未经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8-
5、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提供质疑信息来源,并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法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授权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的,还必须出具法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应,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不予受理。-38-
附件1核查清单(格式)序号名称原件份数备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联系电话:日期:注:1、本清单用于核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凡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均应列入该清单,本清单只列提供原件的材料,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提供某项材料的原件,则需要注明未提供;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需要审查的资料均应提供原件供评委审验;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得将本清单密封到投标文件中;4、本表仅为格式示例,不具约束性,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此表时行填充扩展。-38-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项目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条件、能力和信誉。(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38-
(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数据错误或技术设计问题的(各有关机构做出的限制投标决定,对本项目产生直接影响且在有效期内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技术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进行补偿。1.6知识产权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中标人,使用权归招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免费使用,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本项目内容约定的职务作品编制完本后,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招标人享有。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不得随意复制或泄露,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9.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1.10.1-3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3偏离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项目概况;(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6)评标办法。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8-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商务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投标保证金;(7)投标报价表;(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履历表;(10)投标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表;(11)近年财务状况;(1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3.1.1.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基础资料清单(2)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措施;(3)技术成果的质量及保障措施;(4)技术成果通过评审的措施;(5)服务承诺;(6)其他。-38-
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为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3.2.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3.2.3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投标须知第3.2.2款所确定的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不得就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2.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承包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8-
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中资料的复印件,开标时应携带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中资料的原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被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标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8-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人证相符,准时办理签到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5.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8-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开标、唱标;(7)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的保密原则。-38-
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8-
(3)无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1.2资资格评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提供的原件为准);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的原件为准);业绩投标企业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提供的原件为准);财务状况提供近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且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以提供的原件为准);2.1.3响响应性评审投标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计划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条款号评分要素评分标准2.2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38-
2.2.1投标报价(30分)评分标准采用基准价法,有效投标人多于4家(不含4家)时,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家时,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x302.2.2商务部分(20分)企业综合能力获奖情况(6分)投标人2013年以来每提供一个相关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的相关奖项市级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最多得6分。(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不得分)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能力和业绩等项目负责人职称(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分,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博士学位者得2分。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显示项目负责人为准,无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得不得分)项目组的各专业人员配备项目部人员构成及配备(6分)项目部人员构成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项目部人员配备具有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加3分,没有不得分。2.2.3技术部分(50分)勘察方案对水文地质详查和水资源论证的理解(4分)优4~2分,一般2~0分整体思路(4分)优4~2分,一般2~0分主要实施方案(6分)优6~3分,一般3~0分基础资料收集方案(4分)优4~2分,一般2~0分必要的图表及说明(4分)优4~2分,一般2~0分勘察方案实施仪器设备4分仪器设备先进,得4分;合理,得3~2分;基本合理,得1分-38-
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措施(6分)优6~4分,良4~2分,差2~1分报告编制的质量及保证措施(6分)优6~4分,良4~2分,差2~1分项目技术支持与保障(6分)优6~4分,良4~2分,差2~1分服务承诺(2分)在项目实施期间,能接受甲方合理的安排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且有相关承诺及优惠措施得2分;基本符合实际,得1分,否则不得分。技术路线(4分)符合国家、省、市标准和县实际情况(4~0分)备注:以上项目若不缺项即可得相应分值;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投投标人最终得分公式: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完成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分值、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形成专门的资格评审章节,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表”-38-
(摘录各投标人有关前附表2.1.2中明确的所有“资格评审要素的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结论”)作为其附件。3.1.2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复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③仅该投标人按照不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计算投标报价,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不变。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初步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每一成员均须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2.3投标人得分: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方(甲方):上蔡县水利局受托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服务内容与义务 1、基本原则乙方根据项目与行业性质,从企业内部的人员、制度、技术、生产、管理、财务,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营销、市场等各个方面对即将展开的项目进行数据详实与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为甲方提供考察依据,又为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操作准则。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版;2)乙方提供的报告语言如无特殊说明一般为简体中文;3)乙方保证报告内容与双方确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4)乙方所提供的数据仅供甲方使用,乙方保证不泄露甲方的相关项目情况。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出具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数据资料;2、甲方所支付款项应按本协议约定方式支付;3、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基本数据资料(项目单位/实施场地/项目进展等)与各种证明复印件。行业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管理方案等由乙方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整合-撰写;4、甲方须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双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工具进行资料传送与沟通。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合同金额:-38-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完毕,履约保证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成果文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成果文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支付剩余10%。四、保密事项1、乙方承诺:专项研究报告涉及甲方所关注的机密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给第三方;2、乙方拥有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产品中涉及到技术、财务、市场、图片、内部资料等有关机密的一切资料,甲方不能作为商品进一步买卖;3、双方应为对方保守相关信息,如有一方泄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直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向对方支付合同中涉及的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任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中涉及的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六、免责条款因地震、洪水、火灾以及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协商不能解决,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八、其它协议事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盖单位章) 受托方(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38-
第五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2、项目地点:上蔡县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纪要的全部内容。二、编制依据3.1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城市供水条例》(7)《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3.2主要技术标准(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3)《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4)《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11)《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1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14)《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15)《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16)《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17)其他有关依据资料。-38-
三、成果验收和提交数量1、成果验收水文地质详查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相关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提交成果数量提交书面报告6份,电子版U盘1份。-3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正本或副本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新建水厂水文地质勘察评价及水资源论证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
目录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表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五、授权委托书六、投标保证金七、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履历表十、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十一、投标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表十二、近年财务状况十三、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一、对水文地质详查与水资源论证的理解二、整体思路三、主要实施方案四、基础资料的收集方案五、必要的图表及说明七、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措施八、报告编制的质量及保障措施九、项目技术支持与保障十、服务承诺十一、技术路线十二、其他-38-
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要求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2、我单位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 3、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将受此约束。4、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投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有无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担任项目负责人,从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天(日历天)内完成工作,提交成果。5、若我单位中标。(1)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技术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项目人员,保证按照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合同工期完成勘察论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3)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6)我方承诺在合同签署后,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质量和进度要求等完成全部勘察与论证工作,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6、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招标人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编制方案。7、(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
二、投标函附表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范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质量计划工期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级职称证号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需要说明的问题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可另附页。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投标申请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成立日期职工人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办公场所面积投标人领导班子构成情况法人代表公司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公司人员构成情况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简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项目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2)组织机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3)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8-
五、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8-
六、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8-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序号姓名职称职称证书已承担项目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书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12345678910……注:须配备水文、水资源、环境等专业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8-
八、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证号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成果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8-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履历表(招标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资格证书资称证书编号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时间项目名称担任职务证明人注: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职称证书要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附社保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8-
十、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年份及使用年限现状(新旧程度)数量自有或租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8-
十一、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注:为了证明投标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8-
十二、近年财务状况附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41-
十三、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1、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41-
技术部分:一、对水文地质详查与水资源论证的理解(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二、整体思路(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三、主要实施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四、基础资料的收集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五、必要的图表及说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七、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措施(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八、报告编制的质量及保障措施(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九、项目技术支持与保障(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服务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一、技术路线(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二、其他(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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