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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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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建设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确保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7号)以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系统综合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第三条由市政府组织,成立由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区政府及榆神、榆横工业区管委会。第四条各县区政府及榆神、榆横工业区管委会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和工业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工作负总责。15 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和分阶段工作任务,重点考核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等水资源三条红线重要指标完成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为3大项6个指标,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其中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包括用水总量、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2个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包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个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包括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2个指标。第六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不含90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不含8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60分)。对考核内容中“控制目标”一项要求考核分值必须达到85%以上才能参与考核。对获得部、省以上涉水方面的表彰奖励或者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加分;对未完成任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发生重大问题负面影响较大的予以减分。第七条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1至4年1215 月开展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的当年12月开展期末考核。第八条各县区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每年12月上旬,将本地区本年度或本考核期的自查报告和下年度或下一考核期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报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由考核工作组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如考核期内对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备案。第九条考核工作组根据有关监测和统计资料,结合对各县区及工业区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评分,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第十条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在每年121月中旬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第十一条经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一定分值,作为对各县区和工业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区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区政府及15 工业区管委会,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第十五条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各县区政府及工业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对辖区内县级行政区和工业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开展考核工作。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附件:1.市级部门职责2.市级部门任务分解及考核分值表15 附件1市级部门职责一、市委、市政府考核办根据职责分工,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各县区、工业区、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进行考核,作为各县区、工业区、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检查、督办各县区、工业区、市级相关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考核组通报督办情况。三、市发改委1、商市水务局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年度计划;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衔接。2、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的经济发展效果评价。3、结合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三条红线控制目标要求,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四、市水务局1、做好各县区、工业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完成情况的收集汇总,配合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做好考核工作。15 2、起草一系列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法规、政策,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保障。3、负责各县区、工业区、市级各部门相关目标责任的制定。4、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按照《榆林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及水资源监测体系。5、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6、加强地下水监测,严格地下水管理。7、巩固和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8、保障农村饮水和城镇供水安全。9、加快国营灌区的节水改造。10、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榆林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榆林市用水总量指标分配方案》、《榆林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分配方案》、《榆林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分配方案》、《榆林市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分配方案》、《榆林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五、市环保局1、负责企事业单位污水、废水达标排放。核定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提出关停并转的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清单,并监督实施。15 2、根据省政府下达各水功能区的限制纳污控制指标提出我市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使各水功能区水质达到规定目标。水源地的划定申报、水源地的保护。3、负责监督检查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六、市工信局1、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推广工业废水再利用和中水回用。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七、市财政局1、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2、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八、市住建局1、会同市水务局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2、负责新建居民小区分质供水系统建设审核把关,加快生活用水的中水利用步伐。3、负责编制节水型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城建计划,落实城建资金。九、市农业局15 1、负责农产品结构调整,推广抗(耐)旱农作物品种。配合市水务局搞好农业和养殖业节水。2、协助市林业局落实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3、采取措施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防止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十、市林业局负责水源涵养林和湿地建设和保护。负责落实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十一、市物价局1、负责水价改革,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2、合理制定自来水水价、再生水水价、农灌用水价格。3、落实各县区自来水费中所含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按省、市政府规定标准执行。十二、市监察局1、负责监督各县区、工业区、市级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2、督促各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时推进、按时完成,确保项目符合审批要求。3、负责监督检查涉水建设项目中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十三、市规划局15 1、会同市水务局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2、落实建设项目的中水回用工程规划审批。十四、市公安局1、协助市水务局做好水政执法工作。2、协助水源地管理部门做好榆溪河流域及红石峡水库、尤家峁水库、王圪堵水库等城市供水水源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十五、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生的节约用水、水患意识等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制定相关的教育目标。十六、市科技局1、负责涉水科技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2、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涉水课题进行科研攻关。十七、市人社局落实水资源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确保队伍稳定。十八、市旅游局引导游客做好参观、游览时对水源地和重要的湖泊水库的保护。十九、市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节水审查。负责行业及下属单位的节水工作。二十、市文广局15 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二十一、市卫生局1、负责自来水水质监督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2、会同市环保局落实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二十二、市统计局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及时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有关指标测算。二十三、市执法局负责拆除城市规划区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二十四、市法制办1、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二十五、市创卫办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止餐饮、洗车点随意倾倒废水破坏水环境。二十六、榆横、榆神工业区管委会1、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做好辖区内水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水资源管理统计。15 2、负责辖区内用水总量控制、节约用水及水环境保护、治理等工作。二十七、市技术监督局1、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节水产品的认证和标识管理。负责节水产品的市场准入。2、配合市水务局做好水资源管理监测体系建设。附件215 市级部门任务分解及考核分值表建设项目及任务主要责任部门参与部门考核分值备注法规、制度建设(4)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政府办、市水务局、相关部门2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市政府办、市水务局、相关部门管理目标制定(4)制定各县区用水总量指标市水务局、市发改委1制定各县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1制定各县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指标市水务局市农业局1制定各县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市水务局市环保局1规划、方案编制(6)榆林市百万人口中心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市水务局2榆林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市水务局2榆林市城市排水规划市住建局、市水务局2榆林市污水处理回用规划市发改委、市住建局2榆林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市水务局2榆林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市水务局市发改委2榆林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市水务局1榆林市北部风沙滩区地下水功能区划实施方案市水务局1用水总量控制措施(20)编制辖区内年度用水计划,并统计其用水量市水务局市发改委315 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市水务局市发改委3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市水务局3规范水资源费使用,确保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保护、节约和管理市水务局、市财政局3进一步封停辖区内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的自备井市水务局市住建局3严格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初步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数据库市水务局1用水效率控制措施(20)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耗水企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2.5开展污水及煤矿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试验研究工作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2.5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的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法制办2.5树立行业节水典型,推动节水改造和试点带动工作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2.5加强重点用水单位节水监督管理市水务局2.5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措施(20)开展水功能区监测评估和管理市水务局、市环保局3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市水务局市环保局315 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3加强重要水源地、水功能区、重要河段水质预警机制市环保局、市水务局2.5加快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2.5监测计量统计能力建设(6)加强县界河流控制断面和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监测市水务局市环保局1.5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系统建设市水务局市财政局1.5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水务局市财政局1.5保障措施(10)加强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市水务局、市法制办1加大水资源管理投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2深化水价改革市物价局、市水务局1加强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市水务局1搞好宣传教育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1各县区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考核内容任务分解分值备注一控制目标1、用水总量。10分15 (60分)参照考核细则评分2、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10分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0分4、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分5、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0分6、重点监控区地下水位埋深控制指标。10分二制度建设(10分)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2分2、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2分3、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2分4、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法规体系。2分5、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2分三措施落实(30分)1.加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管理。3分2、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统一调度。3分3.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3分4、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监管。3分5、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开展地下水监测。3分6、完成水资源费年度征收任务。3分7.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2分8、考核指标逐级分解并定期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2分9、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展公众评议。广泛开展节水及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宣传。2分10、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2分11、加大水资源管理投入力度,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2分12、建立水资源管理指标统计、监控体系。2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