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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的调整说明一、调整原则在保持产排污系数表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核算方法中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参数,使得所有通过填报获得的计算参数和计算值的单位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2009年普查动态更新使用的报表中的单位一一对应。二、调整内容调整内容主要包括:1.调整核算方法中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参数的单位。根据涉及报表中的单位以及计算公式等式左右的量纲平衡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分布在“第二分册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第三分册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2.调整个别产排污系数的单位。如危险废物中的残渣,由“吨/吨-危险废物”调整为“千克/吨-危险废物”;3.其他:如计算公式中参数上下标的对应问题,等等。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序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涵盖了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等三部分内容。本手册一共有三个分册。第一分册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系数手册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的核算公式以及相应的污泥产生系数,合计135个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主要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也可供其他类似的调查工作参考使用。第二分册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涉及渗滤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汞、镉、铅、砷、总铬、氰化物、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飞灰、炉渣、等19个系数指标,1064个区域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产排污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的各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第三分册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涉及渗滤液及其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总铬、汞、镉、铅、砷等污染物;焚烧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固体废物(焚烧残渣、飞灰)等17个系数指标,328个产排污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中同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
第一分册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系数本《手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联系人:陈中颖,联系电话:020-85558971.
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主要术语与解释1三核算与校核公式2四系数表单3五注意事项5六示例ii
一适用范围本手册给出了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的核算公式以及相应的污泥产生系数,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也可供其他类似的调查工作参考使用。二主要术语与解释1、污泥产生量:指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并经处理后外运的含水污泥质量(统一按80%含水率折算),其一般由物理污泥、生化污泥和化学污泥三部分组成。单位:吨/年。2、污泥产生系数:指根据不同污泥来源分类建立的多项产污系数。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物理污泥产生系数、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和化学污泥产生系数三项指标;对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物理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生系数和化学污泥产生系数两项指标。根据应用目的不同,每项系数指标均以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两种形式给出。3、物理污泥:指污水直接或经物化强化后通过沉淀、气浮、过滤等方法去除的污染物形成的污泥或浮渣。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通常为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悬浮物而形成的污泥(不包括惰性悬浮物在生化反应单元形成的污泥)。4、生化污泥:指污水生化处理单元产生的,由微生物增殖和惰性悬浮物而形成的剩余污泥。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为二沉池或生化反应池沉淀区排出的污泥。5、化学污泥:指絮凝反应、化学除磷、污泥调质等污水与污泥处理过程中,由外加絮凝剂转化而产生的污泥。6、物理污泥产生系数: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单位污水量所产生的物理污泥量。单位:吨/万吨-污水处理量。7、生化污泥产生系数:指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单位化学需氧量所产生的生化污泥量。单位: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8、化学污泥产生系数:指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使用单位絮凝剂量所产生的化学污泥量。单位:吨/吨-絮凝剂使用量。9、物理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生系数: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单位废水量所产生的物理与生化污泥总量。单位: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0、一级处理:污水只进行沉淀处理的工艺。11、一级强化处理:主要指采用化学絮凝、机械过滤等方法,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强化去除污水中悬浮物和部分胶体物质的净化过程。12、二级处理:指以生化反应为主体工艺,大量去除污水中悬浮物、胶体和溶解性物质的净化过程。4
13、深度处理:指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采用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等方法进一步去除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净化过程。三核算与校核公式3.1城镇污水处理厂核算与校核公式(1)一级处理(含一级强化处理)(1)(2)二级处理(含深度处理)①无初沉池情况(2)②设初沉池情况(3)3.2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核算与校核公式(4)3.3公式符号说明S:污水处理厂含水率80%的污泥产生量,吨/年;k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吨/万吨-污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1;k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系数取值见表2;k3: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吨/吨-絮凝剂使用量,系数取值见表3;k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物理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生系数,吨/万吨-废水处理量,系数取值见表4;r:进水悬浮物浓度修正系数,无量纲。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低时(<100mg/L),取值为1.0;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中等时(≥100mg/L,且<200mg/L),取值为1.3;当进水悬浮物全年平均浓度较高时(≥200mg/L),取值为1.6。如果缺乏进水悬浮物浓度参考数据,可按中等浓度条件取值,即取为1.3。但在异常数据核查中,应重点核对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记录,并根据实际进水悬浮物浓度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该参数进行重新校核或核算。Q: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废)水处理量,万吨/年;P: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去除总量,吨/年;C4
:污水处理厂的无机絮凝剂使用总量,吨/年。有机絮凝剂由于用量较少,对总的污泥产生量影响不大,本手册将其忽略不计。4
四系数表单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表(k1)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进水悬浮物平均浓度含水污泥产生系数单位核算系数校核系数一级处理无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6.635.0~8.25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3.52.0~5.0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380.75~2.0厌氧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5.043.80~6.27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2.661.52~3.8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050.57~1.52好氧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4.573.45~5.69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2.421.38~3.45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0.950.52~1.38一级强化处理无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0.17.5~12.8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5.383.25~7.5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2.251.25~3.25厌氧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7.75.7~9.7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4.092.47~5.7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710.95~2.47好氧污泥消化高(200~3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6.995.18~8.8中(100~2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3.712.24~5.18低(50~100mg/L)吨/万吨-污水处理量1.550.86~2.24备注:①当进水悬浮物的全年平均浓度低于50mg/L时,可不考虑物理污泥产生量;高于300mg/L时,可根据本表数据外推确定。②当可获得进水悬浮物浓度参考数据时(诸如厂方提供),应按照实际的悬浮物浓度范围来选取相应的物理污泥产生系数k1值;当缺乏进水悬浮物浓度参考数据时,可按表中悬浮物浓度范围为100~200mg/L取值。在异常数据核查中,应重点核对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记录,并根据实际进水悬浮物浓度范围确定是否需要调整系数进行重新校核或核算。③污泥消化工艺未正常运行的,需按无污泥消化工艺进行系数取值。4
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污泥产生系数表(k2)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含水污泥产生系数单位核算系数校核系数高负荷活性污泥法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2.851.95~4.28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2.111.44~3.16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711.17~2.57普通活性污泥法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751.2~2.85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240.85~2.02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810.55~1.31A/O、A2/O类工艺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450.80~3.05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060.58~2.23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780.43~1.65SBR类工艺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30.90~2.5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960.67~1.85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780.54~1.5氧化沟工艺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10.70~2.1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970.62~1.68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0.880.56~1.47AB法、吸附再生等其他活性污泥法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750.95~3.4厌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30.70~2.52好氧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050.57~2.04生物膜法无污泥消化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1.250.70~2.3备注:污泥消化工艺未正常运行的,需按无污泥消化工艺进行系数取值。表3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化学污泥产生系数表(k3)处理工艺含水污泥产生系数单位核算系数校核系数絮凝沉淀、化学除磷、污泥调质等过程吨/吨-絮凝剂使用量4.532.44~6.557
表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物化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生系数表(k4)行业类型含水污泥产生系数单位核算系数校核系数电镀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20.910.4~31.3制革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19.89.9~29.6医药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16.78.4~25.1化工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7.53.8~11.3食品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6.73.4~10.1印染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4.12.0~6.1其他工业吨/万吨-废水处理量6.03.0~9.0备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年平均化学需氧量或主要污染物去除率达到50%及以上,全年实际处理污水量小于设计处理量的50%,物理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率系数按相应行业系数的0.8倍取值;全年平均化学需氧量或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小于50%,物理与生化污泥综合产生系数在0.4~0.7倍范围内取值。五使用注意事项1、在普查中进行数据校核与核算时的系数取值应用本手册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的填报数据进行校核时,必须取手册中相应的校核系数来核算污泥产生量的可能范围。若填报数据在校核系数的范围之内,则认为其填报数据正常;偏离上述范围,则可认为普查对象填报数据异常,需对普查对象进行核查。若经核查后证实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污泥含水率等日常相关记录完整,填报数据的依据较充分,则可维持原填报数据不变;若经核查后认为填报数据失实的情况,则应取本手册中相应的核算系数核算并填报其污泥产生量。对在普查中无法准确填报或漏报污泥产生量的污水处理厂,直接取本手册中相应的核算系数来核算并填报其污泥产生量。对于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可按下述三种情况进行公式或系数选取:①进水水质与处理工艺同城镇污水处理厂类似的(如:废水的CODcr浓度范围、BOD5/CODcr值等指标基本接近或相同),可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公式与系数进行普查数据的校核或污泥产生量核算;②进水水质与处理工艺同城镇污水处理厂差异较大,但设定并严格执行了工业废水入厂标准,运行管理较为规范的,采用公式(4)及表3、表4中相应的校核系数或核算系数分别进行污泥产生量数据校核或核算;③没有明确工业废水入厂标准的,直接采用公式(4)及表3中的核算系数、表4中核算系数的1.2倍核算并填报其污泥产生量。对于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公式(2)核算其污泥产生量,并参照无污泥消化的氧化沟工艺来选取相应的校核系数或核算系数(见表2)。7
2、存在多种并行污水处理工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系数取值对于分期建设并存在多种并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如缺少不同分期的相关数据,可按总的污水处理量、化学需氧量去除量和无机絮凝剂使用量进行污泥产生量数据校核或核算,但在污泥产生量校核时需按所涉各类工艺的最小和最大的校核系数取值;在污泥产生量核算时按各类工艺核算系数的数学平均取值。3、有污水回用时的化学需氧量去除量计算普查表中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按照实际的污水排放量计算的,当存在污水回用水时,回用水会带走部分化学需氧量。但实际的污水处理过程并未去除这部分化学需氧量,因此在计算化学需氧量去除量时,其排放量可按实际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量的比例对普查获得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进行修正,具体参见算例1。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次普查要求污泥产生量统一按80%含水率折算后填报,本手册的污泥产生系数已按80%含水率折算为含水污泥产生系数。7
六示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数据校核算例1某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普通活性污泥法”,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厌氧消化+带式压滤”;污水实际处理量为4380万吨/年,回用水量为380万吨/年,污水排放量为400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用量为1.5吨/年;进水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13140吨/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2400吨/年,含水污泥产生量为12280吨/年。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污水处理设施类型(J501表第7项):城镇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级别(J501表第9项):二级;(3)污水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15和16项):具有初沉池(1300)的普通活性污泥法(4111);(4)污水设计处理能力(J501表第22项):150000吨/日;(5)污水实际处理量(J501表第23项):4380万吨/年;(6)再生水利用量(J501表第27项):380万吨/年a未获得再生水利用量数据时,可按再生水利用量为0考虑;;(7)絮凝剂种类及用量(J501表第28项):有机絮凝剂用量1.5吨/年b未获得絮凝剂用量数据时,可按处理过程不投加无机絮凝剂处理,即化学污泥产生量为0;;(8)污泥产生量(J501表第30项):12280吨/年;(9)污泥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31和32项):进行厌氧消化处理;(10)污水排放量(J501-1表第2项合计):4000万吨/年;(11)化学需氧量进口总量(J501-1表第3项合计):13140吨/年;(12)化学需氧量排口总量(J501-1表第4项合计):2400吨/年;第二步:公式选择设施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普通活性污泥法,具有初沉池,因此选择公式(3)进行校核。第三步:参数取值(1)污泥产生系数普查表中未涉及悬浮物指标,数据校核单位也不掌握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悬浮物浓度情况,因此按中等浓度考虑。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以及进水悬浮物浓度预判结果,分别从表1、表2和表3中获取污泥产生校核系数的上限、下限分别为:校核系数下限:k1=1.52、k2=0.85、k3=2.44;校核系数上限:k1=3.80、k2=2.02、k3=6.55。(2)其他参数i
P=13140-2400×(4000+380)÷4000=10512吨/年c“(4000+380)÷4000”为存在回用水时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折算项,如无回用水则不需此项。;Q=4380万吨/年;C=0吨/年(忽略有机絮凝剂);第四步:污泥产生量校核根据普查数据和相应的校核系数,通过公式(3)计算获得:(1)污泥产生量下限:1.52×4380+0.7×0.85×10512+2.44×0=12912吨/年;(2)污泥产生量上限:3.80×4380+0.7×2.02×10512+6.55×0=31508吨/年;第五步:数据校核结论普查表中的填报污泥产生量为12280吨/年,小于校核系数核算的污泥产生量下限,需进行重新核查。经核查后,发现该厂的平均进水悬浮物浓度低于100mg/L,则调整系数重新校核后获得污泥产生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8751吨/年和21522吨/年。普查表中填报的12280吨/年在重新校核的范围之内,认为其基本准确,因此维持原填报数据不变。算例2某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SBR工艺”,并且进行化学除磷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离心脱水”;污水实际处理量为8050万吨/年,污水排放量为8050万吨/年;硫酸铝用量为864吨/年,聚丙烯酰胺用量为1.9吨/年;进水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31441吨/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5345吨/年,含水污泥产生量为69858吨/年。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污水处理设施类型(J501表第7项):城镇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级别(J501表第9项):二级;(3)污水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15和16项):无初沉池的SBR(4115)工艺;(4)污水设计处理能力(J501表第22项):230000吨/日;(5)污水实际处理量(J501表第23项):8050万吨/年;(6)再生水利用量(J501表第27项):0万吨/年;(7)絮凝剂种类及用量(J501表第28项):铝盐用量为864吨/年、有机絮凝剂用量1.9吨/年;(8)污泥产生量(J501表第30项):69858吨/年;(9)污泥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31和32项):重力浓缩(11)+离心脱水(34);(10)污水排放量(J501-1表第2项合计):8050万吨/年;(11)化学需氧量进口总量(J501-1表第3项合计):31441吨/年;i
(12)化学需氧量排口总量(J501-1表第4项合计):5345吨/年;第二步:公式选择设施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SBR,无初沉池,因此选择公式(2)进行校核。第三步:参数取值(1)污泥产生系数普查表中未涉及悬浮物指标,数据校核单位也不掌握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悬浮物浓度情况,因此按中等浓度考虑。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以及进水悬浮物浓度预判结果,从表2和表3中获取污泥产生校核系数的上限、下限,确定进水悬浮物浓度修正系数:校核系数下限:k2=0.90、k3=2.44;校核系数上限:k2=2.50、k3=6.55。(2)其他参数进水悬浮物浓度修正系数:r=1.3;P=31441-5345=26096吨/年;C=864吨/年(忽略有机絮凝剂)。第四步:污泥产生量校核根据普查数据和相应的校核系数,通过公式(2)计算获得:(1)污泥产生量下限:1.3×0.90×26096+2.44×864=32640吨/年;(2)污泥产生量上限:1.3×2.50×26096+6.55×864=90471吨/年;第五步:数据校核结论普查表中的填报污泥产生量为69858吨/年,在校核的范围之内,认为其基本准确,因此维持原填报数据不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核算算例3某生物制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化学混凝沉淀+其他生物处理方法”,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带式压滤”;污水实际处理量为310万吨/年,全部排放;聚合氯化铝用量为200吨/年,聚丙烯酰胺用量为0.3吨/年;进水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4650吨/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2410吨/年,污泥产生量未填。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单位名称(J501表第1项):××生物制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设施类型(J501表第7项):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3)污水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15和16项):化学混凝沉淀法(2110)、其他生物处理方法(4400)i
(4)污水设计处理能力(J501表第22项):10000吨/日;(5)污水实际处理量(J501表第23项):310万吨/年;(6)再生水利用量(J501表第27项):0万吨/年;(7)絮凝剂种类及用量(J501表第28项):铝盐用量为200吨/年、有机絮凝剂用量0.3吨/年;(8)污泥产生量(J501表第30项):未填;(9)污泥处理方法名称与代码(J501表第31和32项):无消化处理;(10)污水排放量(J501-1表第2项合计):310万吨/年;(11)化学需氧量进口总量(J501-1表第3项合计):4650吨/年;(12)化学需氧量排口总量(J501-1表第4项合计):2410吨/年;第二步:核算公式选择设施类型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水质和处理工艺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差异较大,因此选择公式(4)进行核算。第三步:参数取值(1)污泥产生系数根据单位名称判断为医药工业园,根据表3和表4,污泥产生系数的核算系数为:k3=4.53、k4=16.7。本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为设计负荷的85%(=310×10000÷365÷10000×100%)、生化需氧量削减量为48.2%[=(1-2410÷4650)×100%],为基本满负荷但运行不稳定,k4按0.7倍取值,k4=16.7×0.7=11.69。(2)其他参数Q=310万吨/年;C=200吨/年(忽略有机絮凝剂);第四步:污泥产生量核算根据普查数据和相应的核算系数,通过公式(4)计算获得:污泥产生量核算值为:11.69×310+4.53×200=4530吨/年;第五步:数据填报由于普查对象无法准确填报普查表中的污泥产生量,因此根据系数核算的结果进行填报,即4530吨/年。i
第二分册: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本《手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联系人:任明忠、张素坤,联系电话:020-85545590、85538237.i
目录一适用范围2二主要术语与解释2三核算方法3四系数表单11五注意事项28六示例29i
一适用范围1、本手册给出了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的污染物产生系数和排放系数,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2、涉及渗滤液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总铬、氰化物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飞灰、炉渣等。二主要术语1、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以下称垃圾处理设施):指纳入当地环卫管理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含简易填埋和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处理设施。2、污染物产生量:指垃圾处理设施在处理城镇生活垃圾过程中产生或残留的污染物量。3、污染物排放量:指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经其配套的污染控制或综合利用工段处理后最终排放到外环境或其它公共处理设施中的污染物量。4、垃圾渗滤液:指在垃圾处理过程中从垃圾堆体中渗出的废水。5、污染物产生系数(以下称产污系数):指垃圾处理设施年均污染物产生量与其年均垃圾处理量的比值,也指单位原垃圾渗滤液量中污染物含量。6、污染物排放系数(以下称排污系数):是指垃圾处理设施年均污染物排放量与其年均垃圾处理量的比值,也指渗滤液处理设施排口单位排水量中污染物含量。7、校核系数:指本手册提供用于对普查中填报数据进行校核的产、排污系数,为一对上下限值。8、核算系数:指本手册提供用于对普查对象的产排污量进行核算的产、排污系数,为一单值。三核算方法本手册建立以年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量为核算基本量的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核算方法。应用本手册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填报的数据进行校核时,取手册中对应校核系数的上限和下限,计算污染物产生量24
或排放量的可能范围,若填报数据在该范围之内,则认为填报数据合理,若偏离上述范围,则需对填报数据进行核查,若经核查后证实垃圾处理设施的各项日常相关记录完整,填报数据的依据充分,应保持原填报数据不变;若经核查后认为填报数据有失实的,采用核算系数计算填报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对在普查表中缺失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的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取本手册中的核算系数计算并填报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①渗滤液产生量按公式(1)进行计算与校核。(1)式中:Wt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年渗滤液产生量,单位:立方米/年;Tt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年垃圾处理量,单位:吨/年,Tt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t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污系数,单位:立方米/吨,卫生填埋场和简易填埋场对应核算系数和校核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②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2)进行计算与校核。(2)式中:Lt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或千克/年;Cti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污染物(i)的产生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或毫克/立方米,卫生填埋场和简易填埋场对应的渗滤液污染物产生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Wt1:含义同公式(1)③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按公式(3-1)和(3-2)计算与校核:若填埋场渗滤液回用方式为处理前回用,采用公式(3-1)计算或校核(3-1)若填埋场渗滤液回用方式为处理后回用,采用公式(3-2)计算或校核(3-2)式中:24
Lt2: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吨/年或千克/年;Cti2: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污染物(i)的排放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或毫克/立方米,卫生填埋场对应系数见表1,简易填埋场一般没有渗滤液处理工艺,Cti2=Cti1,对应系数见表2,若存在渗滤液处理工艺,其污染物排放系数参照卫生填埋场相应处理工艺后的排放系数给出,对应渗滤液污染物排污系数见表1;Wt2: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排放量,单位:立方米/年;Wt2为普查表填报数据,若无填报,Wt2=Wt1。Wt3: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渗滤液年处理量,单位:立方米/年;Wt3为普查表填报数据。Wt1:含义同公式(1)2、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①渗滤液产生量用公式(4)校核与计算。(4)式中:Wf1: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年渗滤液产生量,单位:立方米/年;Tf1: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年垃圾处理量,单位:吨/年,Tf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f1: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产污系数,单位:立方米/吨,对应系数见表3。②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5)校核与计算。(5)式中:Lf1: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或千克/年;Cfi1: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污染物(i)产生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或毫克/立方米,对应系数见表3。③烟气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6)计算与校核。(6)式中:24
Gf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由生活垃圾和辅助燃料两部分焚烧产生的烟气污染物组成;Tf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年处理量,单位:吨/年,Tf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fi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产生系数,单位:克/吨。对应系数取值见表4。TF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辅助燃料煤的年消耗量,吨/年;FFi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辅助燃料煤的烟气污染物产生系数,单位:千克/吨。对应系数参照附表24411工业源火力发电厂的产污系数。④固体废物产生量用公式(7)校核与计算。(7)式中:Sf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单位:千克/年,由生活垃圾和辅助燃料两部分物质焚烧产生的固体废物组成;Tf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年处理量,单位:吨/年,Tf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f3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产生系数,单位:千克/吨。对应系数取值见表4TF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辅助燃料煤年消耗量,单位:吨/年;FFi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由辅助燃料煤燃烧生成的飞灰或炉渣的产生系数,单位:千克/吨。对应系数参照附表24411工业源火力发电厂的产污系数。⑤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计算与校核存在两种方式:若渗滤液回用方式为处理前回用,采用公式(8-1)计算或校核(8-1)若渗滤液回用方式为处理后回用,采用公式(8-2)计算或校核(8-2):Lf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吨/年或千克/年;24
Cf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在某种渗滤液处理工艺下污染物(i)的排污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或毫克/立方米,对应系数取值见表3;Wf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排放量,单位:立方米/年;Wf2等于渗滤液产生量或等于普查表填报量;Wf3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量,单位:立方米/年;Wf3为普查表填报数据。⑥烟气污染物排放量按公式(9)计算与校核。(9)式中:Gf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吨/年;Tf1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年处理量,单位:吨/年,Tf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Ef2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物排污系数,单位:克/吨,对应系数取值见表4。TF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辅助燃料煤的年消耗量,单位:吨/年;EFi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辅助燃料煤排放系数,单位:千克/吨。对应系数参照附表24411工业源火力发电厂的产污系数。⑦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排放量等于产生量。3、城镇生活垃圾堆肥厂①渗滤液产生量按公式(10)校核与计算(10)式中:Wd1:城镇生活垃圾堆肥厂年渗滤液产生量,单位:立方米/年;Td1:城镇生活垃圾堆肥厂年垃圾处理量,单位:吨/年,Td1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d1: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污系数,单位:立方米/吨24
,室内堆肥厂渗滤液产生系数见表5,露天堆肥厂渗滤液产生系数参见简易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系数(见表2)。②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11)校核与计算(11)式中:Ld1:城镇生活堆肥厂渗滤液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或千克/年;Cdi1:城镇生活堆肥厂渗滤液污染物产生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或毫克/立方米,室内堆肥厂渗滤液污染物(i)的产生系数见表5,露天堆肥厂渗滤液污染物产生系数参见简易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产生系数(见表2)。③固体废物产生量用公式(12)校核与计算(12)式中:Sd1为城镇生活堆肥厂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Fd3为城镇生活堆肥厂固体废物产生系数,单位:吨/吨。室内堆肥厂固体废物产生系数见表5,露天堆肥厂参照室内堆肥厂取值(见表5)。24
四系数表单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干旱半干旱区(年均降雨量:0~400mm)渗滤液量①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070~0.15/0.070~0.15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002,000~60,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002,000~40,0002、生化1,500800~2,0003、生化+物化200100~1,0004、生化+物化+反渗透1510~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100~3,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0100~3,0002、生化10050~5003、生化+物化201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50.1~1.5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5~22.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5~22.02、生化3.00.1~6.03、生化+物化1.50.05~3.04、生化+物化+反渗透0.20~0.5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2~4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2.0~402、生化3.01.0~103、生化+物化1.50.5~2.04、生化+物化+反渗透0.20.1~0.6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10~1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10~10.02、生化1.000.05~5.003、生化+物化0.50.05~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01~0.0524
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5~4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405~4002、生化203~1003、生化+物化152~504、生化+物化+反渗透1.00.5~2.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5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0~502、生化4.00~203、生化+物化1.50~1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50~0.1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0~6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400~6002、生化300~2003、生化+物化5.00~12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0~2,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2000~2,0002、生化1000~1,0003、生化+物化20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3.00~2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8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0~8002、生化300~5003、生化+物化100~804、生化+物化+反渗透20~2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1,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0~1,0002、生化500~5003、生化+物化20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20~10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本手册给出的渗滤液排放系数不含具备回用处理工艺的卫生填埋场,若存在回用处理,以普查表填报数据为准。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半湿润区(年均降雨量:400~800mm)渗滤液量①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150.08~0.25/0.150.08~0.25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1,5002,000~60,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002,000~40 ,0002、生化1500800~2,0003、生化+物化200100~1,0004、生化+物化+反渗透1510~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300120~3,5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300120~3,5002、生化10050~5003、生化+物化151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50.1~1.5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1.0~8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01.0~80.02、生化30.6~20.03、生化+物化1.00.4~5.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2~0.6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5~22.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5~22.02、生化3.00.1~6.03、生化+物化1.50.05~3.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20~0.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0.01~2.45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01~2.452、生化1.000.01~2.003、生化+物化0.50.01~1.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0.05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半湿润区(年均降雨量:400~800mm)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5.0~6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40.005.0~6002、生化203.0~1003、生化+物化152.0~504、生化+物化+反渗透1.00.5~2.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4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0~402、生化4.00~303、生化+物化1.00~1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50~0.1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28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20.000~2802、生化150~1503、生化+物化5.00~5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20~2,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20.0020~2,0002、生化8015~1,0003、生化+物化205.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4.00~2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0~8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40.000~8002、生化300~5003、生化+物化50~804、生化+物化+反渗透20~2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10~8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40.0010~8002、生化300~4003、生化+物化100~1004、生化+物化+反渗透10~20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本手册给出的渗滤液排放系数不含具备回用处理工艺的卫生填埋场,若存在回用处理,以普查表填报数据为准。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湿润区(年均降雨量:800~1200mm)渗滤液量①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300.20~0.80/0.300.20~0.80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5001,500~50,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7,0001,000~30 ,0002、生化1200800~20003、生化+物化150100~8004、生化+物化+反渗透1710~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0100~4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100~40002、生化20060~5003、生化+物化4015~1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50.1~1.5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1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0.1~102、生化4.00.1~5.03、生化+物化1.00~2.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2~0.6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5~22.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5~22.02、生化3.00.1~6.03、生化+物化1.50.05~3.04、生化+物化+反渗透0.20~0.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1~3.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1~3.02、生化1.00.05~2.03、生化+物化0.50.05~1.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01~0.05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湿润区(年均降雨量:800~1200mm)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1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250~1002、生化100~603、生化+物化8.00~204、生化+物化+反渗透1.00~2.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1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102、生化40~83、生化+物化10~24、生化+物化+反渗透0.050~0.1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80~16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80~1602、生化150~1503、生化+物化50~1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50~1,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0050~1,0002、生化800~1,0003、生化+物化30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60~2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6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300~6002、生化200~5003、生化+物化100~804、生化+物化+反渗透50~2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10~5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10~5002、生化400~5003、生化+物化100~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50~20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本手册给出的渗滤液排放系数不含具备回用处理工艺的卫生填埋场,若存在回用处理,以普查表填报数据为准。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②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强降雨区(年均降雨量:>1200mm)渗滤液量①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400.25~1.00/0.400.25~1.00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001,200~50,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7,000800~40,0002、生化1,500800~2,0003、生化+物化200100~1,0004、生化+物化+反渗透1710~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90050~4,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90050~4,0002、生化10030~5003、生化+物化2015~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0.50.1~1.5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25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5.00.1~252、生化3.01.0~203、生化+物化1.00.5~5.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2~0.6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5~22.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5~22.02、生化3.00.1~6.03、生化+物化1.50.05~3.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0.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2~6.5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0.02~6.52、生化0.60.05~5.03、生化+物化0.20.05~2.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01~0.0524
表1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强降雨区(年均降雨量:>1200mm)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50~5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350~5002、生化203.0~1003、生化+物化152.0~504、生化+物化+反渗透1.00.5~2.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8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30~802、生化0.80~603、生化+物化0.40~104、生化+物化+反渗透0.050~0.1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00~4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15.00~402、生化4.00~303、生化+物化1.00~5.04、生化+物化+反渗透0.4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1.0~1,0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801.0~1,0002、生化800~1,0003、生化+物化100~1004、生化+物化+反渗透6.00~2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5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200~5002、生化150~4003、生化+物化5.00~804、生化+物化+反渗透2.00~2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52~6001、调节(或蓄存)预处理352.0~6002、生化300.6~5003、生化+物化200.1~2004、生化+物化+反渗透5.00~20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本手册给出的渗滤液排放系数不含具备回用处理工艺的卫生填埋场,若存在回用处理,以普查表填报数据为准。24
表2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处理设施产污系数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干旱半干旱区(年均降雨量:0~400mm)渗滤液产生量Ft1立方米/吨垃圾0.050~0.15渗滤液污染物(Cti1)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02,000~15,0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080~2,00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62.0~20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41~2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1~10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2.0~30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30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10~1,00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20~2,0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7020~1,00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20~2,000半湿润区(年均降雨量:400~800mm)渗滤液产生量Ft1立方米/吨垃圾0.250.08~0.45渗滤液污染物(Cti1)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01,000~35,0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100~1,50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1.5~13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31~24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0.01~4.00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602.0~60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500~50.0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0~50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5.0~1,5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40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10~1,50024
表2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处理设施产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湿润区(年均降雨量:800~1200mm)渗滤液产生量Ft1立方米/吨垃圾0.550.15~1.20渗滤液污染物(Cti1)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7,000700~35,0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600100~2,00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5~28.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5~20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300.03~3.50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0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0~10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45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5~2,0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50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800~1,500强降雨区(年均降雨量:>1200mm)渗滤液产生量Ft1立方米/吨垃圾0.750.15~1.25渗滤液污染物(Cti1)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6500700~20,0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80~2,00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50.5~25.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90.5~19.0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0.05~4.50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50~40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50~50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45024
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55~2,0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50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00024
表3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渗滤液产排污系数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干旱~半湿润区(年均降雨量0~800mm)渗滤液量①②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100.05~0.12直排或一般组合工艺0.100.05~0.12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0,0009,500~23,0001、生化2,500700~3,5002、生化+物化350200~5003、生化+物化+反渗透3518~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730260~20001、生化380120~9002、生化+物化20055~5003、生化+物化+反渗透5.00.8~7.4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12.0~601、生化5.60~202、生化+物化4.60~193、生化+物化+反渗透0.400~0.6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1~42.01、生化3.00.5~8.02、生化+物化1.50.05~3.03、生化+物化+反渗透0.20~0.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100.40~5.131、生化1.000.10~3.202、生化+物化0.500.05~2.0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0.004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0~10401、生化200~1002、生化+物化150~5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4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当调查城市的垃圾在运往垃圾焚烧厂处理之前经过中转站压缩时,垃圾渗滤液的核算系数取0.06立方米/吨垃圾。如果焚烧厂的渗滤液采用部分或回喷垃圾焚烧炉焚烧的处理方法,则该焚烧厂排放的渗滤液量为渗滤液的产生量减去渗滤液的回喷量。24
表3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渗滤液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干旱~半湿润区(年均降雨量0~800mm)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90.44~1.571、生化0.700~1.202、生化+物化0.160~0.3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0.05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41.0~941、生化300~752、生化+物化4.00~253、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600350~1,3001、生化490300~1,0002、生化+物化5128~1203、生化+物化+反渗透8.00~27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1.0~1101、生化200~932、生化+物化3.00~9.03、生化+物化+反渗透2.00~6.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24~1,3001、生化9519~1,1002、生化+物化111~1503、生化+物化+反渗透30~524
表3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渗滤液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湿润区~强降雨区(年均降雨量800mm以上)2渗滤液量①②Ft1/Ft2立方米/吨垃圾0.150.13~0.28直排或一般组合工艺0.150.13~0.28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0016,000~41,0001、生化2,500700~3,5002、生化+物化350200~5003、生化+物化+反渗透3518~8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300420~2,7001、生化760190~1,4002、生化+物化39090~8003、生化+物化+反渗透122.0~15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1518~1961、生化309.0~982、生化+物化288.0~853、生化+物化+反渗透0.400~0.6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1.0~38.01、生化3.00.1~7.02、生化+物化1.50.05~3.03、生化+物化+反渗透0.20~0.5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60.22~4.691、生化1.200.05~3.202、生化+物化0.800~3.0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0.004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207.0~5321、生化363.0~1002、生化+物化302.0~8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4.0注:①一般组合工艺指表中的1、2、3类组合工艺;反渗透处理后的排水量系数一般取渗滤液产生量的80%;②:当调查城市的垃圾在运往垃圾焚烧厂处理之前经过中转站压缩时,垃圾渗滤液的核算系数取0.09立方米/吨垃圾,如果焚烧厂的渗滤液采用部分或回喷垃圾焚烧炉焚烧的处理方法,则该焚烧厂排放的渗滤液量为渗滤液的产生量减去渗滤液的回喷量。24
表3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渗滤液产排污系数(续)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湿润区~强降雨区(年均降雨量800mm以上)渗滤液污染物(Cti1)/(Cti2)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0.35~1.771、生化0.700~1.002、生化+物化0.200~0.4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50~0.1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310~2051、生化346~1802、生化+物化2.00~103、生化+物化+反渗透00~1.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100~2,6901、生化20070~2,1002、生化+物化13548~2103、生化+物化+反渗透4.00~14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315~1551、生化3212~1002、生化+物化5.01.0~173、生化+物化+反渗透2.00~7.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6030~1,8001、生化43020~1,4002、生化+物化503.0~1903、生化+物化+反渗透5.01.0~9.024
表4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焚烧炉炉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Ff1)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Ff2)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炉排炉烟气量标立方米/吨-垃圾处理量4,5003,800~7,500半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4,5003,800~7,500烟尘克/吨-垃圾处理量26,4008,000~40,00022540~280二氧化硫克/吨-垃圾处理量1,3001,100~2,400450139~780氮氧化物克/吨-垃圾处理量1,000480~1,4001000480~1,400炉渣千克/吨-垃圾处理量260170~380填埋260170~380飞灰千克/吨-垃圾处理量4025~60外运委托处置4025~60流化床①烟气量标立方米/吨-垃圾处理量6,0004,500~8,000半干法+布袋除尘6,0004,500~8,000烟尘克/吨-垃圾处理量72,50035,000~120,00035080~420二氧化硫克/吨-垃圾处理量1,200800~1,600400120~720氮氧化物克/吨-垃圾处理量900400~1,390900400~1,390炉渣千克/吨-垃圾处理量8050~120填埋8050~120飞灰千克/吨-垃圾处理量140100~180外运委托处置140100~180①本表只给出流化床焚烧炉焚烧的纯生活垃圾的产排污系数,并不包含辅助燃料的产排污系数,辅助燃料的产排污量计算所采用的系数详见附表2相关部分。具体值采用工业源4111火力发电厂的产排污系数,详见附表2.24
表4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续)焚烧炉炉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Ff1)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Ff2)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热解气化炉③烟气量标立方米/吨-垃圾处理量4,2003,100~5,000半干法+布袋除尘4,2003,100~5,000烟尘克/吨-垃圾处理量2,7001,600~4,0004020~100二氧化硫克/吨-垃圾处理量3016~602.00~4.0氮氧化物克/吨-垃圾处理量676400~1,000676400~1,000炉渣千克/吨-垃圾处理量320250~400填埋320250~400飞灰千克/吨-垃圾处理量118~15委托处置118~15改进立式炉④烟气量标立方米/吨-垃圾处理量4,7003,900~6,200半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4,7003,900~6,200烟尘克/吨-垃圾处理量32,00017,000~42,00030020~200二氧化硫克/吨-垃圾处理量1,200480~1,400240180~760氮氧化物克/吨-垃圾处理量900420~1,400900420~1,400炉渣千克/吨-垃圾处理量250180~270填埋250180~270飞灰千克/吨-垃圾处理量6040~80委托处置6040~80回转窑烟气量标立方米/吨-垃圾处理量5,0004,000~6,500半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5,0004,000~6,500烟尘克/吨-垃圾处理量30,20016,000~40,00025050~370二氧化硫克/吨-垃圾处理量1,3001,100~1,800260190~780氮氧化物克/吨-垃圾处理量1,100500~1,5001,100500~1,500炉渣千克/吨-垃圾处理量170150~220填埋170150~220飞灰千克/吨-垃圾处理量4030~60委托处置4030~60③注:热解气化炉为具有二燃室的焚烧炉。④注:改进立式炉为一种新型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日处理能力≤100t/d,焚烧炉主体将立式炉和回转炉两部分组成,焚烧炉主体不动,炉床转动.24
表5城镇生活垃圾室内堆肥处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渗滤液产生量立方米/吨垃圾Ft10.050.03~0.15化学需氧量渗滤液污染物(Cti1)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2,00015,000~60,0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80~2,00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5.0~8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21~38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51.0~20氰化物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50汞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20镉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80铅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0~800砷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0~100总铬毫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400可回收固废Fd3吨/吨~垃圾处理量0.150.10~0.20不可回收固废吨/吨~垃圾处理量0.400.25~0.5029
五注意事项1、应用本手册进行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产排污量核算时,若存在多套独立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时,单独核算每套工艺的产污量,该设施的产污量为多套独立处理工艺产污量之和;若存在多套独立污染物处理工艺(或方案)时,单独核算每套污染物处理工艺(或方案)的排污量,该设施的排污量为多套工艺(或方案)排污量之和。2、本手册所指垃圾渗滤液包括四类:(1)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指排入集水池(或调节池)的垃圾渗滤液,包括垃圾填埋场内进入集水池(或调节池)的冲洗水等;(2)垃圾简易填埋场渗滤液,指从垃圾堆体排出地表的垃圾渗滤液;(3)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指在垃圾堆存、发酵池中产生的渗滤液;(4)垃圾堆肥厂渗滤液,整个堆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3、由于降雨量是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特别是填埋处理设施的渗滤液产生量的主导影响因素,本手册根据多年平均降雨量分布,将我国划分为四类区域即干旱半干旱区(年降雨量<400mm),半湿润区(400mm<年降雨量<800mm),湿润区(800mm<年降雨量<1200mm),强降雨区(年降雨量>1200mm),分区具体情况见附表1。4、本手册根据渗滤液处理工艺的特点和效率,将已成熟应用的渗滤液处理工艺归分为:调节(或蓄存)预处理、生化组合工艺、生化+物化组合工艺、生化+物化+反渗透的等四类组合工艺。5、本手册将城镇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分为室内堆肥厂和露天堆肥厂,室内堆肥厂指整个生活垃圾堆肥过程在室内进行,堆肥过程中,垃圾不与气候降水接触,渗滤液产生量很少;露天堆肥指堆肥过程在露天进行,渗滤液及其污染物产生量与简易填埋场相似。6、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一般没有规范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因此其排污系数=产污系数。7、城镇生活垃圾堆肥厂由于整个堆肥过程不产生渗滤液或产生量很小,渗滤液一般不单独处理,其排污系数=产污系数,若配套单独的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及其污染物排放系数可取对应的渗滤液处理工艺的排污系数值。8、当渗滤液有收集但未经处理和利用直接排入受纳水体、市政管网或直接运至污水处理厂时,排污系数=产污系数。9、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堆肥厂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通过厂外利用或处理,排污系数=产污系数。29
六示例6.1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核算示例: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J502表第4项:确定填埋场所在区域,如在广东省梅州市;从附表1中查出属于强降雨区;(2)J502表第14项:确定为简易填埋;(3)J502表第17项,确定简易填埋场年处理量为60000t;(4)J502表第51、52项:没有填报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5)J502-2垃圾处理厂(场)渗滤液监测表中监测数据未填报;第二步:确定是核算还是校核由于普查表中没有填报渗滤液产生量以及渗滤液污染物浓度等数据,确定为用手册系数进行核算。第三步:系数取值从本手册表3查得强降雨区简易填埋场渗滤液产生系数均值为0.75立方米/吨,水污染物产生浓度系数均值:化学需氧量为6500克/立方米,氨氮为500克/立方米,…总铬为50毫克/立方米。第四步:污染物产生量核算根据普查表基本信息和渗滤液产生量系数取值,采用本手册公式(1)可以计算出该垃圾填埋场1年的渗滤液产生量为:60000×0.75=45000立方米;采用公式(2)及对应污染物浓度产生系数取值可计算出该简易垃圾填埋场全年水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45000×6500×10-3=292.2×103千克;氨氮=45000×500=22.5×103千克;…总铬=45000×50=2.25×103克。第五步:数据填报把计算的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污量填入污染物排放量普查表(J502-1)。6.2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场渗滤液核算与校核示例: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J502表(垃圾处理场基本情况表)第4项:确定垃圾处理场所在区域,如在天津市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半湿润区;(2)J502表第8项:确定为焚烧处理方式;(3)J502表第25项,确定焚烧场年处理量为399800吨;(4)J502表第46项:渗滤液处理方法名称为回喷焚烧炉;29
(5)J502表第51项:渗滤液产生量为20000立方米;(6)J502表第52项:渗滤液产生量排放量为0立方米;(5)J502~2垃圾处理厂(场)渗滤液监测表中监测数据无填报;第二步:确定是核算还是校核普查表中已填报渗滤液产生量,则应对该填报数据进行校核;普查表没有填报渗滤液污染物浓度或产生量值,则应采用手册提供的系数进行核算。第三步:系数取值(1)对于渗滤液产生量的校核,取表3中对应的校核系数[0.05,0.12];(2)渗滤液污染物量核算,取表3中渗滤液污染物产生核算系数:化学需氧量为20000克/立方米,氨氮为730克/立方米,石油类为21克/立方米…。第四步: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核算(1)根据渗滤液产生量校核系数计算渗滤液产生量范围为:[399800×0.05,399800×0.12]=[19990,47976],普查表填报数据20000立方米在该范围内,认为填报值正常;(2)采用公式(2)及对应污染物核算系数取值可计算出该垃圾焚烧场全年水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20000×20000=400000千克;氨氮=20000×730=14600千克;石油类=20000×21=420千克…。根据普查表基本信息渗滤液排放量为0立方米,所以污染物全部为0。第五步:数据填报把计算的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污量填入污染物排放量普查表(J502-1)。6.3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场烟气污染物核算示例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J502表(垃圾处理场基本情况表)第4项:确定垃圾处理场所在区域,如在天津市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半湿润区;(2)J502表第8项:确定为焚烧处理方式;(3)J502表第23项,确定焚烧炉类型为炉排炉,数量为3台;(4)J502表第25项,确定焚烧场年处理量为399800吨;(5)J502表第29项:废气净化方法名称为炉外石灰半干脱硫法(半干法)+吸附(活性炭)+过滤式除尘(布袋除尘);(6)J502表第32项:废气实际处理量162960万立方米;(7)J502表第33项:废气排放总量162960万立方米;29
(8)J502~1表第12~15项烟尘产生量14207吨,二氧化硫710吨,氮氧化物510吨;第12~15项烟尘排放总量41吨,二氧化硫60吨,氮氧化物510吨;(9)J502~3垃圾处理厂(场)焚烧废气监测表中焚烧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某天普查监测数据废气产生量67579立方米/小时,烟尘实测浓度为80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20毫克/立方米,…;焚烧废气监测表中焚烧废气处理设施排口某天普查监测数据废气产生量70220立方米/小时,烟尘实测浓度为2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实测浓度33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实测浓度320毫克/立方米,…;第二步:确定是校核还是核算根据该普查表的填报信息,各类污染物的年产生量和排放量均已填报,需用本手册的校核方法对该设施填报数据进行校核。第三步:系数取值根据基本信息,应选取炉排炉对应的校核系数,从本手册表4中分别查炉排炉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污较核系数为:3800~7500标立方米/吨、1100~2400克/吨、480~2400克/吨;上述污染物对应的排污校核系数分别为:3800~7500标立方米/吨、40~280克/吨、139~780克/吨、480~1400克/吨。第四步:产污量和排污量校核根据普查表获取的基本信息和系数手册查得的相关校核系数,分别采用本手册公式(6)和公式(9)计算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可能范围。计算获得的烟气量、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污量可能范围分别为:151924~29985万立方/年、3198.4~1559.2吨/年、439.8~959.5吨/年、191.9~559.7吨/年;排污量可能范围分别为:151924~29985万立方/年、16.0~111.9吨/年、55.6~311.8吨/年、191.9~559.7吨/年比较第二步所获得的普查表填报数据,产污量和排放量填报数据均在采用本手册校核系数计算的范围内,表明该普查对象填报数据正常。第五步:填报数据确认确认普查填报数据。29
附表1中国年均降雨量分区中国降雨量分区一览表分区划分依据区域强降雨区1200mm以上广东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安庆、黄山、池州、芜湖、宣城、铜陵等六市,湖北省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四市,云南省思茅市湿润区800mm~1200mm上海市,江苏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除思茅市外),湖北省(除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四市外),安徽(除安庆、黄山、池州、芜湖、宣城、铜陵等六市外),河南省驻马店、南阳两市,陕西省汉中、安康二市半湿润区400~800mm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除汉中、安康二市外)、河南(除驻马店、南阳两市外)、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甘南自治州、临夏自治州、天水市、陇南市等六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干旱半干旱区400mm以下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外)、甘肃(除平凉市、庆阳市、甘南自治州、临夏自治州、天水市、陇南市外)、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除银川市外)、青海省、西藏自治区30
附表24411火力发电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处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电能/电能+热能煤炭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吨-原料烟煤9,415直排9,415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工业废气量标立方米/吨-原料无烟煤11,03411,034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烟尘千克/吨-原料烟煤5.19Aar机械+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0.42Aar卧式电除尘法0.16Aar静电+过滤/过滤0.05Aar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烟尘千克/吨-原料无烟煤4.63Aar机械+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0.37Aar卧式电除尘法0.14Aar静电+过滤/过滤0.05Aar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烟煤15Sar(无脱硫剂)直排15Sar湿法除尘法12.75Sar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他脱硫剂)4.5Sar4.5Sar(添加脱硫剂)直排4.5Sar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他脱硫剂)1.35Sar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烟煤3.63直排3.63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无烟煤5.53直排5.53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千克/吨-原料4.73Aar循环流化床锅炉≤8兆瓦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千克/吨-原料5.25Aar32
第三分册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本《手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联系人:韩静磊,联系电话:020-8562307532
一适用范围1、本手册给出了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系数和排放系数,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中同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填报数据的校核或缺失、失实数据的核算。2、涉及的污染物包括:渗滤液及其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总铬、汞、镉、铅、砷;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焚烧残渣与飞灰。二主要术语与解释1、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指危险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焚烧厂和医疗废物焚烧厂,不包括其它形式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综合性利用的生产性企业以及完全处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2、污染物产生量:指危险物废集中式处理设施在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相关处理工段直接产生的污染物的量。3、污染物排放量:指上述直接产生的污染物经末端治理设施治理后最终排放到外环境或其它公共处理设施中的污染物量,或未经末端治理设施直接排放到环境或其它公共处理设施中的污染物量。4、产污系数:即污染物产生系数,指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年均污染物产生量与其年均危险废物处理量币值。产污系数分为产污校核系数和核算系数。5、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年均污染物排放量与其年均危险废物处理量币值,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排污系数分为排污校核系数和核算系数。6、校核系数:指本手册提供的用于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填报数据进行校核的产、排污系数,具有上、下限范围。7、核算系数:指本手册提供的用于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进行核算的产、排污系数,为单一数值。三核算与校核方法本手册建立以危险废物年处理量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核算方法。应用本手册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填报的数据进行6
校核时,若填报的数据在本手册中对应的校核系数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则认为填报数据正常,若偏离上述范围,则需对填报数据进行核查,若经核查后证实处理设施的各项日常相关记录完整,填报数据的依据较充分,则维持原填报数据不变;若经核查后认为填报数据有失实的,采用本手册中对应指标的核算系数计算填报。对在普查表中缺失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的危险废物集中式处理设施,取本手册中的核算系数计算并填报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1、危险废物填埋场:(1)产生量①渗滤液产生量采用公式(1)进行计算和校核:(1)式中:W1: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年产生量,单位:立方米/年;T1:危险废物填埋场废物年处理量,单位:吨/年,为普查表填报数据。F1: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产污核算系数,单位:立方米/吨-危险废物,其取值见表1“危险废物填埋场产排污系数表”中渗滤液产污核算系数。②渗滤液中污染物产生量采用公式(2)进行计算和校核(2)式中:L1: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C1: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产生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渗滤液,其取值见表1“危险废物填埋场产、排污系数表”中渗滤液污染物产污核算系数;W1:意义同前。(2)排放量①渗滤液排放量核算情况一:当渗滤液经过填埋设施自备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此时渗滤液排放量等于其产生量,即:6
(3-1);式中:W2: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年排放量,单位:立方米/年;W1:意义同公式(1)情况二:渗滤液原液或经过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普查对象已填报回用水量并已经校核确认,此时渗滤液排放量等于其产生量与部分利用量的差值,即:(3-2);式中:W3:为渗滤液部分利用量。W1:意义同公式(1)。②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选用公式(4)进行校核和计算。(4)式中:L2:为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吨/年;C2:为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克/立方米-渗滤液量,其取值见表1“危险废物填埋场产、排污系数表”中渗滤液污染物排污核算系数。W2:意义同公式(3-1)。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厂(1)产生量①烟气污染物产生量核算分以下两种情况核算:l若普查对象没有使用助燃剂采用公式(5-1)核算:(5-1)式中:6
G1: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吨/年;T2: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废物年处理量,单位:吨/年,为普查表填报数据;E1: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产生核算系数,单位:克/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取值见表2“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或表3“医疗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污核算系数。l若普查对象使用助燃剂采用公式(5-2)核算:(5-2)式中:F2:为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常压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产污系数,单位:千克/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取值具体见附表;B:为助燃剂(煤、油类和天然气)年使用量,单位:吨/年。G1、T2和E1意义同前。②固体废物产生量核算分以下两种情况核算:l若普查对象没有使用助燃剂采用公式(6-1)核算:(6-1)式中:S1: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固体废物(焚烧残渣或飞灰)年产生量,单位:千克/年。E2: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固体废物(焚烧残渣或飞灰)产生核算系数,单位:千克/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取值见表2“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或表3“医疗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中焚烧残渣或飞灰的产污核算系数。T2:意义同前。l若普查对象使用助燃剂6
采用公式(6-2)核算:(6-2)式中:B:为助燃剂(煤、油类和天然气)年使用量,单位:吨/年。F3:为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常压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中粉煤灰和炉渣的产污系数,单位:千克/吨-原料,其取值具体见附表;S1、T2和E2意义同前。(2)排放量①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分以下两种情况核算:l若普查对象没有使用助燃剂采用公式(7-1)核算:(7-1)式中:G2: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吨/年;E3: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排污核算系数,单位为:克/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取值见表2“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或表3“医疗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化物排污核算系数;T2:意义同前。l若普查对象使用助燃剂采用公式(7-2)核算:(7-2)式中:F4: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产污系数,具体见附表;B:为助燃剂(煤、油类和天然气)年使用量,单位:吨/年;G2、T2、E3意义同前。6
②固体废物排放量核算固体废物排放量等于产生量,见公式(8)。公式(8)式中:S2: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焚烧厂固体废物(焚烧残渣或飞灰)年排放量,单位:千克/年。S1:意义同前。6
四系数表单表1危险废物填埋场产排污系数表单①区域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组合工艺类别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干旱-半湿润区(降雨量<800mm)渗滤液量立方米/吨垃圾0.020~0.04组成废水处理工艺0.020~0.04部分利用(0.02-A②)0~(0.04-A)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50150~11001、物理化学方法30080~50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6020~120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5020~100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8080~5001、物理化学方法20060~35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5525~70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2015~45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30~0.51、物理化学方法0.150~0.25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0.120~0.20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0.060~0.1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83~301、物理化学方法62~1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20.5~5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1.50.5~4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40~0.81、物理化学方法0.10~0.5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0.050~0.1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0.040~0.08氰化物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0~3物理化学法0.080~0.4总铬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0化学沉淀法0.80~1.5汞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10~0.20化学沉淀法0.010~0.0514
镉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30~0.50化学沉淀法0.050~0.1铅克/立方米-渗滤液量30~5化学沉淀法0.30~1.0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2.5化学沉淀法0.070~0.5湿润区-强降雨区(降雨量≥800mm)渗滤液量立方米/吨垃圾0.040~0.10组成废水处理工艺0.040~0.10部分利用(0.04-A)①0~(0.10-A)化学需氧量克/立方米-渗滤液量500100~11001、物理化学方法20050~50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5514~120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4510~105氨氮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75~5001、物理化学方法17060~35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4025~65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1510~20总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30~0.51、物理化学方法0.100~0.25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0.080~0.20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0.040~0.10石油类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53~301、物理化学方法51~10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20.3~5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1.50.2~4挥发酚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20~0.51、物理化学方法0.10~0.32、物理化学+生物方法0.050~0.13、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0.030~0.08氰化物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2物理化学法0.050~0.1总铬克/立方米-渗滤液量4.50~10化学沉淀法0.50~1.5汞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080~0.2化学沉淀法0.010~0.0514
镉克/立方米-渗滤液量0.20~0.5化学沉淀法0.050~0.10铅克/立方米-渗滤液量2.50~5化学沉淀法0.30~1.0砷克/立方米-渗滤液量1.00~2.5化学沉淀法0.30~0.50注:①本手册中系数适用于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与运行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对于填埋区设置遮盖蓬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其产排污系数按本手册给出的各系数的0.3倍进行校正。②A为渗滤液回用量(立方米/年)与危险废物年处理量(吨/年)的比值,其中渗滤液回用量和危险废物年处理量均为普查对象上报数据。14
表2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序号焚烧炉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1回转窑烟尘克/吨-危险废物10,1008,200~15,000直排10,1008,200~15,000静电除尘505410~750布袋除尘10182~150湿法除尘1,156980~1,790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7,0705,740~10,500单筒旋风除尘法2,5252,050~3,750多管旋风除尘法2,0201,460~3,000二氧化硫克/吨-危险废物260200~510直排260200~510炉内脱硫法130100~255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5240~102半干法/炉内喷钙法182140~357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210~40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6545~127氮氧化物克/吨-危险废物980700~1,400直排980700~1,400焚烧残渣千克/吨-危险废物3325~47填埋————飞灰千克/吨-危险废物6.304.90~8.00安全填埋————2热解气化炉烟尘克/吨-危险废物9,1007,900~15,000直排9,1007,900~15,000静电除尘455395~750布袋除尘9179~150湿法除尘1,219984~1,819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6,3705,530~10,500单筒旋风除尘法2,2751,975~3,750多管旋风除尘法1,8201,580~3,00014
二氧化硫克/吨-危险废物310210-540直排310210~540炉内脱硫法155105~27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6242~108半干法/炉内喷钙法217147~378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517~46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77.552~135氮氧化物克/吨-危险废物1112820~2000直排1,112820~2,000焚烧残渣千克/吨-危险废物5120~75填埋————飞灰千克/吨-危险废物5.803.50~7.50安全填埋————注:当危险废物焚烧厂没有添加助燃剂(燃煤、燃油和天然气),各污染物产排量按此表单系数核算;若危险废物焚烧厂使用助燃剂(燃煤、燃油和天然气),各污染物产排量等于按此表单系数核算的产排量与助燃剂污染物产排量之和。14
表3医疗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单①序号焚烧炉型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核算系数校核系数1热解气化炉烟尘克/吨-原料90006000~10000直排9,0006,000~10,000静电除尘450300~500布袋除尘9060~100湿式除尘1,080480~1,192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6,3004,200~7,000单筒旋风除尘法2,2501,500~2,500多管旋风除尘法1,8001,200~2,000二氧化硫克/吨-医疗废物300200~500直排300200~500炉内脱硫法150200~50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60200~500半干法/炉内喷钙法210200~500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416~44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7550~125氮氧化物克/吨-医疗废物1200950-2000直排1200950~2000焚烧残渣千克/吨-医疗废物4530~60填埋————飞灰千克/吨-医疗废物53.50~7.44安全填埋————2回转炉烟尘克/吨-医疗废物100006800~14000直排10,0006,800~14,000湿法除尘500340~700布袋除尘10068~140湿法除尘1,200813~1,600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7,0004,760~9,800单筒旋风除尘法2,5001,700~3,500多管旋风除尘法2,0001,360~2,80014
二氧化硫克/吨-医疗废物260180~460直排260180~460炉内脱硫法13090~23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5236~92半干法/炉内喷钙法182126~322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114~34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6545~115氮氧化物克/吨-医疗废物1000800~1800直排1,000800~1,800焚烧残渣千克/吨-医疗废物5540~70填埋————飞灰千克/吨-医疗废物4.53.10~6.00安全填埋————3炉排炉烟尘克/吨-医疗废物 10200 7200~15600 直排10,2007,200~15,600湿法除尘510360~780布袋除尘10272~156湿法除尘1,224864~1,874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7,1405,040~10,920单筒旋风除尘法2,5501,800~3,900多管旋风除尘法2,0401,440~3,120二氧化硫克/吨-医疗废物315225~550直排315225~550炉内脱硫法157191~47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6345~110半干法/炉内喷钙法157112~276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518~48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7856~138氮氧化物克/吨-医疗废物950780~1600直排950780~1,600焚烧残渣千克/吨-医疗废物8044~130填埋————飞灰千克/吨-医疗废物5.043.23~7.28安全填埋————14
4固定床焚烧炉烟尘克/吨-医疗废物108006500~14500直排10,8006,500~1,4500湿法除尘540325~725布袋除尘10865~145湿法除尘1,225780~1,740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7,5604,550~10,150单筒旋风除尘法2,7001,625~3,625多管旋风除尘法2,1601,300~2,900二氧化硫克/吨-医疗废物310210~600直排310210~600炉内脱硫法155105~30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6242~120半干法/炉内喷钙法217147~420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2417~48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7752~150氮氧化物克/吨-医疗废物900800~1800直排900800~1,800焚烧残渣千克/吨-医疗废物3031~74填埋————飞灰千克/吨-医疗废物5.24.58~8.00安全填埋————注:当医疗废物焚烧厂没有添加助燃剂(燃煤、燃油和天然气),各污染物产排量按此表单系数核算;若医疗废物焚烧厂使用助燃剂(燃煤、燃油和天然气),各污染物产排量等于按此表单系数核算的产排量与助燃剂污染物产排量之和。14
五注意事项1、危险废物填埋场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1)分区说明本手册中,按降水量的差异将我国分成两类区域,分别为:湿润区-降雨区(降雨量≥800mm)和干旱半干旱-半湿润区(降雨量<800mm),分区情况见表4。表4中国降雨量分区一览表分区1湿润区-降雨区划分依据降雨量≥800mm区域广东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湖北省,云南省、上海市,江苏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驻马店、南阳两市,陕西省汉中、安康二市分区2半干旱-半湿润区划分依据降雨量<800mm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除汉中、安康二市外),河南(除驻马店、南阳两市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在使用该表时,首先确定普查对象所在区域,然后对应区域查找相关系数。(2)渗滤液污染物治理技术说明本手册中,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末端处理工艺分别指①物理化学法;②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组合工艺:物理化学法:主要指絮凝沉淀、化学沉淀、砂滤、吸附、氧化还原、反渗透和超滤等,以去除水中的无机物质和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质。渗滤液经物理化学法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或直接进入水体。物理化学+生物组合工艺:指在物理化学处理方式后增加生物处理工艺,生物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接触氧化、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和厌氧生物等处理方式或组合处理方式,以去除水中的有机物质。物理化学+生物+深度处理组合工艺:指在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方式后增设深度处理工艺,主要用于去除渗滤液中的氮磷污染物。化学沉淀法:指加药剂进行混凝沉淀,用于去除渗滤液中的重金属。22
(3)本手册中的危险废物填埋场是指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其危险废物分区填埋并有覆盖层。若普查对象也具有遮雨装置时,在进行渗滤液及其污染物产污系数核算时,核算系数按0.3进行校正。2、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1)焚烧炉炉型本手册中,危险废物焚烧厂焚烧炉炉型为回转窑和热解气化炉。(2)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说明l本手册中给出的控制危险废物焚烧厂二氧化硫排放的治理技术及其处理效率取值如表5所示。表5二氧化硫排放的治理技术去除效率治理技术脱硫效率(%)效率取值(%)炉内脱硫法5050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8080半干法/炉内喷钙法3030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90~9592半干法/旋转喷雾干燥法7575l本手册中给出的用于控制危险废物焚烧厂烟尘排放的治理技术及其处理效率取值如表6所示。表6烟尘排放的治理技术治理技术脱硫效率(%)效率取值(%)湿法除尘92~9995布袋除尘9999湿法除尘85~9088重力沉降法/惯性除尘法3030单筒旋风除尘法7575多管旋风除尘法8080(3)产排污系数适用对象及产排量核算方法①本手册中,危险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适用于焚烧时没有添加助燃剂的危险废物焚烧厂,核算此类危险废物焚烧厂各种污染物产排量时,请参阅本手册第三章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厂中对应于“若普查对象没有使用助燃剂”时的相关核算方法。22
②当危险废物焚烧厂使用助燃剂,需核算助燃剂(包括燃煤、燃油和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参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常压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中原料为混煤、轻柴油、天然气所对应的产排污系数,具体见附表。核算此类危险废物焚烧厂各类污染物产排量时,请参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厂中对应于“若普查使用助燃剂”时的相关核算方法。核算过程可参阅本手册示例2。(5)没有在本系数表中列出的其它危险废物焚烧炉炉型,其产排污系数参照回转窑的产排污系数。4、医疗废物焚烧厂产排污系数表使用说明(1)焚烧炉炉型本手册中,医疗废物焚烧厂焚烧炉炉型为热解气化炉、回转窑、炉排炉和固定床焚烧炉。(2)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说明用于控制医疗废物焚烧厂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的治理技术同危险废物焚烧厂。(3)烟气污染物及产排污系数适用对象及产排量核算方法①本手册中,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适用于焚烧时没有添加助燃剂的医疗废物焚烧厂,核算此类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产排量方法同危险废物焚烧厂相关系数计算方法。②当医疗废物焚烧厂使用助燃剂,需核算助燃剂(包括燃煤、燃油和天然气)的产排污系数。参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常压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中原料为混煤、轻柴油、天然气所对应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产排污系数,具体见附表。核算此类医疗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产排量方法同危险废物焚烧厂相关系数计算方法,核算过程可参阅本手册示例2。(4)焚烧厂固体废物产排污系数适用对象及产排量核算方法同危险废物焚烧厂相关系数计算方法。六示例1、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和校核示例: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J503表第4项“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22
,确定普查对象所在区域,如为广东省深圳市;从本手册表4中查出深圳市属于湿润区~降雨区;(2)J503表第7项“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确定为填埋处理方式;(3)J503表第10项“年运行天数”,填报为300天;(4)J503表第14项“危险废物处置量”,确定危险废物填埋场年处理量为15000吨;(5)J503表第61项“废水产生量”和62项“废水排放量”:填报值均为每日2.5立方米;(6)J503-2“危险废物处置废水监测表”中的监测数据未填报;第二步:系数取值从本手册表1中查得湿润区-降雨区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产物核算系数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500克/立方米,氨氮为250克/立方米……砷为1.0克/立方米……。第三步:渗滤液产量校核根据普查表基本信息,核算该危险废物填埋场吨危险废物渗滤液产生量为2.5×300÷15000=0.05立方米/吨。从本手册表1中查得湿润区-降雨区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产生校核系数为0~0.10立方米/吨-危险废物,普查对象填报的渗滤液产生量在校核系数范围内,因此该数据有效。第四步:污染物产生量核算根据普查表基本信息和渗滤液污染物产污系数取值,采用本手册公式(2)可以计算出该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物年产生量为:化学需氧量=2.5×300×500÷1000=375立方米;氨氮=2.5×300×250÷1000=187.5千克;……砷=2.5×300×1.0÷1000=0.75千克。第五步:数据填报把核算后的渗滤液污染物产生量填入危险废物处置厂污染物排放量普查表(J503-1)中。2、危险废物焚烧厂烟气污染物核算示例:第一步:根据普查表获取数据资料如下:(1)J503表第7项“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确定为焚烧处理方式;22
(2)J503表第29项“设施数量”,确定焚烧炉类型为旋转窑,数量为1台;(3)J503表第31项“处置量(吨)”,确定焚烧场年处理危险废物量为8930吨;(4)J503表第32项“煤炭消费量(吨)”,确定煤炭年消耗量为1000吨;(5)J503表第34项“废气净化方法名称”,为石灰石-石膏法+布袋除尘+碱液喷淋;(6)J503-3表没有记录危险废物处置厂焚烧废气监测数据第二步:系数取值从本手册表2查得焚烧每吨危险废物烟尘产污核算系数为10100克/吨-危险废物,二氧化硫为260克/吨-危险废物,氮氧化物为980克/吨-危险废物;对应于“石灰石-石膏法+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工艺,烟尘排污核算系数为101克/吨-危险废物,二氧化硫为22克/吨-危险废物,氮氧化物为980克/吨-危险废物;另由附表知,对应于混煤二氧化硫的产排系数为16S千克/吨-原料,排污系数为4.8S千克/吨-原料,烟尘产污系数为1.25A千克/吨-原料,排污系数为0.01A千克/吨-原料;氮氧化物产排污系数均为2.94千克/吨-原料(原料为燃料煤),该普查对象的燃煤中硫含量为5.1%。灰分含量15.6%。第三步:产污量校核根据普查表基本信息和系数取值,运用公式(7-2),核算普查对象烟气中各污染物产污量分别为:烟尘=8930×10100÷1000+1.25×15.6×1000=109693千克≈109.69吨二氧化硫=8930×260÷1000+16×5.1×1000=83921.8千克≈83.92吨氮氧化物=8930×980÷1000+2.94×1000=11691.4千克≈11.69吨核算普查对象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污放量为:烟尘=8930×101÷1000+0.01×15.6×1000=1103.83千克≈1.10吨二氧化硫=8930×22÷1000+4.8×5.1×1000=24676.46千克≈24.68吨氮氧化物=8930×980÷1000+2.94×1000=11691.4千克≈11.69吨第四步:数据填报22
把核算后的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填入危险废物处置厂污染物排放量普查表(J503-1)中。22
附表常压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排污系数蒸汽/热水/其它混煤层燃炉所有规模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6S(无炉内脱硫)直排16S湿法除尘法13.6S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它脱硫剂)4.8S烟尘千克/吨-原料1.25A直排1.25A单筒旋风除尘法0.5A多管旋风除尘法0.38A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0.16A布袋/静电+布袋0.01A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2.94直排2.94蒸汽/热水/其它轻油室燃炉所有规模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9S直排19S湿法除尘法16.15S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它脱硫剂)5.7S烟尘千克/吨-原料0.26直排0.26湿法除尘法/湿式除尘脱硫0.034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3.67直排3.67蒸汽/热水/其它重油室燃炉所有规模二氧化硫千克/吨-原料19S直排19S湿法除尘法16.15S湿式除尘脱硫(钙法/镁法/其它脱硫剂)5.7S烟尘千克/吨-原料3.28直排3.28氮氧化物千克/吨-原料3.6直排3.6蒸汽/热水/其它天然气室燃炉所有规模二氧化硫千克/万立方米-原料0.02S直排0.02S氮氧化物千克/万立方米-原料18.71直排18.71蒸汽/热水/其它燃煤循环流化床炉所有规模粉煤灰千克(干基)/吨-原料4.73A————炉渣千克(干基)/吨-原料5.25A————注:①本系数摘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常压工业锅炉”22
②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当原料为燃料煤时,含硫量(S%)是指燃煤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煤中含硫量(S%)为3%,则S=3;当原料为燃料油时,其含硫量(S%)是指燃油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0.1%,则S=0.1;当燃料为天然气时,其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烟尘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灰量(A%)的形式表示的,其含灰量(A%)是指燃煤收到基灰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燃料中灰分含量为15%,则A=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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