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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35-1701G087招标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八月1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11.1项目概况1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5费用承担121.6保密121.7语言文字121.8计量单位121.9踏勘现场121.10投标预备会121.11分包121.12偏离122.招标文件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2.4矛盾文件处理143.投标文件143.1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投标报价143.4投标保证金153.5资格审查资料163.6备选投标方案163.7投标文件的编制164.投标17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开标185.1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开标程序186.评标186.1评标委员会186.2评标原则196.3评标197.合同授予197.1定标方式197.2中标通知197.3履约担保191
7.4签订合同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重新招标208.2不再招标209.纪律和监督20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投诉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1.评标方法262.评审标准262.1初步评审标准2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63.评标程序263.1初步评审273.2详细评审27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评标结果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图纸8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61
第一章招标公告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投资(2016)904号文件、邓财预(2016)1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2本项目建设地点:邓州市。 2.3建设规模: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内容。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为:邓州市中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农作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50万元。 二标段为:邓州市金思源牧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三标段为:邓州市优康元牧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 四标段为:邓州市嘉运养殖场年产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60万元。 五标段为:邓州市源茂牧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及业绩,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业绩。业绩要求年份: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业绩。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情况说明资料(包括财务报告说明及依法纳税情况说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资料。 3.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注: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 4.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字口工行8楼)。 5、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99-
5.1潜在投标人均须需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以来类似工程施工合同至少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财务情况说明资料;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须提交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拟报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 5.2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34626410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1-6552880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26.com -9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1-655288031.1.4项目名称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5工程地点邓州市1.2.1资金来源专项补贴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及业绩,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业绩。业绩要求年份: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业绩。 2、-9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情况说明资料(包括财务报告说明及依法纳税情况说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注册日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注: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09时00分-99-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为:3万元。 二标段为:1.5万元。 三标段为:2万元。 四标段为:1.5万元。 五标段为:1.5万元。 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指定银行: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邓州支行2、账户: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19保证金账号:1714023038000006394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电汇或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时请简要写明本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以便核对投标人投标项目。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用签字章代替;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99-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盘)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①不分册装订;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②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文件中插入连续页码。③建议采用软封面并印刷“书脊”,“书脊”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4.1.2封套上写明招标编号:0635-1701G087项目名称: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标段)招标人: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邓州市丁字口工商银行10楼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由监督部门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公开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9-
10.1对中标人的要求(1)本工程采取专业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中标人即本工程的承包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或承包人用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2)中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全部到位,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办公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3)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有关规定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4)中标人的施工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若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招标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每超过一天处罚中标人2,000元/天。(5)拟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测量器具、检测工具配套齐全,性能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机械化施工程度高,投入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的要求。(6)施工用水、用电按中标人装设的水、电表据实与招标人结算。(7)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8)工程竣工资料要求:中标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执行,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中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工作,工程完工后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的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同时提供电子版本。-99-
10.2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及以上重大事故发生。10.3施工工期的确定中标人的施工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若因中标人造成本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招标人将采取处罚措施。10.4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器具、检测工具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器具、检测工具。要求配套齐全,性能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机械化施工程度高,投入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的要求。10.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足额缴纳10.6工程款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约生效后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5%尾款待经审计评审后据实一次性结清。10.7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份数:壹份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档(U盘储存),应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电子文档应采用常用软件编制,并保证能正常打开。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8重新确定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7.1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述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9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50万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30万元。 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0万元。 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7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10.10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9-
10.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类似项目:建筑工程类似施工项目。10.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9-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99-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但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99-
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招标公告;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2.1.4合同条款及格式;2.1.5图纸;2.1.6技术标准和要求;2.1.7投标文件格式;2.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99-
天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矛盾文件处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文件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工程预算书;(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3.2.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施工、检测、验收、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全部招标内容。对投标人没有填入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3.2.3投标报价应报综合单价及总价。3.2.4-99-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要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工地施工条件最终以招标人交给中标人的工地状况为准,中标人应同意按照交接当时工地施工条件的现状接受工地,并不得以现状与自行踏勘工地施工条件之间的任何差异而要求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3.2.5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合同价款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3.2.6投标预算造价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3)》及河南省、邓州市有关造价文件的规定,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3.2.7投标报价中所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在投标时按河南省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单列,不得优惠。3.2.8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3.2.9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一处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分别装表计量,按供水、供电单位施工用水、用电价格结算。其相关费用由招标人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3.2.10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99-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99-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99-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9-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99-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99-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一)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9.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9-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相应内容的复印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99-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工程款支付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0分企业综合实力:3分项目管理机构:7分施工组织设计:22分其他评分因素: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评标办法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投标报价(即评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超过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的和一个最低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基本分50分,满分6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5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低1%,在基本分上加1分,最多加10分;偏差率低于-10%的,每再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高1%,在基本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报价得分采取直线內插法,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2.2.4(2)企业综合实力3分企业有类似业绩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业绩施工业绩得3分,没有不得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投标文件附职称证复印件)-99-
标准7分其他主要人员5分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齐全得5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附有关证书复印件。)2.2.4(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合理1-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完整、措施合理可行,能够保障工程质量要求1-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措施合理可行,能够保障工程安全要求1-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是否合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可行,是否能够保障工期要求1-3分资源配备计划资源配备(列出主要施工机械和检测设备明细)是否满足施工需求1-3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可行1-3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内容完整、编制合理1-2分备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8分优惠服务承诺5分服务及优惠承诺1-5分;没有不得分。综合评价3分评委会成员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信誉、财务、承诺、投标文件制作水平等给出1-3分的综合评价得分。计分办法: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再加上评委个人的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对投标人的评标分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值后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和打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计算。-99-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99-
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99-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9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内容为招标阶段格式、报价等参阅内容,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99-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阶段参照文本格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99-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99-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9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99-
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99-
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99-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99-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99-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99-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99-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99-
。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99-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9-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99-
。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99-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99-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99-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99-
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99-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99-
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99-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99-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99-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99-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99-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99-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99-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99-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99-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99-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99-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99-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99-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99-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99-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99-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9-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99-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99-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99-
年月日-99-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9-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9-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99-
保修期工程维修通知书致:(保修单位),贵公司承包施工的(保修工程),因发生属于保修质量责任质量问题,需要对以下部位进行维修:1、2、3、;请接本通知书后三日内(或者立即、或者六小时)到达维修现场,确认维修责任并开展维修施工。逾期未到达维修现场,也未确认维修责任,视为贵公司放弃维修,也放弃对维修费用的确认。本单位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的规定,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者由本公司自己承担维修施工,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贵公司据实承担并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支付。特此通知单位:(签章)年月日-99-
安全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发包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视情节轻重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人民币500元~100000元的违约经济处罚。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罚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并报发包人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加强寻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上岗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对施工责任区的正常安全检查。及进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99-
十四、联系人:发包人(章):承包人(章):联系人:联系人:-99-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邓州市关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牵头,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排水和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凡承包人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发包人有权权承包人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2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工程上直接扣除,最高上限为5万元。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七、本协议作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八、联系人:发包人:承包人:-99-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的防火安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正式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管理规范》(附后)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范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每次)。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控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动作(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火灾事故或伤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发包人还可视情节轻重每次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00元~100000.00元的违约金。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法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行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公安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述,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1.联系人:发包人:承包人:年月日年月日-99-
其他约定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及任何往来函件,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书面形式可包括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合同代表签收,以电子文档为载体的,该等文档进入本合同约定网址或EMAIL/MSN账户,视为送达。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承包人电子邮箱:发包人电子邮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99-
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99-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99-
第五章图纸(另附)-99-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概况一标段为:邓州市中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农作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50万元。 二标段为:邓州市金思源牧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三标段为:邓州市优康元牧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 四标段为:邓州市嘉运养殖场年产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60万元。 五标段为:邓州市源茂牧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70万元。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2.1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2.2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土建工程的常规作法。2.3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2.4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2.5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2.6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三、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执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99-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8、《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04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11、《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1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以上技术规范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四、对施工材料的要求4.1中标人采购的产品在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人的认可,在使用前还应向招标人和监理人出具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4.2如果中标人报请的材料连续两次因质量问题或手续不全被招标人和监理人拒绝,招标人有权指定生产商和供货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五、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5.1质量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使用年限。六、施工预算编制说明6.1、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为依据,按照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预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颁布的与综合基价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在编制工程预算中均应考虑。6.2、本次预算按邓州市2017年7月份材料信息价执行,7月份信息价查不到的材料可以执行2017年南阳市造价信息第三期材料信息价,两个信息价均查不到的材料执行市场中等价格。人工费单价执行河南省定额站发布的2017年7月价格指数。6.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予以单列。6.4、规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社会保障费与其它规费分列)。6.6、发包范围内的材料复检费用按市场价格计入工程预算。-9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9-
封面格式:(正本/副本)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标段)投标文件招标编号:0635-1701G087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9-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工程预算书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9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评标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6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含补充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99-
(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范围投标标段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评标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小写:规费(不含社会保障费)大写:小写:税金大写:小写:社会保障费大写:小写:投标工期投标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别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要求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其他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99-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99-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附电汇或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工程预算书-99-
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99-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99-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99-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99-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99-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99-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0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07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开标提供原件)。岗位名称姓名照片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107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0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10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7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等。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九、其他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请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上述有效查询函原件。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注: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登录(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222.143.25.34:9035/QueryWeb/CorpBadCredit.aspx)查询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对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登录上述网址查询企业失信行为记录,并对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相关且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及相关资料。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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