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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立项施工比选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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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施工比选比选方案比选人(项目业主):***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012年5月36 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8-第二章、比选邀请函-10-第三章、比选须知前附表-10-第四章、比选须知-12-第五章、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18-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28-第七章、比选响应文件部分格式-29-第八章、工程建设标准-40-第九章、工程量清单(另册)-40-第十章、图纸(另册)-40-第十一章、评审细则-41-36 第一章、比选公告一、本项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简发改发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项目名称***市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建设地点***市实施时间60日历天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资金县财政自筹其他/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施工1***市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四、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比选申请人若是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月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月日15时截止。(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36 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开户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51001687408051507122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表三):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万元)比选保证金(万元)备注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一次性报价2/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月日时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6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7.联系方式招标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地址:***市简城镇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8-27242639传真:028-2724263936 2012年5月第二章、比选邀请函: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已报名参加比选的比选人的现场监督下,***市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施工比选,于2012年月日时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出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即受邀比选人),你单位被抽中,请持本邀请书、授权委托书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购买比选方案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供、留存受邀比选人的电子邮箱)。一、发售比选方案时间:2012年月日10:00—12:00(上午),14:00—17:00(下午)。二、发售比选方案文件地点:发售比选方案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4楼)。比选方案文件及其他资料:比选方案文件150元/本(人民币)。三、比选实施方案文件送交地址和截止时间送交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6楼)。截止时间:201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比选实施方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27242639传真:028-27242639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8982161352传真:028-85127156比选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盖章)36 第三章、比选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市2010年省级水资源费库区移民人蓄饮水项目(注,本项目图纸及清单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的以本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市3建设规模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比选范围及质量要求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5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万元6实施时间计划工期60日历天7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受邀比选人资格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近3年(2009-2011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3.比选申请人若是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近3年(2009-2011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0踏勘现场受邀比选人自行考察11比选答疑提交方式:书面方式,须加盖受邀比选人企业法人章,传真至比选人,传真号:028-85127156提交时间:年月日下午17:00时前1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3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6楼)。时间:2012年月日时分14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15评审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正常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为防止受邀比选人压价抢标,凡中标价净价低于基准价中选的,要求中选人在提交正常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基准价与中标价净价之差额的2倍的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款的10%2.差额履约保证金:(基准价-中标价净价)×2,其中:基准价=最高限价×85%递交方式:通过中选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递交时间: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天内,以银行收到时间为准36 第四章、比选须知一、总则1.本次比选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1比选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1.2受邀比选人:指接到比选邀请书,并在规定时间购买了比选方案和足额交纳了比选保证金的当事人。1.3中选人:通过评审,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经比选人确定排第一名的当事人。1.4施工人:中选后的受邀比选人,并与比选人签订了施工合同的当事人。1.5比选方案:指由比选人发出的有关本次工程施工比选的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1.6比选响应文件:指受邀比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向比选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7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报及传真。2.工程说明2.1本比选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197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比选方式选定施工人,承担施工责任。2.2本比选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2.3本比选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6项。3.资金来源3.1本比选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7项。4.合格的受邀比选人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比选。4.2受邀比选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9项。4.3收到比选邀请书并购买了比选方案的单位,方可参加比选。5.踏勘现场和比选答疑会议5.1受邀比选人按本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受邀比选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受邀比选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5.2比选人向受邀比选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人现有的能被受邀比选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受邀比选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比选人允许,受邀比选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项目现场,但受邀比选人不得因此使比选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受邀比选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受邀比选人提出的与比选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于本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时间前送达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地点。36 5.5比选答疑纪要包括所有问题的答复,纪要的副本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尽快提供给所有获得比选方案的受邀比选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1款中所列比选方案内容的修改,由比选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办理。6.比选费用及其它6.1受邀比选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比选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受邀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均不退回。6.3受邀比选人所登记的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通讯方式应保证畅通,在整个比选及评审过程中被授权人要求具有唯一性,如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4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向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一万元。6.4比选双方应分别为双方在比选响应文件和比选方案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5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二、比选方案7.比选文件的组成7.1比选方案包括下列内容:l比选邀请书l比选须知前附表l比选须知l施工合同条款l比选响应文件格式l工程建设标准l工程量清单l图纸l评审细则7.2除7.1内容外,比选人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方案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方案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受邀比选人起约束作用。7.3受邀比选人获取比选方案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方案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比选方案3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受邀比选人自己承担。受邀比选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方案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受邀比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没有按比选方案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对比选方案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受邀比选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比选有可能被拒绝。8.比选方案的澄清36 8.1受邀比选人若对比选方案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方案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受邀比选人的要求对比选方案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受邀比选人发送。受邀比选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受邀人不确认的,视为比选人告知,受邀比选人已知晓和认可。该澄清作为比选方案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比选方案的修改9.1比选方案发出后,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比选人可对比选方案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比选方案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受邀比选人,受邀比选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受邀人不确认的,视为比选人告知,受邀比选人已知晓和认可。比选方案的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方案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比选方案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方案、比选方案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受邀比选人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方案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比选方案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0.比选报价10.1受邀比选人的比选报价采用自主报价的方式。由受邀比选人依据比选方案、施工图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因素进行报价。10.2投标报价表需要提供投标总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并按规定造价人员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章。10.3报价要求。10.3.1比选人采用“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三种报价方式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进行预报价。10.3.2比选人采用“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方式的,为比选被邀请人确定后,比选申请人才按规定进行报价的方式。比选人应在比选公告之“报价要求”栏中用“/”表示。10.3.3项目(合同段)采用预报价方式“下浮一定比例报价”的,比选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比选公告中选择“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1)一次性报价是指:比选人直接将比选申请人的预报价作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和最终报价。比选被邀请人在编制比选方案时不再报价,评比结束后,也不再最后报价。(2)二次报价是指:比选人将比选申请人的预报价作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336 条规定的报价),评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但比选申请人的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预报价)。(3)比选人采用“下浮一定比例报价”的,应在比选公告之“报价要求”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4)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10.3.4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受邀比选人没有报价的,视为受邀比选人向比选人承诺免费,且项目实施期间,受邀比选人必须按照比选人代表或经比选人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报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10.4受邀比选人应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10.5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费率应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取。10.6税金应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三、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11.比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比选响应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比选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比选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l比选邀请书;l比选函;l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l比选保证金证明;l投标报价表;l拟为本项目设立的组织机构图;l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l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施工机械表;l近3年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表;l比选方案要求的及受邀比选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13.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受邀比选人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比选响应文件。13.236 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比选函均应加盖受邀比选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比选文件要求,否则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13.3除受邀比选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比选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受邀比选人加盖受邀比选人的印章和由比选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4.比选响应文件的装订、标记和密封14.1比选响应文件的装订:受邀比选人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均应使用GB/T148-A4型(210mm×297mm)纸(或按相同规格的倍数扩展)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比选响应文件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14.2比选响应文件的标记:14.2.1受邀比选人应在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2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包封面应清楚地标明以下内容:l比选工程名称:l受邀比选人名称(应加盖受邀比选人印章):l在年月日时分(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14.3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14.3.1受邀比选人应将所有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密封方式不限)。14.3.2所有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包最外层的密封处均应加盖受邀比选人印章。四、比选响应文件的提交15.比选响应文件的提交15.1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比选申请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5.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签到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及证明材料,将视为比选申请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对比选申请文件质询答复的权利。15.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5.2.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15.3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地址,在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签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情况等进行确认。15.4比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15.5比选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比选人与受邀比选人以前在比选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迟后新的比选截止时间。受邀比选人对延迟比选截止时间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响应,受邀比选人也可不予响应放弃比选而予以退还比选保证金。36 15.6到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人收到的比选响应文件少于2个的,比选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比选。16.比选有效期16.1比选有效期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比选方案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6.2在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在原定比选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受邀比选人提出延长比选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受邀比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受邀比选人可以拒绝比选人这种要求,而予以退还比选保证金,其比选失效。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受邀比选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比选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比选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7.迟交的比选响应文件17.1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影响整个评审工作情况下受邀比选人递交实施方案迟到但在评审委员会与单一受邀比选人分别进行谈判结束前递交的,应允许其参加评审。五、其他18.第一中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比选人应没收其比选保证金。没收比选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二中选人报价差额的,比选人应依法重新比选。19.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选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2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不同意中选人变更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比选方案中未明确可以分包的,比选人不同意中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比选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21.非比选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施工单位先自行退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已施工工程款帐,比选人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他施工单位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22.比选被邀请人对比选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被邀请人承担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取消中选资格的责任。23、比选被邀请人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向比选人承诺以上内容。36 第五章、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录一、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二、合同协议书格式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一、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本中通用条款部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为比选人拟签订合同专用条款主要条款。专用条款目录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3.工期延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36 25.工程量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36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比选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比选方案》第四章工程规范详细内容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日之前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日之前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施工图肆套。需增加图纸套数,由发包人代办,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施工期及竣工后不得向与本工程建设无关的单位或个人透露图纸的相关信息。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另行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另行约定职务:另行约定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另行约定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另行约定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另行约定职务:另行约定职权:另行约定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中标后确定职务:中标后确定8.发包人工作36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三通工作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指定地点。(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确定(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甲方负责(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8.2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另行约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另行约定(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另行约定(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另行约定(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地方政府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清洁卫生,文明施工。承包方(含承担建筑渣土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使用取得《建筑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运输建筑渣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保证按要求顺利施工。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及说明等有关资料,设计交底完成后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5天内审查确认。36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另行约定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当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重新进行检验后,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的,工期相应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另行约定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另行约定五、安全施工20.1按通用条款20、21、22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另行约定。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回。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另行约定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本工程经地方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5%,5%为质保金,期限一年,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36 发包人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承包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7条执行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8条执行,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本工程所有材料,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八、工程变更29.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市场的综合价格确定。29.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按照类似价格确定。29.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施工单位的报价原则,由财政评审中心核定其单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审核认定。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6套,分送相关部门。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另行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遵守以约定之日起应付承包人工程款的银行同期货款利息,同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价款,同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责任及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收取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且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36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或工程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自己标准,需要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包施工单位为:另行约定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40.6条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第40条执行(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另行约定(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第40条执行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另行约定(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另行约定(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另行约定定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1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47.补充条款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价净价低于基准价中选的(基准价=最高限价×85%),中选人在提交正常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基准价与中标价净价之差额的2倍的差额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合同签订前由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给发包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由发包人全部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36 二、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金额:(币种,金额,单位)(小写)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比选方案及补充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6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36 三、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内容:待定2、质量保修期限:待定3、保修费用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按结算金额计算,不计利息。4、其他4.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待定4.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6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2.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国家其它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36 第七章、比选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施工比选响应文件受邀比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6 1.比选邀请书附比选邀请书原件(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36 2.比选函比选函致:{比选人名称}1、我方收到并认真研究了项目施工比选方案及补充文件(如有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元(大写: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比选方案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天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3、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比选费用。4、如我单位中标,我们承诺在比选方案规定的时间内,以比选方案规定的方式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5、其他承诺:(如有时)受邀比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6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受邀比选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6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比选人)本授权书宣告:(受邀比选人全称)的(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受邀比选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工程的比选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比选函和比选响应文件、与比选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邀比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请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6 5.比选保证金证明1、直接向比选人提交的附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或收款单位收据复印件2、直接向比选网站提交由比选网站担保的由企业自身出具担保协议,并加盖企业公章6.投标报价表36 7.拟为本项目设立的组织机构图拟为本项目设立的组织机构图说明:注:若表中内容太多无法填写,投标人可自行增加章幅,下同。36 8.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备 注说明:“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方面的人员。项目经理附身份证、建造师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养老保险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附身份证、上岗证(资格证)复印件。36 9.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机械名称规模型号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厂牌及出厂日期数量(台)新旧程度(%)小计其中拥有新购租赁36 10.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统计表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统计表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请附2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完工的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在建的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36 11.企业资信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7)受邀比选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注:请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6 第八章、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比选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7《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本比选方案未提及的国家其它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第九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十章、图纸(另册)36 第十一章、评审细则1、本评审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号公告《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令191号《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川府发[2007]14号《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其他招投标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比选方案。2、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审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主持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本工程采用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3、2详细评审:比选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但比选申请人的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预报价)。3、3澄清3.3.1初评后由评委主任主持讨论研究是否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提出澄清对象名单、澄清内容提纲和澄清时间安排表。在全体评委无异议后,经评委会主任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等。3.3.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进行,比选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比选申请人报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审中对发现的算术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3.3.3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比选申请文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前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评委会可在详评时对比选申请文件做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推定。所谓细微偏差,是指比选申请文件的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全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全不会对其他比选申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3、4评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排序。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向比选人提供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专家签字。评审专家对评审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专家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专家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6 附件1资格性审查合格条件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结论1营业执照有效(省外企业须加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有效6比选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比选方案要求7比选报价不高于比选人的最高限价8投标报价表符合比选方案要求、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无删除或修改9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按本方案要求计取10类似业绩近3年(2009-2011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近3年(2009-2011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3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总体结论注:评审时,满足条件则在“是否满足条件”栏中划“√”,否则划“×”在该栏中有任意一个“×”,则该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