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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防汛抗旱预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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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防汛抗旱预案为了在洪旱灾害即将或正在发生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实施防护、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维护全镇安全和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组织、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及时抢险、减少损失的具体原则。当发生各种洪旱灾情时,要迅速传递,严阵以待,有备无患;当出现险情时,要全力以赴,排危抢险,抗灾救灾;必要时要牺牲局部,顾全大局,把洪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二)编制目的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2 方针落到实处,建立突发洪旱事件的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规范突发洪旱事件的等级分类和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形成统一指挥、处置科学、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我镇突发洪旱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和应急能力,有效控制突发洪旱事件造成的危害。(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危险源基本情况(一)防汛重点我镇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病险水库、病害山坪塘、山洪灾害等。(二)抗旱重点我镇地形以山区、丘陵为主,地势南高北低,呈一面坡状态,水利基础设施脆弱,加之病害较多,抗御旱灾的能力普遍不强;场镇供水虽有桥头边水库和清溪沟引水两处水源点,但一遇旱灾,两处水源点供水均很紧张,不能有效抗御旱灾给场镇人畜饮水带来的影响。根据骨干水利工程的分别情况及其效益发挥情况,我镇抗旱重点确定为:平原村、青龙村、石坝村、胜利村、丰收村、场镇供水。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指挥体系12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清溪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为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社管办、财政所、国土所、建环所、派出所、文广站、清溪供电所、清溪水厂、镇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二)职责分工1.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区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全镇人民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请求解决物资、资金及其它困难;决定重大防汛抗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分配防汛抗旱的资金和物资。2.镇武装部:负责抽调精干民兵组成镇和各村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其中镇应急抢险队伍为2-3支,各村应急抢险队伍为1-2支;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在需要抢险时,应急抢险队伍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参与抢险。12 3.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决定、决策;起草、办理防汛抗旱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有关洪旱事件的信息,上报重大洪旱事件信息,根据镇防汛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防汛抗旱宣传教育;负责全镇水利工程设施、江河溪沟的行洪安全;负责提灌设施、水源工程、人饮解困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引导农民种植抗御干旱能力强的农作物。4.派出所:负责抽调公安干警参加防汛抗旱应急分队,负责受灾现场警戒及人员疏散的治安管理,协调水源纠纷,维持治安秩序。5.清溪供电所:负责指挥中心、事故地区和单位的供电保障。6.清溪水厂:负责场镇人畜饮水供水安全,必要时采取应急方案,保障场镇正常供水。7.社管办:负责调配救济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8.建环所:负责建筑安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负责场镇下水道的抢修、排障和场镇排涝的抗洪救灾工作。9.国土所:负责制定地质滑坡应急救援方案,监测现场动态,指导现场救灾及工程施工。10.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抢险负伤人员和灾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11.文广站: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12.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分配,负责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12 13.经发办:负责厂矿企业的防汛安全和抗旱救灾,引导、扶持农村种植耐旱能力强的农作物。四、洪旱灾害等级划分(一)洪灾等级划分1.一般洪灾事件12小时降雨量在15—30毫米之间或24小时降雨量在25—50毫米之间,为一般洪灾事件。2.较大洪灾事件12小时降雨量在30—70毫米之间或24小时降雨量在50—100毫米之间,为较大洪灾事件。3.重大洪灾事件12小时降雨量在70—100毫米之间或24小时降雨量在100—200毫米之间,为重大洪灾事件。4.特别重大洪灾事件12小时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为特别重大洪灾事件。(二)旱灾等级划分12 旱灾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旱灾事件、较大旱灾事件、重大旱灾事件、特别重大旱灾事件,旱灾等级以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无有效降雨天数来划分。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无有效降雨天数10-20天为一般旱灾事件;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无有效降雨天数21-30天为较大旱灾事件;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无有效降雨天数31-45天为重大旱灾事件;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无有效降雨天数45天以上为特别重大旱灾事件。五、预测预警(一)洪旱灾事件预测主要依靠气象台气象预报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预测预警通知。(二)处置1.一般洪旱事件当接到即将发生一般洪旱事件的预测预报后,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在10分钟内向值班(带班)领导报告,并在最快时间内通知各村及重点单位,各村及各单位要做好抢险准备。2.较大洪旱事件当接到即将发生较大洪旱事件的预测预报后,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在10分钟内向镇值班(带班)领导、分管领导、联系村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最快时间内通知各村及各单位,镇文广站要利用闭路电视、广播等及时、广泛发布旱情、汛情,各驻村组长(驻村干部)要下到各村,指导各村做好巡逻、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组织队伍的准备等各项工作,各村应急队伍做好迎战准备。3.重大洪旱事件12 当接到即将发生重大洪旱事件的预测预报后,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在10分钟内向镇党委、政府全体领导报告,并在最快时间通知各村社及各单位,镇文广站、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发布旱汛情,联系村的领导及驻村干部要下到各村,做好巡逻、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组织队伍的准备等各项工作,同时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要做好迎战准备。4.特别重大洪旱事件当接到即将发生特别重大洪旱事件的预测预报后,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在10分钟内向镇党委、政府全体领导报告,并向各村社、全体行政事业干部通报,镇文广站、各村社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发布旱汛情,各联系村的领导和行政事业干部要下到各村社,与村社干部一道,做好巡逻、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组织队伍准备等各项工作,镇村两级应急队伍同时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情,镇主要领导下到各村,指挥抢险救灾,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报告灾情。六、应急响应(一)洪旱事件响应程序1.突发洪旱事件12 突发洪旱事件是指事先无任何征兆而发生的事件,如水利工程垮坝、企业厂房进水等事件。当发生此类事件时,所在村(居委)、单位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通知事件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和企业搞好撤离。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及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抢险应急队伍进行抢险,严格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报告。2.有预测的洪旱事件有预测的洪旱事件是指事先有一定征兆(如连续降雨等)而发生的洪旱事件。发生此类事件时,各村社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要根据洪旱灾情事件的分级标准启动预案予以处理。3.扩大应急当洪旱事件的事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应提高应急级别进行处置,在洪旱事件发展到镇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镇政府应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支援。4.水利工程紧急处置当水利工程发生紧急险情时,水利工程所在村社、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构(建)筑物,监测工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抢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并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力争不发生灾难性事故。12 (二)指挥和协调1.一般洪旱事件由村社负责统筹协调,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和驻村干部参与。2.较大洪旱事件由分管领导、联系村的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各村社、各有关部门和全体驻村(社)干部参与。3.重大和特别重大洪旱事件由镇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人,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洪旱事件具有现场处置权;副指挥长若干,由指挥长确定,协助指挥长工作,成员由有关部门和村(居委)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开展处置救援工作,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应急处置工作。七、保障措施(一)应急处置指挥由镇主要领导负责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安置受灾群众,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报告,若来不及报告可边处置边报告或现场处置后及时报告。(二)警戒保卫12 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落实警戒保卫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公安干警,分班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等工作,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协助组织营救遇难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三)医疗保障由镇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一旦灾情发生,要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抢险、转运、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四)人员疏散由联系村的领导牵头,会同驻村(社)干部和村社(居委),根据事故情况,在可能对事故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在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对与事故处置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五)后勤保障由社管办牵头,向灾区提供棉被、食物、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须品,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动员社会各届,搞好向灾区的捐款捐物工作。(六)交通运输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调用各部门、各单位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以保证防汛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12 (七)队伍保障镇上组建2—3支由基干民兵和机关事业干部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每支队伍不少于20人。各村组成1—2支由基干民兵和村社干部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负责各村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每支队伍不少于20人;同时各村要在水库、重要山坪塘附近群众中选拔有抢险经验的人员组成防汛抢险队伍,人数在50人左右,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八)防汛工作制度1.检查制度汛前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围绕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准备和经费落实情况、河道清障等方面进行抽查。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要按规定及规程规范要求,搞好汛中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水情、工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汛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要开展汛后检查,为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提供依据。2.防汛值班制度12 每年汛期,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实行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汛情,及时了解水文气象预报,了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运用和防守情况、发生的险情及处理情况等。各村四职领导在汛期要确保通讯畅通,并实行汛期轮流值班制度。(九)经费保障镇人民政府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储备必要的物资、器材,各村、各单位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的资金、物资和器材。八、附则一、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二、本预案有效期为三年,每隔三年修订一次,如遇情况有较大变化,则予以及时修订。三、镇村社要通过多种方式、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预案内容。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五、本预案与上级预案或指令有抵触的,按上级预案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政府指令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