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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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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二〇一五年八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博鳌机场属于省重点项目,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为博鳌机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见附件3:相关批文),因博鳌机场选址占据催禄河的下游河道,改变原河道流向及原有的地表水系,催禄河为九曲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为14.4平方公里,集雨面积较大,丰、枯水期明显,加上下游的九曲江洪水顶托,洪水期间水位高,机场的建设已改变原河道系统,若上游洪水引流不妥,将对机场产生巨大破坏,因此,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主要任务是增强催禄河河道过流能力,减少地区洪水灾害;改变原催禄河流向,妥当引流催禄河水流及排出机场场内积水,为博鳌机场在洪水期间均能较好的运行,为琼海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排洪沟工程的修建,在满足机场防洪要求的基础上,保证了机场的正常运行与和谐发展,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形成“一心一轴两片区”的布局形态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为维护机场安全,保障机场正常运行,科学处理好场区防洪排涝问题,提高区域的行洪能力,经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琼海市人民政府启动了博鳌机场排洪沟路工程项目(一)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改道长4.620km;新建排洪支沟两条,其中一支沟长0.789km,二支沟长0.325km;新建排洪涵10座,二支沟出口处箱涵1座,一支沟排涝涵1座;新建交通桥1座,位于3+700桩号处。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根据琼海市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水田9.7739公顷、旱地6.4711公顷、有林地0.9186公顷、其他林地0.0044公顷、其他园地8.9796公顷、坑塘水面0.4034公顷、河流水面0.0139公顷、村庄1.3348公顷、农村道路0.5627公顷、沟渠0.2128公顷,总计28.7880公顷。(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属于博鳌机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博鳌机场项目已列入《琼海市中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中(详见附表)。项目用地规模为28.7880公顷,涉及占用《琼海市中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的基本农田13.6416公顷、一般耕地1.3924公顷、木本园地6.4683公顷、林地0.7268公顷、坑塘水面0.179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4012公顷、机场用地4.9782公顷。为确保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国土资发〔2012〕2号)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琼土环资规字〔2013〕11号)的要求,编制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二、项目用地规划落实方案 为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实现建设项目用地依法有序地供给,根据琼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统计,本次规划全市基本农田实际划定面积比省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多106.99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确定具体位置的独立建设项目。另根据《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国土资发〔2012〕2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的规定:“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拟占基本农田13.6416公顷将从全市多划基本农田104.4660公顷(全市原多划基本农田106.99公顷,扣除金海北项目占用2.0605公顷和康乐路项目占用0.4635公顷后,剩余104.4660公顷)中核减,核减后全市多划基本农田总量为90.8244公顷。同时补充13.6416公顷的一般耕地,核减后全市多划基本农田数量为90.8244公顷。同时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琼土环资规字〔2013〕11号)等文件的精神,在琼海市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以及核减相同数量的项目拟增加的建设用地。(一)建设用地落实方案将博鳌排洪沟工程项目拟占用的基本农田13.6416公顷、一般耕地1.3924公顷、木本园地6.4683公顷、林地0.7268公顷、坑塘水面0.179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4012公顷、机场用地4.9782公顷调整规划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调整后建设用地增加22.4086公顷。(二)建设用地核减及补充一般耕地、林地、木本园地方案为了确保规划期内琼海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和琼海市近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重点,经与建设部门协商一致,核减地块近期不开发建设。将位于博鳌镇望甬水库东北与西南侧的两块面积合计为22.4086公顷的原规划旅游建设用地,调整一般耕地0.9392公顷、林地0.7268公顷、木本园地6.4683公顷、草本园地14.2743公顷,作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同时拟将位于北岸五村南侧的原规划14.0947公顷草本园地,调整为一般耕地,规划落实方案实现了建设用地“增一减一”,确保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变、林地和木本园地规划面积不减少。核减地块未进行过农转用报批,根据琼海市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核减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0.9392公顷、有林地1.1772公顷、其他林地8.0085公顷、其他园地12.2837公顷,符合核减建设用地及补划林地、木本园地要求;补划一般耕地地块现状为水田12.7751公顷、旱地1.3196公顷 ,符合补划一般耕地要求。三、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属于省重点交通项目—博鳌机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符合琼海市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的建设,对维护机场安全,保障机场正常运行,科学处理好场区防洪排涝问题,提高区域的行洪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选线符合《海南省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输水渠道填方渠段外坡脚以内区域,挖方渠段为开挖点或渠顶外肩线(有排水沟的,以排水沟为准)以内区域为管理范围”。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合理。四、调整方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和保障措施(一)上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在满足项目地块需求的情况下,允许建设区规模没有改变,没有突破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减少耕地保有量及林地、木本园地规划面积,有效保障了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二)该方案一经批准,我市将按规定及时做好规划数据库实时更新,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五、附件(一)附图附图1:琼海市中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局部(项目落实前); 附图2:琼海市中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局部(项目落实后);附图3:琼海市博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局部(核减前);附图4:琼海市博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局部(核减后);附图5:琼海市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地块;附图6:琼海市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博鳌机场排洪沟工程项目拟核减地块。(二)附表:中原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三)相关批文。 附表中原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位置面积旅游龙盤园旅游度假项目新建中原镇12.00万泉河西旅游度假项目新建中原镇、嘉积镇95.00九陆岭休闲度假项目新建中原镇66.67交通东环铁路新建长坡镇、塔洋镇、嘉积镇、中原镇132.39博鳌机场新建中原镇163.11海榆东线改扩建项目新建大路镇、嘉积镇、中原镇40博鳌火车站及配套用地新建中原镇30能源110千伏中原变电站新建中原镇1.00博鳌机场出口加油站新建中原镇4.5工矿新能源发电新建中原镇20.00水利设施南塘总干渠工程新建中原镇10.00琼海市乌皮水文站新建中原镇0.13其他博鳌机场安置区新建中原镇9.33机场公墓安置区新建中原镇4.674个中国移动基站项目新建中原镇0.04公墓用地新建中原镇、潭门镇、嘉积镇33.00中原法庭新建中原镇0.56重建办公室重建中原镇0.02重建仓库重建中原镇0.05 相关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