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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环境监察局工作要点与2015年开发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合集2015年市环境监察局工作要点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的头一年,也是向“污染宣战”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必须严管、严查、严控,要铁心执法、铁面执法、铁腕执法,对违法者绝不留情,要让违法者无处遁形,彻底解决执法手软、心软、面软的问题,使环境执法更加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人居环境,为此,对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做如下安排:1、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员管理有明显改观。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对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具有操作性。要加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值班值宿和签到签退工作,完善请销假制度。要加强车辆管理,切实保障环境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环境监察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15年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头一年,要认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新环保法内容的学习与理解,要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作为学习的重点,并予以实施。要以环保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依托,对科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监察业务骨干进行一次轮训,以点带面,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3、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环境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4、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建立行政处罚领导小组,小组组成由市环保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法制科科长,市环境监察局班子成员、法制室负责人等。一是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取缔、关停、查封、扣押和移交等行政处罚,必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该政府下达的行政命令,经研究后上报政府。二是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先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企业在三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由行政处罚领导小组讨论后,下达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决定在环保网站上进行公示。
5、建立环境监察通知制度,稽察县区、经济区落实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要求,对县区、经济区实施的检查、抽查和督察,及时以《环境监察通知》的形式,给县区、经济区下达监察通知,标明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6、全面落实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确保全面足额征收到位。继续做好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催缴工作,确保及时、全面、足额。严格执行排污费收缴两条线,理顺排污收费程序,实现排污收费收缴分离,核定与征收分离、实现网上排污申报、网上开票、排污收费网上公示等模式,促进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县区开展排污费稽查,确保县区排污费足额征收。7、强化所有污染企业现场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国控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超标排放和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和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
8、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按照国家和省专项行动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操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专项执法行动融入日常环境监管中,坚决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限期整改一批、挂牌督办一批、行政处罚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绿色信贷一批、移交移送一批,使企业环保意识要有明显增强。9、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积极开展与市公安局辽河保护分局、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和其他赋有环境执法权部门的配合,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环境安全。10、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法律的威慑力。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执行力度,积极开展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或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对够移交条件的环境违法案件,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1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补齐环境档案管理短板。实施环境监察痕迹化监管,规范环境监察巡查记录,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记载、监察有痕迹。实施“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档案,摸清监管企业现状,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12、建立正规的执法模式,完善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全力推进移动执法进度,要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设备,将所有法律文书用电脑处理,包括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等,避免用手书写,只允许签字用手书写。采用电脑打印,主要是解决手工书写不规范、字体不整齐的问题(前期已经给科室配发了车载式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对所有实施的法律文书(包括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等)定期归档,所有档案要在年底前交档案室存档管理。13、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全程监管危险废物处理及转移,杜绝随意倾倒、转运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好违法犯罪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14、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屠宰厂的环境整治工作,对没有环保手续和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建议县区政府予以关停。
15、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定期修改不完善的条款。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包案,协调解决积案。要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综合化解机制,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使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建立环境信访信息系统,与12345市民投诉中心、省民心网和省环保厅实现网上受理、查询和答复信访事项,可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或省厅转办信访案件。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二是设立环保监督员。三是做好环境重点问题的解决。四是对越级访案件进行梳理和后督察。五是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六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治理工作。16、强化应急环境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充分应用《XX市环境管理与应急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内容和管理信息,对企业信息和公用信息发生改变,要及时进行更新与补充,使系统内容更加充实与完善。1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环境知识运用与普及。深入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时机和不同场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细心讲解环保法的内容和要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环境问题,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定期举办乡镇领导、环保监督员和企业法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参加的环境保护知识讲座,介绍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际环境形势,促进社会各界开扩眼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18、广泛开展廉洁执法,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两人以上着装执法。要严格遵守环境监察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物,做到衣着整齐、精神饱满、态度热情,执法纪律要严明,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行政执法的同时要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和公众着想,要把服务对象当作家人,做到凡事想到位、做到位,不留尾巴,不让人非议。为严格环境执法纪律,环境监察局将定期向企业和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调查问卷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和处理。2015年开发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为全面完成《2015年XX市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开发区涉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遵循“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拆锅炉、保煤质、改炉具、抑扬尘、限车辆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为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两个重点,通过落实再加力,问责下狠手,确保开发区重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实现到2015年6月底,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pm2.5浓度比2014年同期下降6%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5天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专家建议,结合我区工作实际,2015年,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要同步围绕市确定的八项重点任务克难攻坚。(一)实施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国家确定的新世纪中学和会展中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的核心部位,周边治理范围包括:东至富中路,南至北凤道,西至新奥高尔夫球场东侧沿线,北至春明路。按照市调查分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燃煤、车辆、各类扬尘和油烟。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1)保煤质2015年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标准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使用硫份高于0.4%,灰分高于15%的原煤;不得燃用硫份高于0.4%,灰分高于25%的型煤;所有煤炭经销和直供采购用煤单位必须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对非法采购、使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处以重罚。
(2)治煤炉采用地毯式普查,摸清重点区域周边空气质量监测点2×2平方公里居民和小商户散烧煤及分散燃煤锅炉和燃煤茶浴炉数量,建立详细台账,分别采取拆除、取缔和更换节能环保炉具、配送清洁型煤、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3)抑扬尘要对重点区域周边26万平米裸露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对煤堆、料堆全部实施完全封闭。(4)治油烟对重点区域周边30余家规模以下小型餐饮行业油烟采取取缔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方式进行治理,减少其油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要采取源头管控、废物回收等办法,杜绝和控制危险物品焚烧和违法处置。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要采取控购、控销等多项措施,切实减少城区烟花爆竹燃放。(5)减排放
针对涉及表面处理、机械加工、喷漆、印刷等行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进行稳定达标排放治理。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现有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2.责任分工(1)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由区大气办牵头组织。(2)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依据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地方标准(db13/2081-2014),对煤质按批次每月不少于2次实地抽样检验检测;并负责于2015年1月20日前督导型煤生产厂家建立台账。(3)工商局负责督导煤炭经销单位建立台账,并对销售硫份高于0.4%、灰分高于15%的原煤,硫份高于0.4%、灰分高于25%的型煤的经销商给予查处;招商合作局和经济发展局负责督导煤炭使用单位建立台账。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台账建立工作。(4)社会发展局负责摸清重点区域内城中村散烧煤居民户数及小个体工商户数,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区大气办。(5)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学城公安分局负责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6)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制定重点区域内裸露土地、煤堆、料堆整治计划,于2015年1月31日前报区大气办。公用事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分局配合实施。(7)环保分局负责摸清重点区域周边规模以下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落实情况及企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污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于2015年1月30日前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文教卫生局配合环保分局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工作。(二)全区9所小学分散燃煤取暖锅炉治理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区内的9所小学13台分散燃煤供暖锅炉碳晶电采暖改造任务。2.职责分工(1)财政局负责污染治理工程的招投标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及资金拨付工作。(2)文教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9所小学碳晶电采暖的改造工作。(三)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治理与管控
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1)所有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采取加装布袋除尘或静电除尘装置等方式,进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外排烟气各项指标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止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罚。(2)加强监督,建立“人防”监控体系。2015年全区6个集中供热站(公司)要确定监督员,每天对锅炉运行情况和脱硫除尘系统进行监管和检查,建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人防”监管体系,确保集中供暖锅炉脱硫除尘设施高效稳定运行。2.职责分工(1)环保分局负责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的治理工作。燃煤锅炉治理工作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2)由热力供应中心负责落实好对全区所有集中供热站(公司)监督员,制定相关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将工作落实情况和监督员名单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区环保分局备案。
(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引导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综合治理升级改造工作,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2.任务分工(1)环保分局负责辖区内涉voc排放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制定年度治理方案,2015年1月31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2)环保分局负责辖区内涉voc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并确保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年治理任务的50%。(五)扬尘污染治理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全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力度,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深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面控制城区扬尘污染。2.职责分工(1)规划建设分局按照《XX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和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蓝天行动”要求,在
2015年1月31日前对施工区域土方进行完全苫盖并在6月底之前所有工地出入口加装车辆自动清洗系统。(2)综合执法分局于2015年3月31日前对辖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改装。对封闭不到位的车辆由交警三大队采取扣车、处罚、清出廊坊开发区市场等措施,坚决控制车辆遗撒。(3)公用事业管理局加大城区道路湿式机械化清扫保洁比例,2015年6月30日前,城区主次干道湿式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4)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加强城区及城中村垃圾清运力度,避免因清运不及时造成的垃圾逸散和各类焚烧现象发生。社会发展局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城中村村民到规定地点倾倒垃圾。(六)机动车尾气治理1.治理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大机动车管控力度,持续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严格执行车辆限行规定。制定政策规定,强化施工机械、渣土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监管。2.职责分工
(1)交警三大队负责全区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工作,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2)规划建设分局负责制定全区施工工地各类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管理办法,综合执法分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办法,督导使用单位、个人定期对尾气达标检测,对不合格的停止使用。(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按照区大气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和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八)专项督导检查1.工作目标强化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分散燃煤锅炉治理、集中供热锅炉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和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2.职责分工
由区大气办牵头组织,环保局、公安局、规划建设分局、综合执法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煤质检验、小煤炉整治、扬尘治理、油烟治理、“煤改电”进展、锅炉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任务,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工管委主要领导汇报。工委、管委分管领导至少每个月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各相关部门每月要向工委、管委写出专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三、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开发区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指挥部,由管委会副主任任总指挥,财政局、招商合作局和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分局、社会发展局、文教卫生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综合执法分局、环境保护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学城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热力供应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落实。(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
落实2015年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区大气办要切实负起大气污染防治集中行动的总体协调推动、进度汇总、督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把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三)细化台账,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集中行动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项工程的实施,并配合区大气办借助XX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工程完成情况电子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要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四)严肃问责,一票否决对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由纪工委对责任单位及其属于监察对象的责任人,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列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在年终评优、评先时,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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