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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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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概述德兴市位于江西省东北边陲,乐安河中上游,东接浙江省开化县,东南与玉山县、上饶县毗邻,南和横峰县、弋阳县相接,西界乐平市,北连婺源县。地处北纬28°38′06″~29°15′48″,东经117°22′56″~118°05′48″。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50公里,总面积2101平方公里。下辖12个乡镇,总人口31.4万人。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全市山地占44%,丘陵占33%,低丘岗地23%。河流属饶河支流,以乐安河为主轴,汇集洎水、体泉水、长乐水、建节水、李宅水诸支流,经乐平市、鄱阳县注入鄱阳湖。山林植被主要以杉树、松树、毛竹、油菜等经济林及亚热带常绿针、阔叶林木为主。到目前止,全市已建成各类水库工程98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88座,总库容11084万立米,建成塘坝700座,蓄水总量为819万立米,有效农田灌溉面积10670公顷。以上各类水利工程的建成并投入运用,为我市防洪减灾和抗旱夺丰收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但是我市基础水利工程设施相对还很薄弱,大多数水利工程设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存在病险水库多,目前全市98座水库中病险库28座,占28.6%,渠系淤积堵塞严重,渠系利用系数低,工程运行效益低,远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49 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适宜水稻、棉花、油茶等作物生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65.2毫米,但年际降雨量变化较大,同时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全年降雨量主要集中在4—7月,约占全年的57.5%左右,尤以6月份雨量居多,雨量320.7毫米,因此,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多年平均气温为17.2℃,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275.4毫米,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为1864.4小时,无霜期多年平均为255天左右,全市多年平均径流深1223.6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25.07亿立米。据历年的资料分析,德兴市平均每5年就会出现一个偏旱年和一个偏涝年。频繁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近些年异常天气不断出现,我市2003、2004年连续发生了较严重旱情。为此特制定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更好地指导、服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1总则1.1编制目的洪涝干旱是我市主要自然灾害之一。90年代以来,频繁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对我市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乃至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制定防汛抗旱预案”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我市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49 通过科学合理制定我市防汛抗旱预案,摸清、掌握、分析我市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基本情况、特点、成因,提出合理的防汛抗旱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提高抗旱应变能力与防汛抗旱工作主动性,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铜都和快速发展地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水安全保障。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6、《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管理办法》;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水旱灾害损失统计报表与防汛抗旱效益计算办法》;9、《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0、其它有关水利行业建设发展目标及规划。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德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防旱抗旱应急工作起指导作用。49 1.4编制原则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4、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地人民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河溪、后水库,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6、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坚持依法治水、依法兴水,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8、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49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体系框图上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德兴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德兴市应急委员会市水利局各科室乡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企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市武警中队2.2组织机构及职责市应急委员会设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是代表德兴市政府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的机构。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市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行使市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发布全市汛情通告,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措、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49 2.2.2有关部门职责市政府办:负责全市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等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防洪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及时向市领导提供工情、旱情、灾情。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协助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防汛抢险、抗旱等日常工作。认真执行指挥部确定的度汛方案,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调度当好参谋。市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的需要,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旱救灾等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协调部队抢险,申请抢险急需的军用装备、物资和水、陆、空支援。市监察局:负责监督防汛抗旱工作中各职责单位和工程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查处防汛抗旱中的违纪问题。市发改委:负责上报、安排防洪工程建设、修复水毁工程所需基建资金的计划、物资储备。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矿企业、中小企业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督促德兴铜矿修定尾矿库防洪预案并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其批准后的尾矿库防洪预案须报省、上饶市和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水毁工程等所需的资金,对市防办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经协商确定后及时下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49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向市领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雨情信息和天气预报。市水文队:负责水情、雨情监测、分析和洪水、枯水预报、预测工作,及时准确向市领导、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信息和水文预报。市民政局:负责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救济,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送洪涝灾情的统计资料。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证水情、工情等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指令的及时准确。紧急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防汛指挥联络畅通。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辖水电工程的度汛安全并按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洪调度命令实施,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所辖水库的雨情、水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调度的分析情况。保障防洪抢险、排涝、抗旱所需的电力调度供应工作。市文广电局、德兴报社:负责防洪抢险、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主动及时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市农办:负责农口各单位防汛抗灾的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灾区农作物种子安排、畜牧水产救灾,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排涝、抗旱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协调落实防洪抢险所需的木材、毛竹的供应,组织做好林业部门的防汛工作。49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灾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的防洪、排涝、清污管理工作和负责城区下水管网的管理工作。市矿管局、国土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勘察和预报工作,制定防范预案,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信息和情报。市交通局:负责防汛抢险物资运输所需用的车辆、船舶的调配以及公路、码头的抢险人员组织、指挥工作。市商业总公司、市供销社:负责防洪、抢险、抗旱所需的有关物资的筹集和供应工作。市粮食局:负责水患粮食转移、灾民救济粮安排、抢险麻袋的储备,配合市农业局做好灾区农作物种子的供应工作。市物资总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排涝、水毁工程所需的水泥、钢材和机电设备供应工作。市石油公司:负责组织防洪抢险、排涝、抗旱所需燃料供应工作。2.2.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市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全市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积极主动做好与气象、水文、农业、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与单位沟通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收集水情、雨情、工情、旱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资料,为政府领导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49 2.3防汛抗旱组织机构间的组织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是代表市政府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的防旱抗旱工作最高权力机构,汛情、旱情发生时,指挥部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各成员单位与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无条件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同抗旱的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各乡镇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与要求,负责做好辖区内各乡镇的防汛抗旱指挥、组织、协调工作。2.4指挥调度、指导监督市、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强化自身指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督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市防办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农业、城建等部门联系,及时、准确掌握防汛抗旱信息,对洪涝干旱灾情进行分析预测,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各类重点水工程、重点城镇防洪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防汛抗旱预案,为政府领导决策、部署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49 3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管理3.1.1管理部门职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辖区内预防预警信息管理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与气象、水文、农业、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收集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险情等基本信息资料,对洪涝干旱灾情可能发生情况加强分析预测;严格执行洪涝干旱灾情定期上报制度,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反映辖区内洪涝干旱灾情动态和防汛抗旱措施,为政府领导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3.1.2信息监测、预测机构的部门及职责按照省防办统一部署,我市设立1处旱情信息典型监测点,通过省防汛抗旱指挥信息中心采集、整理、分析,对我市的旱情信息实施遥控监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其职责主要根据汛情、旱情信息监测资料和气象、水文提供水雨情预测预报资料以及旱情信息系统采集到的水雨情与工旱情等资料,对我市洪涝干旱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与预测。3.1.3防汛抗旱信息报告、传达与发布的程序与制度49 防汛抗旱信息报告分为水雨情实时报,洪涝干旱灾情分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四类,具体报告制度要求:水雨情实时报和洪涝干旱灾情旬报、月报、季报主要是报表。水雨情实时报在汛期要在每天8:30时前上报;洪涝干旱灾情旬报要求于每月10、20、30日上报,月报要求于每月底上报,季报要求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为每年12月底上报并附文字报告。汛情、旱情严重时,要在正常报告基础上,实行不定期加报,并附文字报告;汛情、旱情解除后,旬报、月报、季报可暂时停报。信息传达、发布的形式有报表、简报、文件通知、专题报告等,有关重要旱情信息、文件,要及时传达、发布,包括上级向下级传达、发布,下级向上级报告的旱情信息与文件,均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以报表、简报、文件通知、专题报告等形式上报、下发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3.2预防预警信息3.2.1气象水文信息1、市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2、市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市、乡(镇)49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成果,雨情、水情应在1.5小时内报市防汛办,市防汛办在2小时内向上饶市防汛办上报,特别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市防汛办,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3.2.2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1)当江河水位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每日8:00前向市防汛办报告工程出现险情和防守情况。(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出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2、水库工程信息(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主要建筑物加强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将工程运行状况及影响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防汛办报告。重要小(一)型以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5小时内报告市防汛办,市防汛办在2小时内向上饶市防汛办上报。(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立即49 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2.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市防汛办应及时向上饶市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汛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市防汛办应将初步情况上报上饶市防汛办,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2.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市、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水雨情变化、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49 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按照《水旱灾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及急剧发展时及时加报。3.3预防预警行动3.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坊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地方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大洪水。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交通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49 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依法强行撤拆除。3.3.2江河洪水预警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及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3.3.3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3.3.4山洪灾害预警1、49 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矿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防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市防汛办组织国土资源、矿管、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报,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专项预案中要制定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转移方案,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3.3.5台风灾害预警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对可能引起汛情的台风灾害,应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汛办。同时,市防汛办应向乡(镇)防汛部门发布信息。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办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防御办法。3、49 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要实施预泄预排措施。3.3.6干旱灾害预警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2、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的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开展多种行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3.3.7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3.4预警支持系统3.4.1洪水、干旱风险图市防汛办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下辖区内的城市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中型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为组织决策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提供技术依据。49 3.4.2防御洪水方案市防汛办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和修订各类水工程年度防御洪水方案,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按照管辖、调度权分类报经省政府和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凡经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防御洪水和洪水调度方案,各地应坚决执行。3.4.3抗旱预案市防汛办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或修订抗旱预案,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编制和修订抗旱预案,由市政府审批,报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批准的抗旱预案,各地应贯彻执行。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与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进入汛期或干旱严重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险情与旱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乡(镇)49 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2I、II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堤发生决口;4、中型水库发生垮坝;5、多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6、城市发生严重干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级应急响应: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的堤防发生决口;3、多个乡镇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4、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5、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发生特大干旱;6、多个乡镇发生重度干旱或城市发生极度干旱。在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II49 级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市人民政府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饶市委、市政府。按照上饶市委、市政府慰问及下派工作组的规定下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并及时派督查组赴一线加强督促检查;每天在德兴电视台、德兴报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措施。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关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提请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坐阵靠前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辖区内各类水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山洪地质灾害点、病险水库、堤防险工险段,组织强化巡查排险,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减灾工作。4.3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I级应急响应:1、五河某流域发生大洪水;2、五河多个流域发生较大洪水;3、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4、多个乡镇发生中度以上干旱。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II49 级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到会,市防指成员单位水利、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参加,作出防汛抗旱相应工作安排,会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市防指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乡(镇)指导乡(镇)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分管领导坐阵靠前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辖区内重点水工程;对山洪地质灾害点、病险水库、堤防险工险段,组织强化巡查排险,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减灾工作。4.4IV级应急响应行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应急响应:1、五河流域同时发生较大洪水;2、五河多个流域同时发生一般洪水;3、小(一)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4、多个乡镇发生轻度干旱。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V级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防汛抗旱相应工作安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市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49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安排好防汛值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辖区内重点水工程;对山洪地质灾害点、病险水库、堤防险工险段,组织做好巡视检查,或组织做好抗旱减灾工作。4.5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5.1江河洪水1、当江河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民兵或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2、当江河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乡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时抢护加高堤防,河道泄洪能力等。3、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4.5.2渍涝灾害1、49 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活秩序。2、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4.5.3山洪灾害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防汛办负责,水利、国土资源、矿管、气象、水文、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市防汛办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矿管、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灾害。49 4.5.4台风灾害1、台风(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理,由市、乡(镇)两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1)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市政府及市防汛办。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2)台风可能影响乡镇的防汛办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值班,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督促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水库、堤防、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要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1)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市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2)台风可能影响乡镇的防汛办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值班,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反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市人民政府应发布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49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4)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准备工作。(5)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做好安全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失迅速组织抢修,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6)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和刊载。(7)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并做好社会治安工作。(8)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4.5.5堤坝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时,防汛责任人与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布警报。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和中型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也应及时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堤坝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市49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堵口的实施等一系列工作。4.5.6干旱灾害4.5.6.1农业干旱等级标准农业干旱指标与农业干旱等级关系对照表表1干旱等级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降水距平百分率(%)-20--30-31--50-51--80<-80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比(%)-10--30-31--50-51--80<-80蒸发与降水比1.40-2.502.51-3.003.01-3.503.51以上连续无雨日数(天)10~2021~3031~45>4549 作物受旱面积百分率(%)<3031-5051-80>80人畜饮水困难率(%)10-2021-4041-60>60通过对每个干旱年份的六个农业干旱指标分别进行计算,并根据表1对六个农业干旱指标计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中以作物受旱面积百分率、人畜饮水困难率、连续无雨日数指标为主要指标,综合其余指标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干旱年份干旱等级。4.5.6.2城市(县城)干旱缺水等级标准干旱指标轻度中度重度缺水率5-1011-20大于20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特大干旱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全面做好抗旱工作。启动抗旱预案,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的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49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及时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加强旱灾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2、严重干旱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抗旱会商,研究和部署抗旱工作。及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3、中度干旱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轻度干旱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4.5.7供水危机1、49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4.6江河湖库紧急处置措施紧急处置的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功能;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首先弃守中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蔓延。4.6.1江湖抗洪紧急处置措施1、洎水河洎水河由陇首河和桂湖河两大支流组成,于乐平市的戴村汇入乐安河。洎水河防洪重点是德兴市城区,若发生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应力保城区安全转移工作。4.6.2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炸副坝等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以上非常措施时,要提前通知下游到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49 4.7信息报送和处理4.7.1信息报送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帮助、指导处理的,应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4、凡经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情、工程抢险等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及时上报。6、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与险情,对邻近市、县有较大影响,还应及时向毗邻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4.7.2信息处理水文、气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要组织联合监测、会商、预报和评估,及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办。49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联系,积极主动收集、掌握旱情基本信息,同时要按照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处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分析、利用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准确、高效地指导、服务全市内防汛抗旱工作。当江河湖泊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水库出现接近或预测超汛限水位时,各乡镇政府要启动防洪预案,防汛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安全检查观测,并将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重要堤防和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工程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3小时内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当遇到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发生水库、堤防决堤、水库垮坝、山洪地质灾害,市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迅速抢险,并提早向影响区域预警,组织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出现险情基本情况、抢护方案以及险情处理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抢险决策。4.8指挥和调度1、出现水旱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需要可在当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向省、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49 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理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理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发生重大水旱灾情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同时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要求派出专家组到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成立前线指挥部。4.9抢险救灾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市政府指挥决策。事发地乡镇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求援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技术等支持。重要堤防决口的、水库重大险情的所作所为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专业部队等实施。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1、49 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公务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3、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乡镇与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负责提供紧急避难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需要。4.11社会力量与参与1、出现水旱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4.12领导慰问及派工作组49 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或市委、市政府共同向灾区发慰问电,市委、市政府共同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抗灾救灾工作。1、受灾范围为全市的三分之二以上乡、镇的,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70%以上的;2、因水、旱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人数5人以上的;3、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以上,或局部地区集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0.50亿元以上。一次性灾害损失再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市政府向灾区发慰问电,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1、受灾范围为全市的二分之一以上乡、镇的,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50%以上的;2、因水、旱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人数5人以下的;3、直接经济损失0.50亿元以上,或局部地区集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0.20亿元以上。4、少数民族集中地区和较敏感地区受灾,经济损失标准可酌情降低。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工作。水旱灾害发生后,根据上述标准,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商议后,向市政府提出具体实施建议。4.13信息发布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2、49 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汛办会同民政局审核并发布。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乡(镇)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并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并发布。4.14应急结束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汛情旱情,及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应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市政府应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49 5应急保障5.1通讯与信息保障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也必须配备通信设施,并确保信息畅通。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工程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2、市49 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汛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要求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5.2.2应急队伍保障1、防汛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市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市武装部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2、抗旱队伍49 在抗旱期间,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期间应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质,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5.2.3供电保障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5.2.4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质运输。5.2.5医疗保障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5.2.6治安管理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抗洪抗旱救灾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犯罪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戒、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49 5.2.7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市、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抗灾防灾的科技含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市本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省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参照《江西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2、物资调拨乡(镇)本级的防汛物质调拨原则:先调用乡(镇)49 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向市本级及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调用上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市本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5.2.8资金保障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市防汛抢险、抗旱及大江大河防汛抢险。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辖区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补补助。2、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省防洪保安资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受洪水威胁的乡(镇)为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防洪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向干部职工、工矿企业、个体工商户征收防洪保安资金。49 5.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区重建工作。4、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5.3技术保障5.3.1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1、建立覆盖市、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重点水工程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市各主要报汛站的水情信息能及时准确传输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3、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49 5、建立重要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定和优化洪水调度,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6、建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8、建立全市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5.3.2建立专家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派出专家,指导防汛抗旱工作。5.4宣传、培训和演习5.4.1公众信息交流1、汛情、旱情、工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大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期、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49 5.4.2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市、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5.4.3演习1、各市、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队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6、善后工作水旱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49 6.1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的水喝、有衣穿、有住房,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义务技术力量,抢救应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水利、电力、通讯、交通部门应全力配合当地政府负责对水毁的水利、电力、通讯、交通工程和设施的修复。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6.3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当地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49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6.4灾后重建各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定计划标准恢复。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每年市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价。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与意见,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7附则7.1名词术语解释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49 3、防御洪水方案:是用防洪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5、洪水等级:一般洪水指遭遇5-10年一遇洪水;较大洪水是指遭遇10-20年一遇洪水;大洪水是指遭遇20-50年一遇洪水;特大洪水是指遭遇大于50年一遇洪水。6、49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7、干旱:气象学上指每年的雨季结束后的第一天到10月10日止,在这期间连续20天,日雨量小于10毫米,过程雨量小于20毫米。发生在8月10日前的干旱为伏旱,8月11日至10月10日为秋旱,8月10日前后各10天以上为伏秋连旱,11月至次年2月上旬为冬旱,2月中旬至3月下旬为春旱。8、特大干旱:指历时较长,严重影响城镇生活与工业用水以及农作物播种、生产成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比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的旱情。9、旱灾:土壤水分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的需要造成较大的减产或绝收,城镇生活用水短缺。10、防旱抗旱:通过采取兴修水利、合理调度水资源、节约用水、人工增雨等人为措施,防止干旱影响,减少干旱损失。7.2预案管理与更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编制、管理、修订与更新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防办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管理与更新工作。7.3奖励与责任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与个人,可以由市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1、在执行防汛抗旱救灾任务中,指挥得当、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出色完成任务者;49 2、为防汛抗旱,及时准确预测预报水情、雨情、工情、灾情,为抗旱调度、灾后自救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3、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给予行政处分;情节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或方案;2、挪用、贪污、毁坏、盗窃防汛抗旱资金或防汛抗旱物资、设施的;3、玩忽职守,不坚守岗位;4、没有及时准确上传下达防汛抗旱指令信息的;5、虚报、瞒报洪涝干旱灾情的。7.4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德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其条款由德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5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49 主题词:水利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知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纪委、人武部、驻市企业、群众团体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12月16日印发共印80份49'